对传统“孝道”的解析

时间:2024-11-10 21:49:12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在以空巢老人为代表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峻的今天,遗弃甚至虐待老人的现象却▲屡见报端。儿子当老子,老子当孙子似乎成了普遍的社会问题。更多的人把矛头指向了孝道滑坡与道德沦丧。其实,当孝道被建构于社会价值的层面时,就已经发生了偏差。

《论语学而》中的第十一句子曰: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说法异解丛生,也遭到了历代文人的批判。特别是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以来,对这种观点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一般观点认为孔子这句话强调了父子之间等级森严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即子必须服从父,甚至在父死后子还得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后世把这种思想统归称作吃人的礼教。例如,王玉洁的论文《从〈诗经小雅蓼莪〉浅谈孝道文化》中写道诚然,对于我国的文化遗产,我们不能不加分辨地吸收,孔子的孝道言论并非完全合乎情理,也不是完全适用于当今,有相当一部份是需要摈弃的糟粕。如其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之说,就曾遭到历代文人的反驳。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更加直接地写道: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假使古代的单细胞动物,也遵着这教训,那便永远不敢分裂繁复,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类了。这句话很值得玩味,说明时代在进步,行孝方式上应当更新,旧的不合理的应该抛弃,代之以更合乎人性的孝道。儒学家们对这句充满歧义的话的注解也是五花八门。比如杨伯峻先生在《论语译注》一书中就把父之道解释为父亲的合理成份,乍看似乎合理,但是细品却不妥。如果仅是指父亲的良善品质应该一直履行才是,何故只在丧期遵循呢? 参阅萧民元先生著的《论语辨惑》将父之道界定为父亲生前的行事规矩,为人作风,乃至爱好等等,不涉及他的职业类别是否做强盗,更不涉及到是否做好事或是坏事。这种解释当时似乎是令人满意的。可是在《论语》中还有以下语句,叶公语孔子曰: 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 吾党之直者异于是: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子曰: 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这样看来,以上解释若置于孔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就给人以回避问题之感了,至少也是隔靴搔痒,不触及根本的。

产生种种批评解释却又无法澄明,关键在于没有认识到孝悌必须以心灵的真情面对,而不是从社会价值的层面来解读。所谓孝,为一套程式模范,但其最根本的精神却是出于血缘亲情。父母子女之间的爱是带有原始的自然情感特点的,同时又超越了原始情感的普遍的道德情感。如果把孝悌单看作社会价值,也就把孝悌僵化理解成了子女服从父母命令的社会教条,即父权至上的观念,并且通过社会评价体系加以维护巩固,这样就会把孝悌看成一个僵死的形式,也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孝悌是个人生活的范畴,是生命里活泼有趣味的儒家生活,我们必须找到孔子原来的、根本的地方,从根¿本处发挥,让它活起来。人伦之间,所谓父慈子孝者,其实都是一颗柔嫩和乐的心,不过见之于事有不同的表现罢了。《诗经小雅》里有一首《蓼莪》的诗: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瓶之罄矣,维罍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榖,我独何害。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谷,我独不卒。诗中用一种形象的方法描画出孝的基础是血缘亲情,悼念父母恩德,抒发失去父母的孤苦和未能终养父母的遗憾,沉痛悲怆,凄恻动人。生活的真味道源于真情,因此,现代人从社会价值角度理解孝悌,无论主张抑或批评孝悌,都无法触及孝悌的真味道。

关于这个问题,从孔子论直上看得更加清楚: 叶公语孔子曰: 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 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朱子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 父为子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谢氏曰: 顺理为直,父不为子隐,子不为父隐,于理顺邪?瞽叟杀人,舜窃负私逃,遵海滨而处。当时是,爱亲之心胜,其于直不直,何暇计哉?叶公所说,是以社会价值为依据; 孔子所说,是以血缘亲情为依据。但是,在孔子看来,如果出于真情实感,其中便有直,这虽然不是社会价值的直,也是心灵的直,因此说直在其中矣。而且直在古代本来就和真是通假字,血缘亲情也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一种情感的真实。孔子的选择固然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但又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血缘亲情是不能被任意破坏和伤害的,否则,人的生命存在就会受到伤害,人性就会扭曲。孔子这些话正是想指出:血缘亲情是孝道的基础,如果抽离血缘亲情,只是单纯建立一套法律道德规范体系,礼法将脱离人的生命之外,只会使人感觉到它是一种干瘪空洞、压迫人心的异化力量,反倒失却了道德的根基和真精神。所以孔子说: 人而不仁,如礼何? 人而不仁,如乐何?

事实上,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的话批评的正是对孝道从社会价值的角度进行解读。他指出所谓圣人之徒是他们以为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利和威严; 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这正是对孝道从社会价值角度理解的批评。他提出自然界的安排,虽不免也有缺点,但结合长幼的方法,却并无错误。他并不用恩,却给与生物一种天性,我们称他为爱。只是有了子女,即天然相爱,愿他生存; 更进一步的,便还要愿他比自己更好,就是进化。这离绝了交换关系利害关系的爱,便是人伦的索子,便是所谓纲。倘如旧说,抹煞了爱,一味说恩,又因此责望报偿,那不但败坏了父子间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实际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种子。因此他批评了一意提倡虚伪道德,蔑视了真的人情。可见,鲁迅也是对孝的基础是血缘亲情这一论断的支持者,他反对的只是被社会价值化理解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

我们从孔子的思想中看到孝道的基础是血缘亲情,但不可否认,遭遇如果父亲做坏事子女该如何做之类的问题还是很难做出回答。他们的误点,便ศ在于把孝悌理解成一种权利,却忽视了孝悌也意味着责任义务。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 善哉! 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子曰: 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子路曰: 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 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 有是哉,子之迂也! 奚其正?子曰: 野哉由也! 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 言不顺,则事不成; 事不成,则礼乐不兴;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所以孔子认为世界应该有一套亲亲尊尊的差等之爱的伦理纲常系统,落实于家庭关系中便是父其父子其子。因此每个人的道德自觉并不是一种普遍意义的抽象的道德自觉,而是在正其名分的基础上的具体的道德▼自觉,所以谈及孝悌切不可忽视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意味着义务和责任。所以孔子说: 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而天下归仁焉。

然而,这种将孝道作情感理解的说法也遭到一些质疑。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写道: 所谓不改,是承续父业,不轻意改动,这是氏族传统的要求; 即使改作,也得慢慢来,所以要三年即多年之后才动保持本氏族的生存经验的重要性,才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这一传统真正原因,这才是关键所在。后人多不注意,常纯从道德讲,从情感讲,便讲不通。既然它只是远古氏族遗迹,在后世不必也不可能遵行,便很清楚。后世丁忧居丧三年是其最后残存,原始意义不明久矣。李泽厚将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解读成氏族的生存经验的要求,可以说将孝道解读成一种社会价值的要求。这样的解读并不能说不好,但是这样不仅有可能导致伪善现象的滋生,而且还因为情感与社会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奠基的相互关系: 情感有别于社会价值的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前者不会因时代、民族、政治、文化的变化而轻易改变,它是人性中更为普遍和持恒的因素,也是人类安身立命的更为根本的基础。

在现当代,这种古代孝道观念的弘扬更加凸显了它的意义。2006 年两会期间,来自黑龙江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翟玉和公布了 2005 年 10 月至 12 月他率7 人普查组自费普查全国农村孝道现状。对31省 46 县 72 村共 10401 人的调查,统计表显示: 孝18% ,一般 52% ,不孝 30% 。好 8% ,较好 39% ,差53% 。被调查老人自养者 78% ,儿女供养 22% 。这些得不到物质赡养的老人,更难得到精神赡养。并且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问题成为整个社会的重大问题。从我国国情来看,养老问题必然落在子女的身上。然而正是在这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道德缺失现象,目前社会中存在种种不孝的劣行,如不俸养父母,子女互相推诿; 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 子女不仅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现象,在全国各地仍不时发生。从这些现象看,我国的孝道滑坡问题已经十分严重,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所以对古代的孝亲观念进行再解读、再弘扬,建立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和谐亲子关系,对和谐人际关系、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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