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研究
摘 要:本文以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为研究视角,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方法,通过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产生的影响不会因企业性质而发生变化,这就为我国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的实践尝试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但是,由于二者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仍存在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导致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会产生不同的经营风险。因此,在混合所有制下,国家应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以促进二者更好地融合发展。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对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融合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战略制定、经营决策、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机制上的摩擦,这种摩擦会导致一系列经济参数的扭曲,这些扭曲对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是否带来一定的影响成为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尤其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一直处于争论之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差异性是否也会反映在财务绩效的差异上?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能否做到很好地融合成为关注的焦点。因此,本文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视角研究二者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问题。通过得出的结论,卐为我国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的实践尝试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
一、文献回顾
我国学者基于我国国情,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二者的社会责任具有差异性,单独以国有企业样本、民营企业样本或者二者进行对比研究。二是认为二者的社会责任没有差异性,对其进行混合样本研究。三是得出了不同研究结论,有的学者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具有显著积极影响;有的学者认为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明显;还有学者认为从当期看,承担社会责任越多的企业,企业价值越低。
综上所述,从国外的研究情况看,由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数量很少且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只起功能性、弥补市场失灵的调节作用,所以西方学者极少专门针对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进行研究,在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绩效的研究上基本都是以私营企业研究为主,其结论也是基于私营企业得出的结论。我国的国有企业的功能区别于国外企业,这是我国国有企业性质的重要体现。因此,中外研究对象存在较明显差别,下面本文将基于我国国情深入研究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致性与差异性以及对财务绩效的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本文认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机制既具有一致性又具有差异性。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首先,企业战略目标趋同。公司治理应该服从和服务于企业价值创造目标[7]。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战略的目标制定上必须做到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的平衡。因此,我们认为二者的战略目标具有一致性。
其次,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趋同。企业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都是企业的本质属性。企业社会责任是基于社会关系压力,以实现利益相关者共赢为基础,以发展绿色经济为目标,以创造绿色利润为核心,以商业思维范式创新为手段,对企业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所做出的利益平衡。这种平衡不因企业性质而改变,这是企业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本质决定的,因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内涵应该是一致的。
再次,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趋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无论是对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处于同样的社会关系压力之下,利益相关者都是相同的,他们对企业的影响不会因企业的性质而变化。任何企业忽略或者影响了这些力量的利益,都会受到这些力量的惩罚。因此,我们认为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是相同的。
最后,企业发挥功能作用趋同。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国家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的社会责任中同样都有非经济目标的内容和经济目标的内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发挥功能作用将会进一步趋同。
综上所述,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战略发展的重要内容。社会责任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应该具有一致性。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都会给自身的经营带来一定积极影响,增强企业的无形资产,提高品牌竞争力和企业影响力,赢得更多的社会广大消费者和机构投资者的认同,并最终给企业带来长期的、潜在的利益。同时,企业对政府的贡献越大,越能得到政府的关注,政府会为企业提供许多政策上的优惠,降低其经营成本,进而提高企业价值[8]。因此,本文认为,不同性质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不会有显著差异,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ฅ: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并不因企业性质的变化而发生显著变化。
尽管我们认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具有一致性,以及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不会因为企业性质而发生显著变化,但是我们仍不能忽略二者社会责任驱动机制的差异性,以及这种差异性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的表现和产生的财务风险。本文认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驱动机制差异性主要表现为:
首先,政治关系方面。国有企业本身的性质代表了政企关系,决定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作为国家代表公众利益参与经济和干预经济的有效手段而存在[9],即我国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决定其担负着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10]。而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仅作为一种竞争工具来拓展民营企业的外部生存空间,为民营企业创造有利的竞争环境,并非企业的责任属性。
其次,管理层动机。通常认为,国有企业管理层履行社会责任有其政治目的和个人目的,即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履行社会责任、义务以及公共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利用企业资源,达到个人地位的提升和政治抱负的实现。对民营企业来讲,在我国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先天不具备政治优势,为了生存发展,民营企业需要建立政治关联(胡旭,2006),使自己成为产权法律保护的替代机制,或者获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源。因此,民营企业管理层承担社会责任的政治动机要比国有企业更强,即民营企业会通过政治寻租去获得政府更多支持,包括良好经营环境、政策资源、政府实质支持等[11]。
最后,代理问题。从委托代理关系来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显著不同点是委托人不一样。国有企业的委托人是国家政府,国有企业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国家政府,而民营企业的委托人是股东大会,出资人是企业的所有者。因此,对国有企业来讲,在社会责任资金的使用上,由于国有企业的投入与国家大政方针一致,企业行为与委托人的要求具有一致性,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地进行社会责任投资。而民营企业在选择是否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要考虑是否与股东达成一致,这就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投入。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驱动机制的差异性导致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差异性,也因此导致了他们在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风险。从政治关联、管理层动机方面看,二者的差异导致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在非效率投资方面存在差异性,进而导致民营企业的财务风险(经营现金流)要高于国有企业。从代理问题看,二者的差异导致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要好于民营企业,进而导致融资约束要低于民营企业。从管理角度看,民营企业内部缺乏系统、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制,甚至大多数企业未设立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在组织化、正规化方面严重落后于国有企业,使企业不能有效地把企业社会责任成本转化为企业财务绩效,严重削弱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动力。因此,笔者认为同样的社会责任的表现导致了不同的经营风险,民营企业的财务风险要高于国有企业,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财务绩效风险要高于国有企业。
三、实证检验
(一)样本选择
(二)数据来源
本文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得分来自润灵公益事业咨询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评级A股版2009―2011年数据库的评价得分,相关数据的处理及检验均采用计量经济学普遍使用的Stata软件进行。
(三)变量选择与度量
1.解释变量
2.被解释变量
本文基于我国财务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和利益相关者以及可持续发展视角,在财务绩效的衡量内容上从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财务风险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财务指标如表1所示。
3.控制变量
除了企业社会责任外,还有很多因素影响企业财务绩效。为了将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隔离出来,本文将对其他影响因素加以控制。在控制变量的选取上,本文做了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所处地区等都有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本文将对这些变量进行控制。
第二,不同年份或发展阶段时,企业的财务绩效也可能不同,为此将在模型中引入时间虚拟变量。
第三,对那些不随时间发生变化的无法观测的影响企业财务绩效的因素――例如政治关联,企业文化、代理问题、管理层动机等,本文拟通过固定效应的估计方法对它们进行控制,以期达到一致的估计结果。
以下是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
(1)企业规模(SCAL)。大量的研究已经证明企业规模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因此,本文引用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本文使用上年度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LNASSET 来衡量企业规模。
(3)地区(DIS)。沈能[17]发现,东部地区制造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速度远高于中、西部地区。沈洪涛[18]认为各地区不同,法律环境和执法力度也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及财务绩效。姚洋和章奇[19]认为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交通便利程度、员工素质水平、信息和技术获取能力、获得中间投入品和其他生产要素(例如资金)的能力,甚至极大影响着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从而能显著地影响到企业的效率。这也与笔者的实际观察基本吻合:相对于内地企业而言,沿海地区的企业往往更具竞争力和活力。考虑到我国特殊的制度环境,不同地区不仅仅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差异,而且在法律环境和执法力度等方面都会有所不同,所以,本研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将上市公司所在地区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三类,以控制各地法律环境对公司社会责任业绩的影响。
(4)年份虚拟变量(YE)。一个企业在不同的年份可能有不同的绩效,为了控制时间对绩效的影响,分析中引入了年份虚拟变量。
本实证引入的全部控制变量如下:
第四,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企业性质(P)变量的系数都是不显著的(表4第2行)。这表明,企业性质并不是财务绩效的必然原因。
第五,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企业规模(SCAL)对其财务绩效依然没有一致的影响(表4第4行)。例如,企业规模对总资产报酬率有显著负的影响,却对总资产周转率是正的、但不显著的影响,而对可持续增长率、现金流量比又没有显著的影响。
第六,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中部和西部地区虚拟变量都是不显著的(表4第5―6行),这里的对比基准是东部地区,尽管模型
1、
3、5里的西部企业财务绩效相比东部企业财务绩效有负的倾向,但在统计上都不显著。因此,企业所处地区℉的不❥同并不是其财务绩效不同的原因。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目前我国市场化水平很高。
五、结论与启示
通过建立的计量模型考察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财务绩效是否随着企业性质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假说。结论表明:总体来说,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同样的企业社会责任评分将对企业财务绩效产生同等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会因为是民营企业而有所减弱,也不会因为是国有企业而有所增加。同时,也发现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财务风险低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财务风险。这就给我们三个启示:一是在以相同的社会责任内涵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经营目标趋同、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趋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趋同、企业发挥功能作用趋同以及承担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产生的影响效应也相同,我国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的实践尝试具有积极广阔的前景。二是在混合所有制下,国家应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对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产生的风险加以解决以促进二者更好地融合。三是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应该加强绿色财务管理建设,做到基于包容性增长的绿色财务管理范式创新,即努力实现以古典经济学为根基的财务管理范式由“企业经济单一维度的传统利润观”向“企业、社会、生态三维度包容的绿色利润观”的转变[20]。
基于上述启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国家层面,要明确政府的职责作用,加强社会责任法律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认证机制建设,用法律来规范、用制度来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层面,要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关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社会责任战略机制、社会责任启动机制和社会责任运行机制。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战略和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部分,通过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的财务绩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