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民工进城对农村的影响

时间:2024-12-26 04:55:26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从乡村进入城市,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对农民工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文章对农民工如何在城市中立足以及离乡后对农村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对解决农民工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出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进城;农村发展;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的队伍不断壮大。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难以估量的财富,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服务。对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的意义。

一、农民工务工现状

(一)农民进城务工的现状

我国现阶段流动农民工的年龄结构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是性别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女性农民工数量逐年增加;在流动过程中,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在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群体中有超过六成以上的农民选择在大中城市务工。

1.流动地域。农民工流动一是省内务工,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完全完全脱离土地、亦工亦农、时工时农、选择省内是为了方便回家;二是流向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这类农民工完全脱离农业生产,主要靠务工为生。

2.流动模式。农民工的流动一是兼业型,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农闲时务工农忙时务农,穿梭于城乡之间,二是助学型务工,这种类型务工主要为了孩子能享受到城市优越的教育资源而进城的。

3.流动行业。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加之没有什么技能,因此大多数人从事于建筑行业、饮食业、零售业、快递物流和电子产品加工组装等行业,仅有少数人进入商务管理等行业。

二、农民进城务工对农村的影响

“三农”问题关系着国家的发展、社会的和谐,而农民为“三农”的主体,他们进城对农村的发展带来了深远、复杂的影响。

(一)农民进城务工对农村发展带来的机遇

1.收入增加,提高了农民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农民进城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一是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太少,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无法养活数目众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现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调查显示,64%左右的人外出打工收入是其务农收入的5倍,甚至高达10多倍。外出打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村家庭的收入水平,而♡他们收入的绝大部分用在了家庭的农业生产、基本生活开支中,家庭成员的营养健康状况得到了改善,医疗卫生水平也大大提高。

3.农民工素质的提高,为新农村建设储备了人力资源。农民工接受了改革开放大潮的洗礼,接受了现代文明的熏陶,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调查显示,34.04%的农民素质得到提高。他们在城市所从事的职业大多是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通过长期的实践和技能培训,不仅扩大了知识面、学会了相关技能,而且还学到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为返乡创业和新农村建设储备了人才。

4.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改变了农村的落后面貌。调查显示,农民进城务工的收入89.36%用在农村家庭的生产、消费中。19.15%的人认为自己家庭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59.57%的农民表示进城前物质生活消费占总消费的78.81%,而进城后物质消费占总消费的40%,消费变得多元化,另外,农民工返乡期间将城市文明带入农村,推动了农村社会的进步,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农民工进城对农村带来的挑战

客观地讲农民工进城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3. 新农村建设主体弱化,进程缓慢。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而目前大量的劳动力进城,老人、妇女和儿童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承担了新农村建设的重任,有学者将这种现象形象地称为“993861部队”,严重影响新农村的建设。

三、引导农民工合理流动,促进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举措

农民工的参与是新农村建设的人才保障,因此应充分重视农民工群体在农村、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并且深入挖掘他们的潜能,使他们的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农业产业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方向和城市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吸纳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途径,它既能从根本上促进农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转化,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益,亦能吸收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加快农村就地城市化的进程。

(二)国家出台强农惠农政策与创业优惠政策,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

要更好地发挥回乡农民工的作用,需要政府为他们搭建平台,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具体说来,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困难主要有:一是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二是政府对回乡创业的农民工缺少相关政策的支持;三是回乡创业的农民工缺乏经验,不利于企业的壮大和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应出台ฑ相关政策统筹ฒ解决,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

(三)由财政出资,建立常设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法律服务一体化的机构

目前,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公共服务机构很少甚至空缺。因此,应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由财政出资的常设机构。一是加强就业的服务,可开办农民工职介专场大会等;二是完善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三是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待遇,为农民工提供廉租房、在农民工子女入学升学上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等;四是开展农民工救助和维权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和诉讼服。

总之,我们应建立新型社会制度和政策体系,统筹兼顾,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外出ศ的环境和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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