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火灾应激状态下的典型心理特征及应对措施
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促使社会进步,加快了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同时,带给人们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任何一起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都会造成人们不同程度的心理应激,在许多方面会有不同的表现。在情绪方面,会产生欢快、激动、愤怒、绝望、悲伤、焦虑、怨恨、恐惧、内疚、嫉妒、耻辱、自责、忧郁、绝望等情绪,这些情绪可归类为积极型、中间型、消极型三种类型。在认知方面,应激造成心理失衡和消极情绪,会影响人的智能 ☹的发挥和干扰正常的逻辑思维,使人做出错误判断。当思维陷于紊乱状态时,就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无法对事物做出正确的评价,造成认知功能障碍,还可能导致注意力涣散和记忆力减退。在生理功能方面,会导致植物神经系统兴奋和内分泌系统暂时性失调。在行为方面,会出现过激性行为、逃避性行为、刻板式行为 以及寻求精神寄托或过量饮食行为等。
火灾是众多应激源中的一种,其显著特征有高温、毒烟、缺氧等,这些特征会加剧人在应激状态下的心理反应。
根据各种文献及人类在遭遇火灾时心理、生理及火场中逃生行为学理论,室内人员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逃生行为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认知。接受火灾初期产生的模糊信息,知道火灾发生,尚不完全清楚。这时期以心理活动为主。第二阶段:逃生准备行为。个体明确知道火灾发生,放弃观望或灭火行为,预备实施逃难。这一阶段中,通常包括对火灾进行确认、定义以及危险性评价☿等行为。第三阶段:逃生实施行为。个体知觉火灾非常严重或其他原因而开始逃生。第四阶段:逃生结束。不论是成功逃出火场到达安全区,还是逃生行为失败而伤亡,至此,所有逃生行为均已停止。
本文主€要讨论发生在第一阶段的心理变化。这一阶段在情绪、认知、生理方面的应激反应都可能出现。由于事故的突发性及火灾的特有特征,其主要的表现是惊慌和恐惧。疏散中的惊慌、恐惧导致的结果
惊慌、恐惧并非百害而无一利。适度的惊慌、恐惧可以激发人的潜能,完成平时不可想象的事情。例如,1991年美国一位叫休斯的老人在被大火围困时急中生智,将席梦思床垫下面捆上重物,然后人蹲在上面与席梦思紧贴,让他人从窗口推下。由于这一人物联体的重心在下面,跌落时不至于翻滚,中间又有软物,将落地时撞击的力量分散、消解,最上层的人不会受到大力的冲击,从而获救。后来人们将这种逃生方法称为 休斯跳楼法。
过度的惊慌、恐惧往往导致恶性结果,火灾中的过激行为,如跳楼、踩踏事件等都是因为极度的惊慌、恐惧造成的。例如,1984年4月18日夜,北方名城哈尔滨市刚刚建成不久的天鹅饭店失火,火灾中10人丧生,其中1人被烟熏致死,9人为跳楼摔死。
由于过度惊慌、恐惧而选择放弃逃生消极躲藏,这也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伤亡。例如,1986年4月1日夜,天津市松江里5号居民楼发生火灾,406室的一家三口在屋内被烟熏致死。据现场勘察,如果他们经过努力完全可以逃到407室,从而逃离厄运。
疏散案例中的类似事件比比皆是。那么,惊慌是如何产生的?如何避免过度惊慌成为疏散逃生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惊恐心理的产生及其影响因素
惊慌
英国学者Philps指出,惊慌是火灾状态下的一种心理反应。在极度难忍、充满恐怖的环境中造成的这种心理反应无法重复,也无法考察其行为模式。
บ火灾中的惊慌是指经历火灾的人们,接受异常灾难刺激后所表现出的一种焦虑状态或行为状态,这种焦虑和行为不能自控。
惊慌的产生除心理因素外还有生理因素:起火区温度升高,浓烟中性面降低,阻挡了视线,氧气含量急速降低,加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气体的作用,使受灾者窒息和中毒,神经系统受到麻痹而出现无意识的失去理智的行为。
引起惊慌的因素有:火灾发生的突发性;建筑物超员,疏导不利;报警迟和报警顺序;缺乏对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认识以及遇到此类事件的应对逃生技能及相关知识。
恐惧
所谓恐惧心理,是在真实或想象的危险中,个人或群体深刻感受到的一种强烈而压抑的情感状态。其表现为:神经高度紧张,内心充满害怕,注意力无法集中,脑子里一片空白,不能正确判断或控制自己的举止,变得容易冲动。
在危机中以下四种情境容易产生恐慌:第一种情境是在危机发生之前,忧患的情绪早已经蔓延。第二种情境是缺乏领导者。在慌乱的人群中,没有镇定的指挥者就很容易引发危机。第三种情境是唯一的安全出口即将关闭。在许多火灾事故中,就是因为安全出口只有一个或与人流量相比非常小,里面的人就会很容易产生恐惧和焦虑,甚至慌不择路,发生踩踏事件。第四种情境是情况突然发生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会使人们普通的担心转变为惊慌失措。
恐惧心理的产生与过去的心理感受和亲身体验有关。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火灾中的恐惧来自两方面:环境以及过去的经验与经历。当然恐惧心理的产生还与人的性格有关。
惊慌、恐惧的缓解措施
怎样才能克服惊慌、恐惧呢?首先是通过提高对事物的认知能力,扩大认知视野,判定惊慌、恐惧源。认识客观世界的某些规律,认识人自身的需要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确立正确的目标判断,提高预见力,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变故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就会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其次要培养乐观的人生情趣和坚强的意志。这样,即使陷入危险情境,也不会惊慌失措,而是沉着冷静,机智应对。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安全知识、意识水平的提高。首先,平时注重安全知识的学习,了解突发事件如火灾等的特点及危害。俗语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了解了♒其特性,在遭遇时才能作出更正确的决策;其次,学习安全逃生技能,当有了应对意外的措施的时候,人们的恐惧自然就降低了。
实战。对于疏散逃生的最好实战就是演习,经常性的进行演习训练是降低惊慌、恐惧最有效的方法。
认知环境。如果在熟悉的环境中遇到火灾,人们的惊慌、恐惧要低得多,因此,要养成观察环境、疏散出口的习惯,这样,在遇到火灾时就可以做出比较正确的决策,顺利的脱离危险。
疏散引导。疏散中的指挥者一定要镇定、自信,不断用语言安抚、引导、鼓励疏散者,给予疏散者以安全感,降低惊慌、恐惧,使疏散顺利进行,避免意外的发生。
镇定。遇到意外情况一定要镇定,只有镇定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才有可能在危机中顺利逃生。发生火灾后,首先要千方百计地自救,只要沉着镇静,采取正确措施,就能化险为夷。例如,1983年4月17日哈尔滨市发生特大火灾,河图街73号居民楼大部被烧毁,只有几间成了仅存硕果保留下来。有一居民,见到大火封住楼梯无法下楼,就回到室内,关闭门窗,把被褥洒上水,蒙在门窗上。床上和其他一切易燃物上都洒上了水。家中所有的水,包括金鱼缸里的水都用上了,借此挡住了烈火的进攻。随着消防车到达,火势减弱,主人打开窗户,用手电光发出求救信号,最终获救。这位得救的居民,正是在火场上镇定而正确地做出了判断和采取恰当的自救措施,救了自己。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建筑物的风格在向大型化、综合化发展。建筑物功能增多,结构更加复杂,万一发生火灾等意外时人员疏散更加困难。应激状态下的行为是心理活动的外在体现,因此,要避免在火灾等城市公共安全事故中由于过激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顺利的进行疏散,就应了解在应激状态下人的心理特征,针对不同灾害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从而将城市安全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