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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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法学教育 现状 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有着6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但也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当前,法学院系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法科学生如何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当前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
2.大众化教育与精英化需求的矛盾。中国法学教育已进入所谓的“大众化教育”或“通识化教育”时代,法学教育更像是普法教育,学生掌握的只是法学的基本知识,他们毕业后往往很难胜任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盲目扩招导致毕业人数激增,法科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当年排在187位,2005年则成了“老末”。由第三方调查公司麦可思主编的中国大学生就业蓝皮书发出了2011年大学专业预警,昔日热门的法学、计算机等专业就业被亮红灯,成为“红牌专业”。10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而今考上公务员或进入司法机关成了大多数学生的奢望。笔者对广西某大学法学院2008~2010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进行初步统计,85%以上的毕业生是到企业或相关部门从事非法学专业工作,真正考上公务员从事公检法等相关行业的则是凤毛麟角。目前,我国高端及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短缺”与中低端法律人才“过剩”并存现象比较严重。著名法学家朱苏力认为,法学教育的最基本挑战就是毕业生和学术成果能否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就毕业生而言,我国法学院的产品还不能满足社会的急迫需求,同时表现为产品的紧缺和过剩。紧缺的是两端,过剩的是中间产品。我国人才紧缺榜上涉外法律高端人才赫然在列,许多高校、企业、律师事务所和司法行政部门对名牌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仍求贤若渴,有的许以重金,开出各种优惠待遇引进高端人才,但是高端型人才难见踪影。
3.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的脱节。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以课堂讲授为主,过于强调理论基础,很少考虑学生实际运用能力和社会现实需求,法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坐而论道的玄学。目前,法学院系基本都设置了14门核心基础课程,理论阐述精辟绝伦,而诸如律师实务、法庭调解、法庭辩护、法律咨询等实践性教学却很薄弱,教学计划中虽规定了学生的实习期,但大多公检法司等部门及律师事务所因本身业务压力缘故,对学生实习缺乏热情,疏于指ฉ导,而学校法律诊所等硬件设施缺乏,法科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面临着较多的现实困境,实习制度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调查发现,法科学生就业并不容易,这与他们的法律实务能力不无关系,大多数法学院学生毕业后往往面临着求职无门的困惑和尴尬。书本上、课堂上的理论知识不足以解决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困在纯书斋世界里单纯进行法学研究、法条分析或文论写作的所谓法学人才,当他们走向社会和市场时,所学的知识就显得苍白无力。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师不仅要给学生提供“利箭”,更要为学生提供“良弓”,教会学生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矛£盾。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基础,法律职业影响着法学教育的发展。纵观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在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互动关系中,法律职业对法律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却长期脱节,严重制约和阻碍了法学教育的✉发展。大众化的通识教育,使学生只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据调查了解,两广地区不少基层法院及县级以下地区的法律从业人员,有些只接受了两至三年学制的高职教育,或者参加函授、远程教育等业余形式的法律学习,不但法学理论知识浅薄,法律信仰、法律精神缺乏,而且法律专业技能也不高,他们常常把法律工作当成谁都能干好的普通职业。即便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进入公检法等领域工作的人员,由于缺乏法律职业的系统培训,解决现实问题的法律技能仍不高。法律职业与医师、会计师等职业一样,都需要在大学通识教育的基础上进行专门化的职业训练。目前,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的仍是具备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的通才,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教育培养的则是具有明显学术导向的“学院式”人才,而当前的法律硕士教育无论是从课程设置还是从教学方式上,更多的仍是采用与法学硕士、博士教育相同的做法。截至2009年,全国虽已有115所院校招收法律硕士,但与中国实用型法律人才需求相比,其数量还很有限。不少开设法律硕士专业的院校,其师资力量和硬件设备都比较薄弱,在专业技能培养中还是重视理论灌输,缺乏法律职业训练,学生实习流于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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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1.改革培养目标,实现通识教育向通识与专才教育的转变。法学界对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通常有三种观点:一是精英说,二是职业教育说,三是通识说。当前普通共识是“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生,而且还应该使学生具有较全面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在法制发达和成熟的美国,一个好的法律工作者必然是熟悉法律知识并通晓与该类案件有关的其他学科和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当前我国不仅在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及法律监督等领域需要大批高素质法律人才,而且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需要大量既精通法律,又具备其他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实现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的有机结合,培养适应和谐社会需要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
2.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创设人才培养新模式。传统“填鸭式”的法律教学,手段单一,形式呆板,内容枯燥,阻碍法律人独立品格的形成和法律职业技能的提高。很多法律专业学生走上社会后不会写法律文书,不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救济途径,不懂得如何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遇到稍有难度的法律问题就无从下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非常欠缺。解决人才培养质量问题,要从培养复合型人才目标出发,在教学内容和方式上进行改革,以专业基础扎实、文化知识面广、社会实践能力强、思想素质高为标准,合理进行课程设置,并借鉴西方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诊所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的合理成分和成功经验,综合运用讨论式、启发引导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改变以教师、课堂和书本为中心的模式,实现由纯理论讲授为主向讨论与案例分析并重,由教师单纯讲授为主向师生互动为主,由课本教材为主向前沿成果和法律实务结合的“三转变”跨越。
3.改革学制体系,控制招生规模。美国采用的是本科后法律教育模式,要求学生在进法学院之前必须有一个非法律的第一学位,然后才可以攻读法律本科。欧洲模式采用复合型的课程进行法律教育,法律系的课程以法律专业为主,同时也包括了大量人文学科课程。我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定位在通识化教育基础上开展法律职业教育,在提高法学教育门槛,统一规定起点为本科教育的同时,需要适当压缩法学本科招生规模,并逐步将法学教育重心向研究生阶段转移。当前,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普遍采用四年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掌握14门核心课程内容,完成实习和毕业论文,确实比较紧张。笔者建议对招生方ฝ式进行适当改革,取消原来直接在普通高考学生中招生的方式,而从已接受过一年以上通识教育的各专业学生中招生,把法学类本科改成五年制,给学生掌握核心课程内容,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筹备司法考试提供充分的时间保障。
4.加强法律实务培训,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和法律执业的重要环节。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必须将传统分析型教学与法律实务型教学相结合,不仅要使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而且要“像律师那样执业”。暨南大学法学院非常注重学生的实习实训,他们常常把学生推荐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同时还介绍他们去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法务活动或非法务社会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常常与律师协会、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等社会团体合作,共同组织学生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律援助,同时还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创办教学实践基地,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人士来校传经送宝,从而搭建起法学教育与社会联系的桥梁,实现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无障碍对接。笔者认为,加强学生法律实务培训,可以移植西方法学教育成功的经验,充分发挥案例式、讨论式教学法在培养学生法律操作技能上的作用,选择训练规程式的课程,对学生语言表达、公文写作、法条分析、临场应变等能力进行重点训练,引导学生进入法律角色,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