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分析其将带来的影响

时间:2024-12-26 01:29:1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引起对其必要性和意义的思考,结合《存款保险条例》的内容和该制度在三个代表国家的运行效果分析了其将对利率市场化进程、银行和储户三个方面的影响。

【关键词】《存款保险条例》 运行效果 影响

一、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以政府信用为无形担保,在银行倒闭时政府对存款完全“买单”,这是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制度,国际上称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现在出台的是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根据《条例》,由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保费率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管理机构在这些金融机构发生经营危机而面临破产倒闭时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的一部分。

由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国家信用在保护商业银行,使得商业银行缺乏居安思危的意识、市场缺乏公平的竞争机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受限℃以及阻挡了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和国家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因此,必须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容及意义

从《条例》看,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四方面内容:第一,投保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可见具有强制性并且覆盖了中国的银行部落中的大部分;第二,除规定的存款外,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实行以50万元为最高偿付限额的限额偿付,能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第三,明确规定了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和存款保险管理机构的权利和职责;第四,存款保险费率由基本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

根据《条例》第一条,该条例能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三、几个代表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效果

发达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以美国为代表,美国的银行以FDIC为保险机构主要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连续运营了80多年,存款保险限额和费率经过多次调整,实行效果主要体现在:赔付存款人,由FDIC对银行进行救助、收购、过渡和承接,解决了金融机构“大而不倒”问题,加快问题金融机构处置,大幅度减少了由于金融危机被挤兑而使银行,倒闭的数目,早期干预以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

借鉴了美国经验的加拿大以CDIC为保险机构,不同于美国的高度分散的联邦储备银行体系,加拿大是高度集中的分支行体系,然而其运行效果类似于美国:通过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完善防范了道德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同时促进了金融业的竞争,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四、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将给我国带来的影响

结合《条例》内容和存款保险制度在以上国家的运行效果对比分析,可见我国也采用了美国的成功经验,由此可对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带来的影响作出分析。

第一,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作用。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意味着对银行退出市场机制的明确化,也意味着随后一系列重大金融改革政策将出台,是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垫脚石”,也是中国金融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关键步骤,有利于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一旦存款利率上限市场化,银行存贷利率将由市场重复博弈形成,那些经营利润空间小、风险敏感度差、内部管理不够完善的银行显然面临极大的破产倒闭风险,若仍坚持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整个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会给财政带来重大负担,利率市场化也不能顺利推行。

第二,对银行的影响。从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来说,根据国际平均水平,将收取的存款保险费用约200亿元,仅占去年商业银行全年净利润的1.3%,对商业银行盈利的影响微乎其微;保费的缴纳会使存款成本上升,核心负债依存度下降,促使银行通过多元化负债和提升管理水平以保证其流动性;作为บ金融安全三道重要防线之一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就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构筑安全网以增强储户对银行的信心,提高银行系统的稳健性,所以它对银行的安全性提升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第三,对储户的影响。存款保险费可以保障储户的存款,有利于减少储户对小银行的安全担忧,提振小银行的信用,储户可以选择方便的、有费率优惠的小银行存款。同时由于多数小银行的贵宾门槛较低,♡要求仅为大银行的一半甚至四分之一,储户易于享受这些银行的贵宾待遇,小银行也可借助长尾效应提升利润,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另外,由于银行理财产品、代销的基金等不在被保险范围内,储户应清楚认识到购买此类产品的风险,合理制定理财计划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目前,存款保险费率的具体数值尚未公布,官方回复费率标准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金融机构承受能力、风险处置需要等决定,而该制度的完善必定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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