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互动共赢发展研究
【摘要】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互动共赢发展是21世纪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流趋势之一,各国都在积极探索二者良性互动发展的路径。本文在分析二者区别的基础上,说明两者互动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而结合两者在我国融合发展的现状进一步提出促进两者互动共 ☺赢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互动发展;现状;建议
一、区别
一般而言,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经营的价值选择上。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政策,一种政府行为,其出发点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而商业保险的出发点则是它的产业经营性和企业盈利性,利润指标是商业保险公司非常重要的经营目的。
(二)管理特性上。社会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专门部门,由政府来承担保险义务,具有强制性、独立性,不存在竞争;而商业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各保险企业或相应的经济实体,并由他们来承担相应的保险义务,具有竞争性、自愿性。
(三)运营机理上。社会保险业务的开展、资金的筹集、给付与投资运营都需要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管理,行政干预程度比较高。而商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资金的筹集、给付与投资运营,都是有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的,政府一般不参与管理。
(四)保障对象上。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具有广泛性,包括法律或政策准许的受保群体的所有成员;而商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投保者本人或保险合同约定认可的人员,且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都有自由选择权,保险保障具有灵活性、多样性。
(五)保障程度与费用来源上。社会保险服从国家社会政策目标,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保险费通常由雇主、被保险人和政府按三方负担原则共同缴纳。而商业保险是按市场经济原则运作,旨在提供灵活多样的补偿性保险保障,费用完全由投保人自担。
二、二者互动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
(一)必要性
1. 社会保险保障程度偏低。社会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工薪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其投保金额和给付✞标准都有一定的限制,所起的保障作用有限。在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的今天,仅靠社会保险显然不能满足人们的各种保险需求。
2.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世纪,老年人口的增加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加,这给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必须寻求更为有效的途径来应对。
3. 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因其特殊性使得投资时以“安全性“为第一原则,且是由国家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而非像保险公司那样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进行基金管理,行政干预色彩浓厚,因此,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效益较低。
(二)可能性
这是由二者多方面的互补性决定的。
1. 保障范围上。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只包括工薪劳动者面临的生、老、病、死、伤、残疾、失业等七大社会风险。商业保险的险种可大可小、可集中可分散,只要符合可保风险的条件就可以设立险种,可谓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可以说,社会保险满足了人们基本的、普遍的保障要求,而商业保险则满足了人们特殊的、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2. 保障作用上。社会保险可以对工薪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但其投保金额和给付标准都有一定的限制,所起的保障作用十分有限。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收入者可以投保商业保险,当遭遇风险事故时可以分别从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企业获得保险给付,两者并行不悖,可以共同构成对国民的经济保障。
3. 保险技术和方法上。现在社会保险在运行过程中也越来越重视借鉴商业保险的收支相等原则及精算技术,而商业保险公司由于其自身发展需要也倾向于开办一些偏重社会需要的保险以树立良好形象。此外,由于二者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保障劳动者的生活稳定,都需要所筹集资金的保值增值,从而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说明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承办部分社会保险业务。
三、二者在我国互动共赢发展的现状
(一)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事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保事业主要是在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农村保险领域。在养老和健康保险市场上,可以发现✈专业化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规模都在扩大,并在资金投入、公司发展上给予重点支持。在农村保险市场上,不难发现保险服务网点越来越多、服务功能越来越强,并开发一系列专门针对农村市场的保险产品,逐步建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二)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建设的社会效益越来越好
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时间不长、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缓解政府压力以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表现在:一是可满足国民多层次的养老、医疗保障需求;二是其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三是有效管理和承办了新农合,有效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提高了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四是参与部分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极大地提高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四、推动二者在我国互动融合发ก展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在依法治国时代,要推动二者融合发展首先必须有政策和法律保障,并明确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运作的范围与途径,创造有利的政策法律环境。这样既可以发挥商业保险在一些领域的独特优势,又不会使社会保险偏离发展“轨道”。
(二)加强宣传与指导
在我国,由于人们对商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不足,致使人们投保积极性不高,限制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创新。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可以通过提高商业保险在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中的参与程度,通过理论和舆论引导来使保险业得到正确的认识,从而强化整个社会成员的投保参保意识,以促进二者良性互动发展。
(三)相关市场主体应加强自身建设与改革
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依赖于保♫险公司的有效运作,保险公司应优化内部控制框架及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以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此外,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五险一金“已成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机制,所以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投保于商业保险公司,为员工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互动共赢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