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七年级历史教科书指瑕
本文笔者为高中历史教师,多年的高中历史教学使我在教学中一贯比较严谨,因此在此次跨级教学中特别注意初中与高中历史表述的印证,结果发现七年级历史教科书中有三处表述或缺乏严谨或与史实不符,容易误导师生,经查阅史料后,现指正如下。
第一,人教版七年级历史(上册)教科书(2016年7月第1版2016年8月甘肃第2次印刷)第三单元第12课《汉武帝巩固大一统王朝》第一目55页有这样一句表述:汉武帝还建立了刺史制度,把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每州部派刺史一人,代表朝廷监视州部内的地方官吏、豪强及其子弟,严禁他们为非作歹我认为这里的全国表述存在明显不当。
西汉中期,中央统辖的郡国数量越来越少,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汉武帝在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把全国除了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南、河内、河东)和弘农以外的地区分成了13个州部: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中央在ธ每个州设立刺史一名,专职监察地方。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每年八月巡视所辖区域,考察吏治,奖惩官吏,决断冤狱。后来,刺史职权渐重,积久成制,成为行政长官。西汉末到东汉,刺史改称州牧,级别提高,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州也成了最高地方行政区划了。
可见,汉武帝时设置刺史并非是在全国,应该是全国除了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南、河内、✍河东)和弘农以外的13个州部。这里的三辅三河弘农皆为京畿要地。因此,教材的表述改为全国除京畿要地外,划分为13个州部就妥帖了。
第二,人教版七年级历史(下册)教科书(2016年11月第1版2016年12月甘肃第2次印刷)第二单元第九课《宋代经济的发展》第三目44页关于草市有这样的表述:宋代商业的繁荣超过了前代都市的商贸活动也辐射到乡镇,形成了新的商业区,叫做草市而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2(2007年1月第3版2015年10月甘肃第1次印刷)第一单元第3课《古代商业的发展》第二目14页关于草市却是这样的表述:宋朝时,城市中坊和市的界限被打破,市分散在城中,坊巷桥门及隐僻去处,俱是铺席买卖。城郊和乡村的草市也更加普遍。显然,两种不☂同的表述使人会产生疑问,何为草市?草市究竟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其实,草市起源很早,东晋时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于水陆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驿站所在地,六朝时开始设立草市尉对草市进行管理。其命名用意,或说因市场房舍用草盖成,或说因初系买卖草料市集。唐朝中期以后,农村商业发展,草市更盛。杜牧《上李太尉论江贼书》曾谈到江淮间的草市,谓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室大户,多居其间。到唐末五代,战乱频繁,江淮富户和城市居民,到草市建草屋居住避难的不少,使有些草市更渐繁盛,有的竟发展成为新兴城镇。宋代由于商业发展已经突破了市坊界限,草市也随之有了很大发展,紧临州县城郭发展起来新的商业市区,且已经具有比较完备的饮食服务设施,♀如陆游在其诗中就曾经写道:今朝半醉归草市,指点青帘上酒楼。
可见,草市早在宋之前就已形成,高中教材表述更符合史实。
第三,人教版七年级历史(下册)教科书(2016年11月第1版2016年12月甘肃第2次印刷)第二单元第11课《元朝的统治》第二目52页关于行省制度有这样的表述:元朝把山东、山西和河北称为腹里,直屬于中央的中书省而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1(2007年1月第3版2016年6月甘肃第1次印刷)第一单元第三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第一目13页的行省制度却是这样的表述: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除河北、山西、山东等地由中央直接管理外,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两者的表述仅差等地两字,那么,谁的表述准确?元朝的腹里究竟指哪些地❤区呢?
其实,腹里是元对中书省直辖地区的通称。元朝把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及以西的这片地区叫做腹里,就是现在的河北、山西和河南、山东以及内蒙的一部分。
因此,高中教材的表述更准确,初中教材加上等地两字就准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