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中国经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性(1)
[摘要] 1956年底,伴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正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对于发生于半个世纪之前的这一重大的历史性转变,人们的认识和评价不尽相同。但是,无论人们对其得失对错如何评说,它所以发生的历史必然性,却是无法否认的。由于一系列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了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一历史性转变,改变了毛泽东和他的同志们在中国革命胜利之际所设想的新民主主义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 保持不变的社会发展道路。但这个改变是历史的选择,并非毛泽东个人对新民主主义道路的放弃。
[关键词] 论新中国经济 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 历史必然性
1956年底,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实现,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指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在中国的正式确立。这一历史性的转变,给中国的经济、政治、人们的思想意识乃至整个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转变的认识和评价不尽相同,尤其是在今天,当这段历史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世纪之后,当传统的“完全肯定”的基调被打破之后,出现了众说纷纭的局面。其中不乏具有强 ت烈批判精神的省视和反思。对于这些观❦点的见仁见智,尚有待进一步探讨。
但是,无论人们对这一历史转变的得失对错如何评说,它所以发生的历史必然性,却是谁都无法否认的。
一、关于历史必然性之分析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即将胜利之际和在取得全国政权之初,并没有打算马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的讲话,突出强调了中国需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断言在转向社会主义革命之前,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将“在一个长时期中”保持不变。这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思想发展的表现。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新中国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其经济制度,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合作社พ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
但是,随着建国后头三年国民经济的奇迹般地恢复,一系列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条件和因素迅速生成,历史把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课题,提前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
第一,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顺利完成和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的巨大成功,,新生的人民政权日益巩固和强大起来。人民民主专政的上层建筑,以其巨大的能动作用,影响了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并为这一改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中国的社ซ会主义是先有上层建筑,而后有经济基础的。按照一般政治教科书的解释,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规律的特殊表现形式。对此,也有学者提出“上层建筑同样具有决定性作用”。我们姑且不论这种观点是否恰当,就当时的现实来看,这个社会上层建筑的变动对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其能动作用的巨大,的确是超乎寻常的。
既然新中国一开国即已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国体相一致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政治制度,那么,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势必要求与其相匹配的根本经济制度迅速建立起来,以为其提供充分的物质支持。换言之,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产生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上层建筑——即人民民主专政(也即实质上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一经确立,就必须着手建立、巩固并扩大自己所适应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否则,这个政权就不可能存在下去。
于是,在强大的政治力量驱动之下,新中国开始了经济制度的变革。这正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能动作用的突出表现。
第二,正是在上层建筑的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之下,作为恢复经济的最重要的物质前提——对官僚资本的全面没收,使新生的人民政权顺利而迅速地建立起了坚实的国营经济基础,一开始便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具有了最现实的可能性。
在夺取革命胜利的同时,人民民主政权一方面坚决废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收回长期被帝国主义盘踞的海关,管制对外贸易,实行外汇管理,用管制、征购、征用、代管等措施,接管了上千家帝国主义在华企业,使其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另一方面,采取“原封不动,完整接受”的办法,全面没收原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经营的一切工厂、矿山、商店、银行、仓库、铁路、码头、船舶、邮电及其他企业,把它们直接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其中包括2400多家银行,2858个工业企业,十几家垄断性商业贸易公司,2万☑多公里铁路等。这些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约占旧中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占全国工矿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着全国的经济命脉。 第三,在经济恢复工作中,中央人民政府实行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空前统一,使国民经济开始走上计划经济的轨道。这一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成为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因素。 这“三个统一”,是为解决当时的现实问题所必须的。而且,它对经济恢复工作的成功,也切实地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这种由中央政府对全国财政经济实施高度统一的集中管理的做法,实际上是新中国经济对于“计划手段”的第一次尝试。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十分成功的尝试。由此,整个国民经济开始被逐步引向计划经济的轨道。而计划经济在当时被绝对地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标志。因此,这种高度统一的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成为新中国走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道路的第一个路标。
第四,在恢复经济过程中,国家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帮助民族资本主义私营企业摆脱了停工歇业的困境,但同时也把它们初步纳入到了国家资本主义计划经济的轨道中来,使随后到来的社会主义改造具备了现实条件。
旧中国的民族资本在现代经济中力量十分薄弱。解放前夕,在官僚资本的巧取豪夺、肆意兼并之下,民族工商业日趋衰落,大多濒临破产或半破产的窘迫境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坚持民主革命时期保护民族工商业的经济纲领,依照政协《共同纲领》所制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采取一系列调整政策,积极帮助私营工商业渡过难关。这些政策包括:扩大国家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和产品收购,促其恢复生产;协调企业中的劳资关系,保障企业的生产的正常秩序;统一制定各行业的产销计划,以销定产,指导经营。通过这些合理调整,资本主义工商业从停工歇业的困境中解脱了出来,达到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西部居民的消费行为与消费心里探析
市场信息不对称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危害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