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研究
摘 要:现阶段,我国海洋经济的飞速发展备受瞩目。而随着海洋资源的深度开发与利用,必然会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因此国家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显得极其必要。为此,论述了金融支持政策对于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从我国当前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政策现状分析入手,结合我国陆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政策方面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给出了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政策方面的相关建议,力求进一步促进我国海洋经济稳健、快速地发展。
关键词: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家海洋战略的实施,沿海地区大“S”型经济带的发展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并且这些地区的海洋经济与相关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但是,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瓶颈所在。因此,从我国金融政策的现状出发来研究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有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金融政策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必要性分析
新世纪,海洋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的支柱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使得我国海洋产业朝着科技化、多元化方向发展,而这一发展迫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因此,金融政策日益成为我国海洋资源配置的关键与调控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经济工具和渠道。
一方面,金融政策能够高效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首先,一个良好的金融运行体制不仅可以对交易成本的缩减和投资重点的调控产生极大的引导作用,而且也会对有效促进资本的积累与技术的创新产生有益影响,尤其是信贷资金的增长可以直接拉动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其次,良好的金融运行体系有利于海洋资源的科学化、合理化配置。从产业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不同地区在资源禀赋、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都会有所۵差异,这就意味着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产业与特色产业。因此,通过金融工具调控资源的合理化配置,不仅可以引导生产要素的高效流动,而且能够把资源从劣势产业转移到优势产业上来,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从而形成符合比较优势的海洋产业发展格局。
ฝ另一方面,金融政策可以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我国金融业已经突破原来单一的金融中介功能,把自己的服务功能延伸到了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比如在加速资金周转和促进各海洋区域内外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等方面的优势。同时,由于金融活动包含丰富的信息流,所以海洋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产业间信息、利率信息以及资产价格等信息都会反映到金融活动中,并通过金融网络与金融筛选机制对相ม关的信息进行加工和处理,这就为责任部门提供了坚实而可靠的决策依据,从而有利于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
2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政策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对海洋的开发力度逐渐加大,与之相对应的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优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离不开资金的大力支持。然而,我国对海洋经济开发的金融支持能力还比较弱,资金需求与现实投入的矛盾比较突出。
在资金投入方面,政府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占的比例比较小。我国政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和税收收入,而地方政府一般会把大部分收入投入到公共教育、卫生和医疗等基础领域,仅仅把非常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海洋经济发展方面。虽然沿海地区的民间资本非常雄厚,但也未能全面、充分地投入到海洋经济的开发与建设上来。
在资本市场方面,资本市场的高风险性和高进入标准直接导致海洋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的难度加大。在证券市场中,很多海洋企业在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成功融资上市的概率非常小。这是由于创业板对企业的市场定位较高,再加上相关部门对企业上市资质的要求提高,所以导致诸多海洋企业进行融资上市的步伐进一步放缓。此外,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等新型融资模式的发育尚不够健全,其行为通常短期化、专业化程度也比较低。
在信贷市场方面,很多海洋高科技企业从银行贷款的难度比较大。目前,我国海洋高科技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没有形成产业化的规模,投资收益前景也不明朗,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由于规模限制和过高的资产负债率,融资渠道过于狭窄,直接影响了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此外,由于各种原因,沿海地区众多的海洋高科技产业项目依然没能得到相关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的资金扶持。
3 我国陆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政策的经验分析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国相继实施了东部大开放、西部大开发、东北大振兴和中部大崛起的经济发展战略,在这过程中,政府的金融政策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并且可以为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3.1 东部大开放中的金融政策
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在深圳以及其他经济特区,国家实行了以下金融政策可供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借鉴。首先,对当地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进行革新,实行“切块”管理的信贷模式。譬如,各个经济特区的专业银行与省级分行切断联系,现有的信贷资金和以后接收的存款都由经济特区统一调派和使用。这一模式的确立,有利于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并且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创造了稳定宽松的政策环境与资金支持优惠。其次,支持这些经济特区灵活运用利率及其存款准备金率等金融工具。譬如,允许经济特区施行有别于内陆的利率政策,其政策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自行调整;规定经济特区人民银行可以自主设定区域内的存款准备金率。这样的利率及其存款准备金率调控机制,不仅有利于改善当时经济特区的资金现状,而且有助于提高经济特区吸纳外资的能力,从而促使经济特区形成多存多贷、资金流动频繁的生动局面。
3.2 西部大开发中的金融政策
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中,政府的金融支持政策效果显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落实项目投资补贴政策。政府拿出一部分预算资金或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相关资金,对国家战略项目及其相关投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其次,加大财政贴息与信贷支持的力度。财政贴息与信贷的范围不仅涉及到有关重大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基建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贷款(主要为农业开发、基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项目),而且还有各类大型国有企业的技改项目贷款。同时,政府也给国际金融组织以及民间资本投资西部大开发战略项目创造了更多优惠政策与条件,这不仅可以发挥财政政策对投资的带动引领作用,而且也有利于投资渠道的多元化。总之,这些在西部大开发中取得巨大成效的金融政策,都可以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启发。 3.3 东北大振兴中的金融政策
在东北振兴的战略决策中,主要有两点经验可以为海洋经济发展所借鉴。第一,拓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我国现有的几家政策性银行,其融资渠道普遍比较单一,严重限制了运作能力的充分发挥。所以,东北对此专门发行了由财政担保的金融债券,其发行对象不仅包括商业银行,同时也对全社会放开,购买主体非常广泛,这无疑拓宽了振兴东北所需资金的融资渠道。第二,建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的融资现状普遍存在忽视中小企业的严重问题,就东北而言,其成立的东北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该银行以对开发高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贷款以及信用担保为设立目标。有鉴于此,我们也可以成立类似的专门针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3.4 中部大崛起中的金融政策
中部大崛起的过程中,有两点经验值得借鉴。第一,优化区域性银行机构的类别和构成。具体经验有大胆打破国有银行在中部地区的垄断地位,积极鼓励商业银行、私有银行和外资银行成立区域性较强的分支机构,从而扩大中小企业与个体业者的融资主体,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第二,积极探索金融领域的改革与创新,打造中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在中部大崛起的进程中,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补充,共同构筑出中部地区完整、均衡以及高效的金融体系。这些有益经验,值得我们在海洋经济的发展中大胆仿效。
4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金融对策分析
针对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我们可以学习陆域经济发展中所采取的一些金融政策经验,运用积极的经济手段,促进财政支持、社会投资、信贷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融资机制的早日形成,给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4.1 加大对海洋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
首先,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资海洋经济的力度。一方面,海洋经济的发展可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的资金支持,并获取尽可能多的税收优惠与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以设立各种专项基金与科研经费,以适应海洋经济各产业发展的不同需求;其次,货币信贷政策可以适度向海洋经济产业倾斜,提高对海洋产业的信贷比例。譬如,可以申请设立“海洋开发专项贷款”,从而增加海洋经济政策性的贷款比例;可以利用贷款利率的机制作用,以海洋开发项目的风险大小为尺度,设定具有一定浮动性的海洋贷款利率,达到增强资金吸引能力的目的。
4.2 进一步拓宽社会的多元投资渠道
要突破海洋经济的资金瓶颈,就必须想方设法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第一,可以降低民间资本的准入标准。只要是法律未明确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相关海洋领域或者产业,都可以对民间资本实行高度的开放;第二,积攒更多的资金投入。政府可以为海洋经济相关项目提供更多的税收减免与优惠措施,同时注重民生的改善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从而为海洋经济的发展积蓄更多力量;第三,吸引外商投资我国海洋经济建设。通过各种优惠手段,吸引他们在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滨海旅游项目以及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
4.3 加速完善信贷市场机制
第一,创新发展,成立“海洋经济开发银行”。如果可以成功建立类似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的专业银行,我们就可以实现海洋经济的专款专用及专筹,从而为海洋经济提供更加专业、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持。第二,加大政策性银行对海洋经济的扶持力度,同时可以发展一些区域性较强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譬如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第三,可以设立一些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譬如融资租赁机构、信托机构以及保险机构等,从而给我国海洋经济类中小企业的融资奠定坚实的基础。
4.4 加快资本市场的建设步伐
第一,创新思维,在股票市场上寻求融资的渠道。可以鼓励那些海洋经济类的大中型企业在主板市场进行融资,中小企业则可以在创业板市场或者中小板市场中进行融资。第二,鼓励一些海洋类优势企业发展债券ฏ业务进行融资。这不仅有助于减轻银行的贷款压力,而且也能够促进企业的高效成长。第三,设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要为海洋类企业的上市融资提供充足的资金,并在资本经营和监督方面做出更大努力,从而促成股权交易形成较高的投资收益,使其充分发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