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语文课程改章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4-12-26 02:00:00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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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新课程实施以来。一线老师们对新课标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学习。但对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仍然存在分歧。本文作者对语文的所指、姓什么以及大小语文等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希望能给大家一点启发。

一、语文的所指——语言及其应用

准确把握语文的所指,是搞好语文课程改革的立足点。语文单独设科以来,人们对语文所指的理解莫衷是。语言文字说、语言文章说、语言文学说、语言文化说、言语说,众说纷纭。应该说,这些理解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没有很好地揭示出语文所指的实质。

新课标明确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我们体会到语文的所指当是“语言及其应用”。惟有“语言及其应用”才能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人类文ฐ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定位也符合叶圣陶先生命名的原意。

叶老在追忆“语文”名称的由来时谈到:“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为近,惟‘文’字之含义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文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叶老的“语文”所指当是平常我们所说的语言,包括口头语言,也包括“成篇之书面语”。在《认真学习语文》中,叶老更是明确指出:“什么叫语文?语文就是语言,就是平常说的话。嘴里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显而易见,语文的所指应当是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语言”。

关于这个问题,张志公先生也有一个很好的说明“这个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在口头谓之语,在书面谓之文,合起来称为语文。”

从叶老“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的解释中,结合张老“语文就是语言”的解释,我们可以体会到叶老所谓的“语言”,不是指科学意义上的“语言”,而是指平常所使用的“语言”,其实际所指即“语言及其应用”。因为语言到了口头和书面,就已经变成了对语言的应用,而要应用语言首先就要掌握语言,语文课中的语文所指当是“语言及其应用”。

现代语言科学也告诉我们:语言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存在形式,静态的语言相当于科学意义上的“语言”,动态的语言则是科学意义上的“言语”。从这个角度来说,叶老的定义,融合着科学意义上的“语言”与科学意义上的“言语”,融合着静态与动态的语言。简言之,语文就是平常我们所谓的“语言”,就是科学意义上的“语言及其应用”。

二、语文姓什么——应体现汉民族性

了解语文姓什么,是正确把握语文课程改革方向的前提。长期以来,语文教学界对语文姓什么的认识很不一致。有的提出语文姓“语”、姓“文”,有的提出语文姓“思”、姓“人文”,还有的学者认为语文应当复姓“语文”。新课标明确提出:语文是“母语教育课程”。

由是观之,上述观点都没能很好地揭示语文姓什么。《说文解字》对“姓”的解释是“人所生也”,《现代汉语词典,》对“姓”的解释是“表明家族的字”。由此出发,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既不姓“语”、姓“文”,也不姓“思”、姓“人文”,也难说复姓“语文”,而应该姓“汉”,姓我们的“汉民族”、姓我们的“中华民族”。语言是民族的特征之一,是依附于民族的。由于汉语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是国家的通用语言,因此基础教育阶段设置“语文”学科的核心目的,就在于让中华民族的青少年更好地热爱、学习、理解、运用祖国的语言,提升其语文素养,促进其全面发展。汉民族母语的特性深深地蕴藏在语文学科之中。

从语文单独设科的那天起,由于没有明确“语文”姓什么,我们的语文学科也就没有充分体现汉民族母语的特征。我们认为,不标明民族属性的“语文”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语文,而不能显现中华民族语文的特性。名不正则言不顺。我们国家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学科应当是汉语文学科。语文学科就是汉族进行母语教育的学科,也是其他民族进行族际语教育的学科,是中华民族进行共同语教育的学科。汉语文学科在体现各民族母语教育、共同语教育、通用语言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更应当充分体现汉民族语言的特点。"

三、语文的“大”“小”问题——语文课程的外延小于生活的外延

时下不少学者强调,语文课程改革要树立“大”语文教学观,密切语文与社会生活的联系,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语文课程中的语文,不可能是无边无际的“大”。

语言作为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体现着这个民族的特点,是一个社会全体成员联系的纽带,与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密切关联。因此,社会生活中的语言及其应用所涉及的范围无限广阔。但语文课程中的语文并不等同于社会生活中的语言,社会生活中的语言用于广泛的交际活动中,而语文课程中的语文则主要施之于教育。设置语文课程的目的,并不在于学习祖国语言及其应用的全部,而在于学习其中的基础和精华部分,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效益。因此,语文课程中的“语文”不是外延与生活相等的“大”语文,而是经过专家学者、教科书编者、语文教师按❣照教育目的、学习目标以及学生学习需要而选定、整合的“小”语文,是最能体现学科本质的、最能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小”语文。它与社会生活中的语言密切联系、息息相关,因此,语文教学必须贴近社会生活,必须与社会生活沟通,必须以社会生活中的语言为基础和源泉,必须从ก生活中提炼语言及其运用的规律,必须反映语言及其运用的最新成果。

语文课程中的“小”语文,只是就其范围外延而言的。实际上,语文课程中的语文应当是“含金量”相当“大”的“小”语文。语文课程所要教给学生的语文,是社会语文的精华,不仅是以教科书为中心的“小”语文,而且也是中华民族所有成员智育、德育以及民族精神发展的源泉。也就是说,语文课程不仅要通过精华的“小”语文激发和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引导学生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而且要从祖国语言教育的角度,充分挖掘各种教育因素来弘扬和培育学生的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创造力和凝聚力。同时,还要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成为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一代新人。

与“小”语文密切相关的是,在语文课程改革中应当明确“语文资源”与“语文课程资源”的关系。应当说,“语文资源”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而“语文课程资源”则只能是有限的。树立“小”语文观念的的,就在于让有限的“小”语文更好地发挥尽可能“大”的功能。

四、语文课程的性质——交际性

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多年来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过多种观点,如语言性、言语性、工具性、人文性知识性、思想性、社会性、综合性,等等。新课标明确提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虽然没有正面阐明语文课程的性质,但为我们思考语文课程的性质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认为能够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特点的语文课程性质当是语文课程的交际性。

语言产生于交际,语言存在于交际,语言发展于交际。文字作为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也同样是由于交际功能扩展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文章、文学作品作为语言运用的成品,也无不产生和存在于人们的交际中离开交际就无所谓语言及其应用,交际性是语言的功能属性。

我国的语文教育工作者在理解“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这一科学论断时,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工具”一词上,因而出现了理解上的偏差。实际上交际之中含有语言工具,也含有文化,语言的“工具性”与“人文性”均可ด以统一于语言的“交际性”之中。总之,语文课程要想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掌握语文学习方法、获取语文知识、提高语文能力、培养热爱祖国语文的情感、形成积极人生态度和正确价值观,必须通过师生之间不断的交际。

总之,交际性是语言的功能属性,也是语文课程的本质属性。语文课程的交际性,隐含着语文课程的“工具性”与“人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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