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路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落实到教育领域就是要依法治教。十六大以来,云南省教育厅加快推进地方☢教育法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地方教育法制体系不断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5部地方性教育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部教ฟ育规章,对《云南省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办法》《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云南省扫除文盲工作实施办法》3部教育规章进行了修订,废止了《云南省基础教育分级管理暂行规定》。教育法制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卐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长期坚持。凡涉及全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事项,省教育厅均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意见。2009年以来,共举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等8次重大决策听证会。
(三)规范性文件制备程序不断健全。为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备关,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云教办〔2004〕19号),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范围、程序、要求和责任。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方法的意见》,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登记、公告、备案的各项法定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备工作合法、有效。
(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完善。为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教育行政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教育厅制定了《云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ฝ和《云南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七)法治工作队伍全面加强。2005年,省教育厅
三、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
四、依法治校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