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车险制度完善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机动车辆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发展较快的险种,其在中国财产保险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从车险制度完善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入手,提出了保险企业完善车险制度的建议对策。
关键词:车险制度;完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机动车辆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第一大险种,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多年来财产保险中发展较快的险种,为带动中国财产保险业务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车险制度完善过程中的问题
1 行业营销机制不灵活,车险未能体现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保险企业没有形成有效的车险盈利模式,行业营销机制存在弊端,企业在对市场竞争的手段使用上不是价格竞争,产品的质量程度高低,而是缺少有利于消费者产品的开发,不能以自己产品的特色和具有特性化的服务,达到顾客的满意要求,这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行为,经营方法误导顾客,不能体现保险的销售机制及保障功能。
2 社会信用基础薄弱,缺乏信用信息建设和考核指标体系。车险的市场发展历程短暂,大体上属于初级发展阶段。一些保险企业使用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采取恶性竞争的方式,获取保费,抢占市场,这不但影响保险事业的诚信,同时从另一方面证实了保险缺少诚信管理制度,从而限制了保险业的诚实信用体制体系的建设发展,对车险投保人、工作人员和营销人员等都急需整套信用体制体系的发展建设和互相配套的考核指标体系。
3 数据的积累和管理不科学,信息共享机制欠缺。车险数据的积累和管理不够科学合理。各保险企业费率厘定的有效数据积累不足,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价格应该反映价值,价值规律也要求费率应该和风险情况相挂钩。在发展过程中,各保险企业之间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存在严重的“一刀切”现象。“从车、从人、从地狱”因素的一车一费率的市场费率并没有真正实现。
4 片面追求保费增长率,承保管理环节存在系列问题。保险行业市场化进程较晚,部分小保险企业为缩小成本开资,在社会上招聘一些不知底细的人员,从事保险业务工作,这样素质的工作人员在经营上缺少一些成熟经验,在车险相关法律存在的不足,在理赔方面缺乏对被保险人的索赔指导、更缺少职业精神等等。在保险行业,保费指标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完成任务指标是下级部门的主要任务,上级部门缺少考核下级部门的监管,这样在车险承保的发展过程中就会存在很多弊病。入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这体现在核保内容简单,环节单一等一系列问题,
5 车险法律法规间理论和实践脱节,强制保险无法强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实施时,大部分地区车险已经实行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却很长时间没出台,国家在保险法☯上规定了退保自由是客户的权利,这样投保人被强制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待年检后退保。存在着相关法律间的矛盾冲突,导致强制保险、自由退保情况的发生,以致强制保险无法强制。
6 从业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理赔不到位。部分保险从业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有意误导消费者,一些电话销售人员更是在承保人没有文字签单的情况下,私自确定保单。在出险理赔时,效率程度低,在正当理赔理赔范围内仍存在拖拉现象,甚至更严重的还出现拒赔;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从销售人员处得知详细的理赔及免赔条款,无法实现明白消费。
二、完善我国车险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1 加强合理的政府干预,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一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 构建完善的信息平台,实现车险科学理赔。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归纳起来主要有车、环境三个因素等,保险企业应该与交管部门密切合作,实行信息共享,对投保人的风险信息进行整理,建立客户风险信息系统,对投保人进险等级划分。完善发展建立全国范围内联网共享的统▲一信息平台,录入各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等各种有关的信息,实现科学的费率浮动和合理的车险理赔提供准确、规范的数据。
3 拟定合理的车险费率,构建合理©的费率浮动体系。根据我国车险信息化程度和精算数据的实际情况,构建科学的费率浮动体系。实行以投保人因素为主,有升有降的分级浮动费率体系,调整车险保费收人内在结构,在车辆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参考保险人员的各种资料, 完善浮动费率的实际试试的条目规则,建立全面的综合考察安全驾驶、没有赔款优待等车险费率浮动因素的计算条目规则,实行差异化费,达到保费与赢利同步增长。
4 把培训专业车险人才,提高车险人员素质提到日程上来。保险企业与国际接轨后,对保险人才的综合能力提出了高规格高要求,一是保险人员在业务上不仅要专业技术熟练,更要在现场处理问题上具备应变能力;二是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三是不仅能了解国际通行的车险先进管理办法,更要熟练掌握国内车险的条款、费率、实务,做到一专多能,这样才能适应保险企业车险市场的飞速发展。
5 加强保险诚信建设,建立信用评估体系,提高保险理赔服务质量。在车险实际工作的过程°中,要建立整套约束监督机制,降低监督检查的各种费用。在保险业务流程上,从展业,核保,理赔等各环节都要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完善评估体系建设,防止实际过程中那些索赔人欺骗诈骗得逞的机会;保险企业建立诚实信用档案,储存车辆保险个人的实际信息、各种相关的资料,通过其信息网络建立信用评估体系优化理赔流程,提升理赔效率,提高保险理赔服务质量。
6 完善保险条款,加强对于保险欺诈行为的综合防范。建立各保险企业的协作机制,成立全国性的专门反保险其机构,重视保险风险的防范,加强同业合作,全面打击车险欺诈,健全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管理机制,完善保险条款。加强对保险欺诈的研究和数据统计,及时对车辆骗保的形式予以关注和研究,保险企业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合作,将各保险企业发生的骗保材料和存 ヅ疑的赔案材料收集起来进行必要的处理,建立一个全行业的车险欺诈数据库,以便各保险企业能够信息共享。
7 构建优质、诚实守信的车险环境。保险企业在不断加强自身发展的同时,要真正遵纪守法,既要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又要加强同车险行业、汽车制造行业及其它行业合作协作,共同商量策划制定车辆价格、车辆维修件、工作时间的统一标准,为消费者创造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优质、优良、诚信环境。
参考文献
[1]郭子初.车险改革再次启动[J].中国金融家,2012(02).
[2]冯方圆.借鉴英美做法完善中国车险制度[J].中国保险,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