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同样需要风险自担
政策性银行深化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正式批准后,近日又有媒体报道称,央行、财政部将对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注资数百亿美元。
巨额注资标志着政策性银行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同时,这也意味着中国对于全球性的难题――政策性银行如何转型,艰难地作出了自己的选择,并且据此进行了相应安排。
本轮政策性银行改革的要义之一,就是☣重新明确了政策性银行的政策属性。在此°之前,由政策性银行而引出的两难选择是:一方面,由于市场失灵客观存在,政府对于资本投向ღ的直接干预带有一定必然性;另一方面,政策性融资模式往往伴生着较高的道德风险和对ห市场融资模式的挤出效应,因此,其成本不仅巨大,而且很难控制。
2008年初展开的国开行“商业化”改造,实则就是两难选择下的一次尝试。这次尝试对于本轮全局性的政策性银行改革,起码提供了两条重要经验及理论依据。具体来说就是,其一,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市场信用缺失、金融体系单一、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不畅等“市场失灵”现象仍很普遍,因此,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仍具有很强的正向效应;其二,政策性金融并不必然就是“亏损”的代名词,起码国开行亮丽的盈利数据表明,政策性银行可以在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的同时,实现自身财务可持续性。
上述两项经验中,后者可能相对更具启示性。毕竟,如果政策性金融机构无法在微观上导入易观测、可比较、硬约束的财务指标,那么,不仅其自身将会深陷预算软约束与道德风险的泥潭难以自拔,而且在宏观上,也会因为其内控失范进而导致资源错配,最终无法很好地实现初衷。譬如韩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着力发展的政策性金融,因为盲目扩展,不仅直接导致政府财政严重透支,而且当时埋下的产能过剩与通货膨胀隐患,最终在90年代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中集中爆发。
不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属性与“商业化”考绩的“可以”得兼,要在大范围,以及长时间跨度中禁得起实践检验,需要补全的体制性机制性环节还有很多,譬如强化❤资本约束,再譬如完善治理结构。当然最重要,同时又最具挑战性的,还是要建立完善适应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特性的风险自担机制。
没有风险自担机制,一切金融改革的一切目标都无从谈起。关于这一点,中国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已经付出足够多的学费。目前来看,政策性银行的风险自担机制起码要有三个基础性设计:一是确保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业务严格分离;二是明确、细化政策性、开发性业务风险补偿过程管理;三是坚决实行“谁交办、谁补偿”的责任主体担责机制。应该看到,这三项设计都还有很多难点待攻克,当然反过来看,政策性银行改革也因此更有精彩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