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申论》考试的科学化思考
【论文关键词】申论 基本内容 核心内容 考生 评分标准 命题 录用考试 公务员考试 制定 法律
【论文摘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具精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事半功倍。《申论》是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其文字综合能力的一种方法,而能否保证有效测评, 试题质量至关重要。
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具稽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事半功倍。针对不同的考核目标,提出不同的评卷要求。
如果考察考生的概括能力,则要求考生仔细认真地阅读所给材料,全面深人地把握材料内含,并简洁明了地概括出材料的核心内容和意义。因此,这类问题的阅卷标准可根据材料来给出明确的答题要点,这样评卷者就可以依据考生☪所答要点给分。虽然考生的回答可能有多种情况,但基本内容应该具有一致性,阅卷者应该要求考生的答案接近要点,这是考核的基本要求,也是阅卷的基本依据。"
如果是考核考生对实际具体问题的处理能力的试题,可以允许考生答出不同的对策和方案,但是所回答的对策和方案必须从材料出发,针对材料所表现出的主要问题。这类题要求在一定答题要点范围内展开思路,回答问题,同时也要求文字简洁明了。
如果是考察评析论述、综合表达能力的试题,评阅标准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制定详细的要点,并且要求阅卷者严格按照要点评判;二是制定要点框架,给阅卷者一定的权力,由评卷者根据要点基本框架考虑文章的整体状况对文章做出判断。这两种评卷方式的结果是不同的。后一种评卷方式更注重文章的整体论述和表达效果。论述不能脱离所给材料,但是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生发,因为每个人的思维角度不同,理解也有差别。这种情况下,确定答题要点不能过于 ☹具体,评卷时也不能死扣要点,要给考生留有延展的思维空间,让考生结合自己的实践,在不脱离材料的基础上,各抒己见,尽可能地发挥应考者的职业潜能和理论素养潜能。要注意考生的论点是否表述明确,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论证是否严密等。因此我们在制定评分参考时要既微观有宏观,要详略得当。
但是在实践中这种阅卷方式对评卷者的要求很高。评卷者既要明确申论的考核目标。能够准确掌握评卷标准,又能熟悉文章写作的基本要求。同时要求所有的阅卷者掌握标准基本一致。如果阅卷者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就会影响阅卷的公平性,影响考核目标的实现。而在评卷者群体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时,采取第一种 ヅ方式则比较能够保证评卷的公平性。当然这也有弊端,就是一些文章整体状况不错,却因为遗漏了一些要点影响成绩,不能准确反映考生的实际能力。
赋分标准的制定要体现能力的测查
在《申论》这种考试形式的初期,因为考生对这种考试形式还不熟悉,考试组织者或者命题教师也处在摸索阶段,因此在评分标准的制定上,在内容赋分和表达赋分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会造成这种现象:无论考生内容答的如何,只要结构上不丢分,成绩就不会太低,因此使试题的区分度很低,不能把真正有能力的人选拔出来。因此我们在评分☑标准的制定上,一定要突出能力的测查,在赋分上,加大内容方面น的分值,减少结构方面的分值。
另外,为了让阅卷者了解命题者的意图,我们在制定评分参考上要写清出题思路。
五、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申论》外围命题专家队伍
选择命题教师视野要开阔,要贯彻“三有原则”。所谓“三有原则”是指:有时间、有兴趣、有能力。作为我们要选择的外围专家,一定要有充足的时间来参与这项工作,还要对《申论》命题及研究有着浓厚的兴趣,同时从自身素质上要具备这方面的素质,只有具备这些,才是我们选择外围命题专家的最佳人选。我们以前大都把选人的目光停留在大学,特别是名牌大学的中文的教师身上,同时,由于现在的高等教育内容和招考公务员考试内容的脱节,因此,需要聘请教师人闹命题的时候,不是课程串不开,就是一些公事脱不开身,影响考试组织部门的整体工作安排,结合以上所说的“三有原则”,我们的选择《申论》外围命题专家的视野要更开阔一些,除了具备以上条件的大专院校的中文老师以外,成人院校、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文字综合的工作人员、以及高中从事写作的教师也是我们也是我们重点选择命题教师的主要范围。
对于初步确定和聘请的外围命题专家,要采取不定期培训、实际命题等多种形式在一起交流、配合,摸清情况,重点选择。我们对于外围命题教师采取的使用原则是“多培慎用”。公务员考试一旦时间定下来以后没有特殊情况是改变不了的,而且命题教师在笔试封闭人闹前必须定下来,因为受封闭入闹时间长短的限制,有些教师因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就不能参加命题,因此,做为考试的主管部门就要多培训一些《申论》命题教师,以供我们在选择人闹命题教师时有一定的灵活性。另外考虑到保密问题,有一些外围命题教师在社会上所办的培训班上承担授课任务,因此在选择人闹命题教师时一定要慎重。
和外围命题专家之间建立一种机制,使这支专家队伍相对稳定。建立起一支队伍容易,但要维持其长久很难,要与这些专家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可采取这样的一些办法:一是清况允许的情况下,以考试主管机关的名义,用发聘书的书面形式确立这种关系;二是在经费上积极支持,让命题专家对自己的劳动付出能得到承认;三是平时多沟通、常联系密切感情。
和教师签定《保密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一种契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