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非政府组织的中国特色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在世界许多国家都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我国非政府组织的中国特色。
进入21世纪,转型国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更成为国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与我国在这方面理论研究的滞后相比,近些年来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却呈现出猛烈的发展势头:从扶贫、民主选举到保护生态、救死扶伤,非政府组织活跃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在面对诸如下岗、震后救援与重建等突出社会问题的时候,非政府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也使人们日益认识到简单地套用西方的理论与管理模式是不适用于中国的。对于中国非政府组织与国情相契合的独特之处应该有明确的认识,这将有助于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与引导。
(一)国际学界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
非政府组织,英文为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缩写为NGO。非政府组织并非某一个特定组织,而是一个介于政府体系和市场体系之外的庞大的社会组织体系,又称为第三体系或第三部门。按照《联合国宪章》第71条的规定推定的含义,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包括慈善机构、援助机构、青年团体、宗教组织、工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等。这一含义仅是联合国对在国际范围内活动的非政府组织所使用的,不能适用于普遍意义上的第三体系或第三部门。[1]有学者指出它属于非营利组织,它的收入用于它所关注的公益事业,是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实际上,非政府组织这一社会体系,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甚至在同一国家内,有着不同的称谓。
对此有学者指出,非政府组织作为一个概念确有其含混之处,它以否定性或排斥性表述指代一个包容性极大的组织空间;但学界在使用这一概念时,除强调其与政府的相对关系以外,又暗涵着一些特定的判断,因而使得这一概念在研究中具有了可操作性。这些判断基本是针对非政府组织的某一方面特征而言的,因而在不同的研究者那里,非政府组织概念又与另一些相关概念具有连带¡性和替代性的关系。一般来说,在研究中,学者是将这些概念不加区分地使用的。如非营利组织、非政府公共部门、非政府公共组织、非营利部门、第三部门、独立部门、民间组织、社团、非国家部门等等;有的学者甚至将这一体系称为公民社会,这其中很少有或根本没有明确的理由。有学者甚至认为,虽然每一个词汇都是从一定的文化中产生的,其使用可以追溯到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但是关于非政府组织的词汇却错综复杂,找不到简明的分辨办法。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及其相近概念。
在我国,人们习惯于将社会พ团体、民营非企业组织、基金会、慈善团体等看成是非政府组织的组成部分。现ผ在官方一般将非政府组织称为民间组织。下面是非政府组织与几组相近概念的比较。
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NGO和NPO是从两个角度来说明这类组织的性质,这两个概念都是中国近年从西方引进的,对他们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概念的⌛解释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性的看法。从概念运用的历史沿革来看,NGO主要是指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因此是一个比NPO窄得多的概念。从主办的角度看,中国的NPO可分为政府举办与民办两类,所以它比NGO的范围要宽泛些。NGO和NPO这两个概念是从不同的角度对民间社会组织所做的称谓,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NPO的概念要比NGO概念包括的范围更广泛,如果要强调某一类民间组织与政治性组织的区别,我们就可以用NGO这一概念;如果要强调某一类民间组织与营利性的企业的区别,我们就可以用NPO这一概念,但这也要视不同国家的情况与人们的习惯而定。这两个概念和社会团体经常交替使用,业内人士认为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稍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