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方言亲属称谓语与称谓文化考论

时间:2024-12-26 01:37:0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亲属称谓是一定社会中婚姻制度的产物。宿州方言中的亲属称谓语非常丰富,可分为血亲称谓和姻亲称谓两大类,在数量和区别度上都是父系称谓词语多于母系称谓词语。这些亲属称谓语颇具地域特征,兼受南北文化的影响。称谓词语是称谓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宿州方言的亲属称谓语是以父系宗亲为主的亲属关系的外显,反映了宿州当地的宗法伦理文化、家庭文化、宗教文化、和谐文化以及社交文化。受当下社会转型期的家庭结构变化与人口政策、语言竞合等因素的影响,宿州方言的亲属称谓语日趋萎缩,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与保护。

关键词:宿州方言;亲属称谓;称谓文化

中图分类号:H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3-0171-005

一、称谓及亲属称谓语的生成

“称谓”一词最早见于《晋书・孝武文李太后传》[1],《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人们由于亲属或其他方面的相互关系,以及身份、职业等而得来的名称,如父亲、师傅、厂长等”[2]。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称谓语则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亲疏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交际范围的扩大以及交际频率的提升,称谓语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按照交际对象,我们通常把称谓分为亲属称谓和非亲属称谓,后者包括姓名称谓、社会称谓和指代称谓三个子系统。[3]

亲属称谓是亲属群体的语言符号,它用于表示人们的血缘关系、亲疏关系以及姻亲关系,对亲属成员而言它具有凝聚人心、明长幼之序和区分人们的辈分、等级及地位之功效。[4]372亲属称谓是一定社会中婚姻制度的产物。亲属关系源于婚姻关系,并进而形成了亲属制度。在原始群居阶段,孩子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时还谈不上亲属称谓;到了血缘群婚时期,族内婚和兄妹通婚被认为是合乎道德的。汉代以前儿媳称公婆为舅姑[5],以及昆明黑夷的亲属称谓都是从表婚的婚配方式在亲属称谓中留下的语言印记。[6]并且同一氏族内的一群男子和另一氏族内的一群女子结婚,孩子也不分叔叔、大伯、姑妈以及姨妈。一夫一妻制是人类走向文明的标志,也是家庭产生的基础,从此婚姻关系和亲属称谓也基本固定下来。可见,有什么样的婚姻制度也就有什么样的亲属称谓。

亲属称谓语引起了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文化学和语言学等众多学科的关注,研究资料浩如烟海。《礼记》、《尔雅》、《释名》、《说文解字》、《方言》中都有关于亲属称谓的记载,其中《尔雅・释亲》列举了13代宗亲称谓,清人梁章钜的《称谓录》是当前能够看到的最早的称谓专著。[7]已有的研究集中体现在亲属称谓概念的界定、称谓系统的分类、普通话称谓与方言称谓之比较、亲属称谓系统的流变、称谓词的结构分析、亲属称谓的泛化以及对亲属称谓的影响因素的交叉等方面。[8]本研究在对宿州方言中的称谓词语进行分类描写的基础上,概述了其典型特征,并重点分析了宿州方言称谓词语中独特的文化意蕴。该研究将有助于人们了解宿州乃至皖北独特的称谓特点和称谓文化,从方言的角度再一次诠释语言和文化之间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依存关系。

二、宿州方言亲属称谓语的分类与特征

(一)宿州方言亲属称谓语的分类

亲属称谓的分类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黄涛将其分为四类:父系、母系、夫系及妻系亲属称谓。其中前两者合称血亲称谓,亲属成员之间具有血缘关系;后两者合称姻亲称谓,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发生的称谓。[9]20郭锦桴根据亲属关系的不同将亲属称谓分为宗亲、外亲和妻亲。[4]372宗亲和外亲也合称为血亲,都是与自身有血缘关系的亲戚。[10]费孝通则根据语言处境将亲属称谓分为四类。[11]241本文的重点不在于排列亲属名词及其释义,重在挖掘亲属称谓语背后相关的社会历史文化。现将宿州方言中的亲属称谓简介如下:

1.以自己为中心的血亲称谓

(1)父系血亲称谓

①往上的称谓

B.女性:娘、妈(妈)、姑(娘)、婶子、大娘、花婶(新结婚的婶子以及刚和叔父定亲还没过门的女子)、晚娘、后娘//奶奶、姑奶奶、姨奶奶//老太太、老姑奶奶、老姨奶奶。

②往下的称谓

A.男性:儿(子)、侄子//孙子//重孙子。

B.女性:闺女、侄女//孙女//重孙女。

③平辈称谓

宿州方言中平辈也叫等般子,主要有:哥、兄弟(指弟弟)、姐(姐)、妹(妹)。

(2)母系血亲称谓

①往上的称谓

背称:娘家爹、娘家娘、娘家舅;面称和父系血亲称谓一致。

②往下的称谓

背称:娘家侄、娘家侄女//娘家侄孙、娘家侄孙(女);面称和父系血亲称谓一致。

③平辈称谓

背称:娘家哥、娘家兄弟、娘家姐、娘家妹;面称和父系血亲称谓一致。

2.以自己为中心的姻亲称谓

(1)父系姻亲称谓

①往上的称谓:(老)岳父/丈人(背称)、(老)岳母/丈母娘(背称)、姑夫、姨夫、舅、妗子//姥姥/姥娘、外爷爷、姑老爷、姨姥爷、舅老爷//老外爷爷、老姥娘、老姑姥爷、老姨姥爷、姥舅老爷。

②往下的称谓:客(特指女婿)、闺女婿、侄女婿、外甥、外甥女、外甥媳妇、外甥女婿//孙女婿、侄孙女婿、外孙媳妇、外孙女婿。

③平辈称谓:媳妇/老婆/女人/家来(属)、姑(舅)老表、姨老表、表哥、表姐、表(兄)弟、表妹、姨姊妹、亲家、连襟、亲家母、大(小)舅子、大(小)姨子、妹夫、姐夫、嫂子、弟媳妇。

(2)母系姻亲称谓

①往上的称谓:老公公、老婆婆//爷爷、奶奶//老爷爷、老奶奶。

②往下的称谓:同丈夫的称谓一致。

③平辈称谓:外人(丈夫)/男人/家来(属)、大伯哥/老大伯、婆家哥、婆家兄弟、小叔子、小姑子,面称同丈夫。

(二)宿州方言亲属称谓语的特征

宿州地处中原官话区和江淮官话区的过渡地带,融合了南北文化,亲属称谓词语也很有地域特色。

其次,从亲属称谓语的构词规则来看,宿州方言的亲属称谓尤其是核心词汇和普通话具有很大的一致性。以核心词为基础,有的通过添加词缀的方式构成新词。如前缀“老”、“大”、“小”用来表辈分或排序,前缀“表”、“外”、“娘家”、“婆家”、“亲家”等表示亲疏关系或区分血亲和姻亲;后缀“子”多用在单音节词后,主要用来凑足音节;“夫”则表明所构成的词语表姻亲称谓。也有的通过重叠方式构成新词,如:“爷爷、奶奶、大大[t?荠214t?荠0]、姥姥”等是单音节语素构成的叠音词,“爸爸”、“姐姐”、“弟弟”、“妹妹”等则是单音词的重叠形式。

再次,在语用表达层面,宿州亲属称谓采用叙述法,以自我为中心,严格区分辈分、性别、长幼、血亲姻亲,秩序井然。据粗略考察,宿州方言中凡是能面称的称谓语都有背称用法,但能够背称的称谓语并不一定都存在相应的面称用法,最典型的就是夫妻之间只有背称而没有面称。

最后,从修辞效果来看,宿州方言中的很多称谓词语,形象生动,情感色彩鲜明。宿州民风淳朴,待客热情,当地人把女婿称为“客”,准女婿或新婚的女婿为“新客”,这一方面表明女婿原不是自家人,另一方面是强调对待女婿要像对待客人那样。因此“客”这一称谓,寄寓着女方家庭对女婿的欢迎与喜爱,听来倍感亲切。再如称丈夫为“外人”,也包含着一定的社会文化信息,它是我国古代男女之间家庭地位及社会分工不同的产物。古代男主外女主内,所以把以做家务为主的妻子称为“内人”,而把在外辛苦耕耘、挣钱养家的丈夫称为“外人”。

三、宿州方言亲属称谓语的文化意蕴

语言是文化的表现形式也是文化的载体,亲属称谓语或隐或现、或多或少地体现了不同文化背景下不同民族的价值取向。宿州方言的亲属称谓语反映了宿州当地的宗法伦理文化、家庭文化、宗教文化、和谐文化以及社交文化等。

(一)宗法伦理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区分长幼与尊卑,强调内外有别、亲属各异,“封建的宗法、宗族、伦理观念具体反映在汉民族的家庭、亲戚的称谓关系上。”[16]在我国,“国”和“家”的统治模式基本是一样的,远在周朝的时候,官职的等级名称“公、侯、伯、子、男”就采用了亲属称谓,如“公(公)”、“(伯)父”、“(儿)子”等。一个家族就是一个小的王国,族长就像国君,具有无上的权威。在现代社会里,族长制度已经荡然无存了,但村民仍自觉地以宗亲关系聚集在一块儿进行生产和生活。

在表亲关系中,称谓的不同也体现了人们的宗亲观念。亲属称谓中,老表有姑舅老表和姨老表之分。但在宿州当地人的观念中,姑舅老表的地位一般要高于姨老表。男子结婚时,撒帐的任务要先交给姑舅老表,没有姑舅老表或姑舅老表不在时,才能由姨老表去做。当地流传着这样的俗语“姨娘亲,姨娘亲,死了姨娘断了亲”,“外甥走舅家,锅门家的客”。舅家之所以比姨家亲,关键还在于人们的宗亲思想。

(二)家庭文化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我国传统的家庭文化是以男权思想和父子关系为文化底色的,主要表现为男女有别、夫妻有序。

1.男女有别

亲属称谓语是我国古代社会文化关系的留存和外在表现。从亲属称谓语的数量来看,针对男性的要多于女性。分得越细,越表明人们对它的重视。比如,在血亲称谓中,与父亲同辈的称谓语,男性有大爷和叔叔两种,而女性仅有姑姑;同样,孙子把比自己爷爷小但和爷爷同辈的人叫老爷,但外孙把比自己的外爷爷年纪小但和外爷爷同辈的人仍然叫外爷爷。这些都是我国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带来的。

在中国古代的家庭地位中,女性备受歧视。女子在家要听从父母的安排,连自己的娘家人都认为她不是自己的人,“六亲”中不包括姐妹就是很有力的证据。在称谓语中,孩子称父亲的父母为爷爷、奶奶,而称母亲的父母则为外爷爷、(外)姥姥,一个“外”字就点明了亲疏关系的不同。

2.夫妻有序

在各种亲属关系中,夫妻关系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但夫妻之间的称谓耐人寻味。在我国夫妻之间没有固定的称谓用语。在书面语中,夫妻双方有“郎君、贤妻”这样的敬称,但在口语中,这一称呼却是缺位的[9]35,尤其是在农村。这又有背称和面称之别、老派与新派之分。

无论是在书面语中还是在口语中,夫妻双方的背称都有很多。在宿州方言中,背称方面,五六十岁以上的夫妻之间,男的称妻子为“的娘”、“俺媳妇”、“俺对象”、“俺家属”;女的称呼自己的丈夫为“的大大”、“的爸爸”、“俺那口子”、“当家的”、“孽[i?藓214]子”。其中“的”指代孩子的名字,多为第一个孩子的小名,男子称妻子为“家属”,女子称丈夫为“当家的”,这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男女之间存在着主导与附庸的关系。“孽子”是由“孽子包”缩减而来,在宿州方言中,如果男子脾气比较暴躁,不讲情理,这样的人就被称为“孽子包”。被妻子称为“孽子”的丈夫,在家庭中往往都有家暴经历,妻子这样称呼丈夫,有对丈夫的戏谑和敬畏,也有对丈夫家暴行为的不满与无奈。

(三)宗教文化

宿州当地百姓信仰基督教和佛教者居多,所信奉的神灵,包括天神与地神,如王母娘娘、龙天老爷、老天爷、老地爷、观音娘娘、七姑娘、财神爷、灶老爷、雷公、阎王爷、月姥娘等。这些称谓基本上都是在自然神的名称后面添加亲属称谓,男性神以“爷”为多,女神以“娘”为主。夫人级的通常添加“娘娘”,未婚的(或者说在初民心中认为年轻的)则为“姑娘”。上述神灵,无论是自然神还是拟人神都是人类外在化的表现。受“万物有灵”文化心理的驱使,“人以自己的体验,想象宇宙万物也像人一样有灵魂、有情感、有意志,甚至有语言,能同人沟通信息”。[4]114 ฃ

在亲属中,“爷”和“娘”给了初民全新的生命和生活的勇气,教育初民为人做事之道,为初民遮风挡雨,是他们的保护神。当初民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时,内心困苦,于是就希望神灵使用魔法保护自己。他们对神灵的感情是较为复杂的,一方面初民把对父母的养育之恩和油然而生的感激之情投射给神灵,这时神也不是神,鬼也不是鬼,初民希望神灵能像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保佑他、呵护他;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初民对神灵往往将信将疑,他们看不到神灵的影踪,却又觉得神灵无处不在。他们希望神灵能够为人间苍生主持公道,这样善良与邪恶就会得到公正的处理,而天神也就成为他们心目中正义的化身。初民对神灵这种敬畏而又亲切的感情,反映了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 

(四)和谐文化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具有悠久、厚实的文化底蕴,早在战国时期,墨子就提出了“兼爱”思想,成为后人处理社会人际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兼爱思想具有平等性、相互性、博爱性、可持续性和“义”、“利”统一性等特质[17],宿州方言中的拟亲属称谓语就体现了村民的这种兼爱思想。“拟亲属称谓”是借用亲属称谓的名词来称呼非亲属[9]93,它是亲属称谓原则向非亲属关系的人们的扩展。拟亲属称谓中言者和对方一般不是同姓关系(包括虽同姓但不属于自己家族的人),在农村主要是针对本村或附近村庄异姓的村民。异姓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是依据地缘关系而建立起来的联系,称谓时借用父系宗亲称谓语,以辈分和年龄为主要参考值。

从亲属称谓到用于具有地缘关系的非亲属再到称谓素不相识的人,其亲情可能越来越淡,但本质上有许多相通之处。首先都是采用父系宗亲称谓,晚辈把对方当成自己的父母亲或爷爷、奶奶,虽然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称呼中却包含着言者对对方的尊敬和爱戴;一声真诚呼唤会拉近二者的心理距离,长辈也会把言者看作自己的亲生子孙,加以呵护和疼爱。拟亲属称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华夏民族“天下一家亲”的美好愿 ヅ望和“与人为善”的处事理念,它有利于个人美好品德的养成,有利于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建立,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五)社交文化

在称谓语中,有一种社会现象很值得关注,那就是”认干亲“,也叫“改口”,这是一种社交文化。在宿州民间,认干亲情况较为常见。认干亲时,孩子往往很小,因此认干亲就纯粹是大人的一种交际行为。家长给孩子认干亲,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小孩比较娇气。有的孩子体质不好,生病后找当地的神妈子(巫医)医治,有的神妈子就会讲这孩子命中与某物相克(冒犯),需要找一个属相(五行方面)和他相容的另外一个人,认作干亲,这样孩子才会得救,才能健康、长命。按照这种说法,干爷其实就是孩子的保护神。二是父母避祸。算命先生告诉家长孩子的命运不好,易冲撞、连累父母,需要给孩子认个干亲。三是为了攀亲。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父母和干亲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或依存关系,干亲一般是当地较有权势或者比较霸道之人,孩子的父母就以孩子为赌注,拴住干亲,让干亲为自己或者将来为孩子谋取某种好处。四是维系交情。有时,孩子的父母和孩子的干爷之间私人关系很好,他们希望这种感情代代相传,于是就认作干亲。

认干亲现象是社会交往的一面多棱镜,它折射出了形形色色的人际关系,虽然也有趋炎附势的丑恶现象,但更多地表达了人们的美好愿望,他们希望真挚、美好的友情和亲情能代代相传,希望自己能给对方带来好运和温暖。

四、当代语境中宿州方言亲属称谓语的发展与应对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社会历史文化的发展也必然会在亲属称谓中留下它发展演变的痕迹。新中国成立后,封建宗法制度已经灭亡,滞后的宗法思想也会逐步被消除。伴随着社会历史车轮的前进,我国的婚姻制度和人口政策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社会提倡男女平等,推行二孩的计划生育政策,长期下去,各地的亲属称谓也将发生变化。在宿州方言中除了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有关的亲属称谓外,其他如兄弟、姐妹、表亲等称谓将从今后的家庭人伦关系中逐步减少,“或者只是作为一种非实际的血缘或姻缘亲属关系的社会化泛称,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社会交际语言中”。[18]宿州经济欠发达,外出打工人员较多,受外地方言以及我国推广普通话政策的影响,一段时期内,宿州方言的称谓词语必将变得更加复杂,同一亲属关系可能会有多种称谓并存的现象,但语言竞争的结果将会使宿州方言亲属称谓中的地方特征词越来越少。

鉴于此,我们要加强对宿州方言亲属称谓语的研究、保护与抢救。目前,一方面要对这些词语进行全面系统的描写,挖掘其背后的文化意蕴;同时还要对相关语言和文化现象进行深入思考,✄主要包括方言接触现象的研究、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古今历时的比较研究以及不同方言或语言间的类型学研究。

参考文献:

[1]李芳元.汉语称谓语说略[J].枣庄师专学报,1996,(1):51-54.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K].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3.

[3]齐沪扬,朱琴琴.上海市徐汇区大中小学生称谓语使用情况调查[J].语言文字应用,2001,(2).

[4]郭锦桴.汉语与中国传统文化(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5]敏春芳.文献字词考略[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280.

[6]罗常培.语言与文化(注释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94.

[7][清]梁章钜.称谓录(影印本)[M].天津:天津古籍书店,1987.

[8]胡士云.汉语亲属称谓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1.

[9]黄涛.语言民俗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0]孙玉卿.山西方言亲属称谓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3.

[11]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2]郑献芹.河南方言与普通话亲属称谓之比较[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4).

[13]黄慧敏.巢湖方言与蚌埠方言中的亲属称谓词之比较[J].科技信息,2009,(24).♥

[14]苏晓青,吕永卫.徐州方言词典[K].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15]李申.徐州方言志[M].北京:语文出版社,1985:147.

[16]常敬宇.汉语词汇文化(增订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2.

[17]吕海滨.论墨子兼爱思想的理论涵摄及其当代价值[J].求索,2012,(7).

[18]史宝金.论汉语亲属称谓的特征及其社会历史文化背景[J].复旦学报,2003,(2).


热门排行: 教你如何写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