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20届推普周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语用函〔2017〕x号),定于2017年9月11日至17日举办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x教语字〔2017〕x号)的精神和市语委《关于开展第20届全市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语字〔2017〕x号)相关要求,结合今年的全国推普周主题,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开展第20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总体要求
紧扣主题,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今年是推普周活动举办20周年,也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½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开局之年,又适逢“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80周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紧扣活动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座等相关活动。
城乡协调,推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加强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学校在推普周活动中的基础阵地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做好城镇学校推普工作的同时,将推普工作向农村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拓展,将语言文字纳入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并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为契机,将推普周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
创新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活动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电视台、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等载体刊(播)本地本校推普周系列活动,主动联系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师生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内涵,使推普宣传雅俗共赏、喜闻乐见。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各校实际情况,在校园内举办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力求在“八个一”宣传活动方面取得新成效。
1.作一次国旗下的推普宣传讲话。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晨会契机,在推普周期间作一次国旗下的推普宣传讲话。
2.显示或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学校可利用校园电子显示屏或在校门口悬挂一条推普宣传标语。推普周期间,学校校园网和电子显示屏一周内显示推普宣传口号。
3.出一期推普主题黑板报。各学校在推普周期间,组织各班开展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班级黑板报评比活动。
4.开展一次“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班队会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队会,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自觉说好普通话。
5.组织一次“小手牵大手,同讲普通话”活动。在推普周期间,学校可以通过校讯通或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倡议书》等形☮式,倡议学生和家长将普通话作为家庭用语,发挥学生作为推广普通话宣传员、示范员和监督员的作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使普通话由校园语言延伸为家庭生活语言和社会语言。
6.组织一次中华经典诵读比赛。在历年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推普周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比赛,为广大师生提供诵读成果展示平台。
7.组织一次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结合全市书法名家进校园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好校内中小学ฑ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活动。
8.开展一次啄木鸟纠错活动。各校组织学生对校园内、社区内主干道上的标牌、店名牌、指示牌、广告牌(包括夜景亮化设施)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病句等进行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
三、有关事项
1.本届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制发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届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及时播出或张贴。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结合本届推普周的主题,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尽快制定本地本校推普周活动方案一式两份,于9月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语委办(纸质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档发至邮箱)。市直各学校开展推普周活动情况将纳入2017年学校目标管理考评范畴。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及时整理本地本学校开展推普周活动的图片、影像、文字总结等材料一式两份,务必于9月29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语委办(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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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