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制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XX年,XX县妇联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深化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ldquoฅ;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不断提高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建设“幸福家园”和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把普法 ☹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妇联坚持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普法维权领导小组,由县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坚持定期研究、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各镇妇联成立了普法维权协调小组, 村、社区根据实际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建立普法维权骨干队伍和基层维权阵地工作网络
建立了县镇两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和各级调解员制度,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督查等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立体维权格局,真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县、镇都建立健全了信访部门,配齐了专兼职普法维权人员,规范了接待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站,建立健全了基层维权阵地网络,建立反家庭暴力机构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普法维权组织15个,开通了维权咨询热线12338。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培ช训工作
妇女普法维权干部经常深入镇村、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1、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三下乡”、“五进”和“三八”妇女节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与县司法局等单位一道依托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援助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维权周活动。大力的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罗江妇女发展纲要》、《罗江儿童发展纲要》、《土地承包法》等重点内容。
2、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严打”、“禁毒”、“民间纠纷”等专项治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安置帮教失足妇女工作,切实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3、充分发挥妇联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以家庭为特色的传统优势,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寻求新突破。一是以文艺活动为载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各级巾帼文艺队自编自演小品、舞蹈、快板等,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文艺演出之中,增强宣传教育的群众参与性,取得明显效果。二是以学习型家庭创建为契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散发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共发放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送法律上门服务,鼓励家庭成员互帮互学,使法律知识深入千家万户。三是以培训为手段,加强妇女干部及妇女群众的法律知识培训。7月12日,邀请了经济学博士,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副校长,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吴兆华博士和县司法局的普法员易礼全老师授课,吴博士就“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幸福家庭”进行了形象生动的讲解;易礼全老师就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案例的形式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述。各镇、村妇女干部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妇委会主任、妇代小组长以及各镇、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近200人聆听了讲座。通过培训,建立了一支思想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干部队伍,增强妇女干部法律素质和普法能力。四、调研研究,推动普法维权工作
积极开展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积极配合并参与人大、政协、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检查、视察、个案监督等,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五、建立普法维权示范点
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层层建立了普法维权示范点。按照“三个十万行动”实施方案,从构建法制化维权工作平台入手,不断探ฎ索具有时代特色的妇联维权工作新路子,今年以来,实现妇女普法宣传教育6000人次;各镇妇联均成立了信访工作协调小组,全县开通妇女维权热线11条;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今年县妇联接待来访妇女儿童60余件次,三级妇女组织信访接待件达1650余件次,实现了妇女投诉案件办理率100%,办结率95%以上;各镇均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组织,提高了妇女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构建了社会化维权网络,促进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守法
我会干部认真参加县委党校和群团支部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参学率达100%,参加学法测试合格率达100%。通过参加培训和自学,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自觉性明显提升。未发生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今年县妇联荣获县司法局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