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亦有天

时间:2024-12-28 11:14:1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第一集

第一场

时:日

地:法庭大厅内

人:法官,农民李国同,原告律师王平,听审的观众们,李国同的老婆,万世贤,法庭工作人员

法官:现在我宣判!(看着宣判纸停顿了一下)

法庭工作人员:全体起立!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

法官:被告人李国同被判于在2005年6月6日谋杀公民张添才,证据确凿,谋杀罪名成立!

¤法庭大厅一片喧哗。

法官:现判决如下:李国同,男,32岁,湖南人,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宣判完毕!

¤特写原告席上原告律师王平的脸部:微笑,得意,不可琢磨。

¤特写被告席上李国同的脸部:麻木,面部表情有点忧虑。

¤人们开始离开法庭大厅,此时吵杂声渐渐隐去,盖住的哭泣声渐渐响了起来。

¤观众席上一个农民打扮的妇女抽泣着。

¤也是坐在观众席上的万世贤一愣,连忙朝哭泣声处望去,最后聚焦在那个哭泣的妇女身上。

¤突然哭声停止,农民打扮的妇女晕倒了。

¤万世贤犹豫一下,向着妇女跑去。

¤万世贤的背影挡住镜头,ห镜头留适当的空白,让观众可以看到妇女惨白的脸。

¤万世贤连忙扶起了那个妇女,给她按了人中。

万世贤(关切地):你怎么样了?

¤妇女苏醒过来木讷地望了望万世贤。

万世贤:用不用我送你去医院?

妇女:不用!(说着又重新哭了起来)

万世贤(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人犯错总要受到惩罚的!

妇女(挂满泪ด珠的眼❧睛望了万世贤一眼):老连锄死一只小牛仔都要揪心老半天,他怎么会杀人!

¤那个妇女谢也不谢一声就爬起来,抽泣着向法庭门外走去。

¤万世贤的上半身,远处妇女的背影,背影的前方是敞开着的法院大门。

¤特写万世贤的面部表情:尴尬,陷入沉思。

¤快镜头:镜头在万世贤向着法院资料室走去的时候切换。

第二场

时:日

地:法庭走廊

人:万世贤,两个一起走着的法庭工作人员

¤万世贤走在了法庭走廊上,后面跟着两个法庭工作人员一边走一边谈话。

法庭工作人员甲:可怜,刚做爸爸就被人家捅死!

法庭工作人员乙:嗯,可不是!做了人家爸爸,半夜去买尿布,没想到就被人打劫!

法庭工作人员甲(笑着):这个爸爸可真不好当。

法庭工作人员乙(也笑着):可不是,当爸爸就要为孩子买尿布,也挺辛苦的。

法庭工作人员甲:虽说是这样,但是这个案子还是有点巧合与运气!

法庭工作人员乙:怎么说?

法庭工作人员甲:现场逮到凶手的抢劫案并不多见,这可是巧合和运气啊!

法庭工作人员乙:那倒是!

法庭工作人员甲:不过看起来那个凶手也很没有运气,一下子就被逮到了。

法庭工作人员乙:那个是法网恢恢,疏而不露。

¤说到这里两个人笑了起来。

¤万世贤停下了脚步,让开路让两个法庭工作人员先走过去。

万世贤(自言自语):真的有真么巧的事情,现场逮到凶手,莫非是警方部署好的。

第三场

时:日

地:资料室

人:万世贤,资料员

¤电话声,脚步声,营造一种炒杂的气氛。

¤万世贤坐在一个小板凳上,随手翻阅着资料。

¤镜头拉近万世贤,特写万世贤的面部:眉头皱起,沉思。

(话外音):2005年6月6日凌晨大约3点50分左右,距离火车站50米处的巷子里,发生了一桩命案。死者胸口中刀,现场抓到疑凶,疑凶名叫李国同,民工,刚到达广州。从疑凶身上的血迹,结合现场的情况来看,作案动机应该是抢劫财物引起的。

¤镜头跃过万世贤手中拿着的资料,特写万世贤的面部表情:微笑,满怀信心。

(话外音):虽然现场捉到疑凶,但是死者胸口中的刀柄没有任何指纹,但是根据现场的指证,案件的重演,判断作案者应当是李国同。

¤此时有个资料员走了过来。

万世贤(连忙问道):请问资料员,这些资料都是完备的吗?

资料员(看了看万世贤手中的资料):这些资料是李国同凶杀案,嗯,是的,是刚刚送过来的,没错是目前为止最完备的。

万世贤(点点头):那这些资料也是从法院那边整理出来的吗?

资料员(笑着):当然是了,我们这个资料室供你们律师参考,也是属于法院的,当然是啦。

万世贤:谢谢!

资料员:不客气。

万世贤:(很自信)我有能力来打这场官司。

资料员:(愣了一下)什么?

万世贤:(连忙)没有什么。

¤资料员点点头走开了。

¤全景在炒杂声中淡出。

第四场

时:日

地:监狱内探亲室

人:万世贤,李国同,狱警们

¤铁门当啷一响,随着万世贤脚步声的临近,镜头拉近万世贤的面部,万世贤面部严峻。

¤镜头一转,转换到万世贤与李国同对话的镜头。

万世贤:案发当时是什么情况?李先生,在胡同你看到了什么?

李国同(不等万世贤说完惊恐地):血,血啊,都是血。

万世贤(无奈地):你除了血还见过什么人没有?在当时?

李国同(惊恐地):血,全是血。没有人,只有血!

万世贤(叹气):我是万世贤,我是来帮你的,你要相信我。

李国同(呆呆地望了一下万世贤):嗯!

万世贤(精神一振):当时你看到了血,还看到什么人没有?

李国同(呆呆地摇了一下头):只有血,没有人。

万世贤(顿了一下):那个血是怎样沾到你身上去的?

李国同(眼露恐惧的表情):喷,喷到我一身,喷!(作了一个躲避的动作)喷了我一身啊

万世贤(愣了一下):你该是被吓到了,作为一个劫匪应该不是你这个样子的。

李国同(恐惧地大声喊道):不要喷血,不要。(站起了身子想跑回牢房)

¤狱警连忙过来制止李国同。

狱警:(向着万世贤)探访时间结束,你可以走了。

¤镜头转向万世贤的面部:皱眉头,严峻。

¤万世贤无奈地站了起来,在狱警的指引下走出了探亲室。

第五场

时:日

地:案发现场死胡同

人:万世贤

¤镜头对准来回奔驰的汽车,拉近万世贤站立着的巷子。

¤在奔驰声中镜头切入万世贤面部特写:万世贤呈沉思状,镜头再次拉开。

¤镜头切入回忆场景:

¤夜幕下,火车声的掩盖下,黑影从稀疏的人群中走到死胡同口。

¤黑影望了望四周跟着拐入巷子,过一会儿惨叫声响起。

¤巡逻的警察立刻闻声赶来围住了死胡同口。

¤惊慌的疑凶跌跌撞撞地跑到了巷口。

¤守候在死胡同口的警察把满身鲜血的疑凶逮个正着。

¤镜头切入疑凶的面部特写:恐惧,惊慌。

¤那个人就是李国同。

李国同(挣扎着):血,血,血啊!

¤叫声响彻天空,镜头拉向天空

¤镜头切回案发现场,镜头特写万世贤惊觉的面部表情。

¤万世贤蹲下身子,面对着公路,眼光闪烁。

¤特写万世贤站起来的动作:轻松,麻利!

¤旋转镜头,将镜头投向街灯,从街灯引入下一画面。

第六场

时:日

地:校园里教室内

人:万世贤,张老师,紫青,一帮同学

张老师(清了清喉咙,朗声):同学们,今天我们来一场辩论会,辩论的内容就是刚刚在法院经过判决的案例:李国同死胡同谋杀案。

¤顿时万世贤来了精神。

张老师:(一边讲一边走到了同学们旁边)对于这个案件我们分正反双方,认为凶手是李国同的为正方,认为凶手不是李国同的为反方。现在那个同学愿意做正方呢?

¤同学们嘈杂了一阵,没有同学率先开口。

紫青(举起了手):我!

¤万世贤往后望了望,举手的紫青也笑着朝万世贤这边望了望。

张老师(点了点头微笑着):那谁来做反方呢?

¤同学们安静了下来,没有人举手

张老师(望了望大家,笑着):大家踊跃一点,这可是一个锻炼你们辩才的机会。

万世贤(望了望左右,见没有人举手,不由自主地举起了手):我!

¤“哦!”同学们顿时活跃起来。

张老师(高兴地):那最后的裁判就由我来担当吧!大家有没有意见啊?

同学们(齐声喊道):没意见。

张老师(笑着):那好,我们开始了。先从正方紫青同学这边开始吧!

¤同学们鼓起了热烈的掌声。

紫青(站了起来):从整个案件来看,死者与凶手是因为争执而发生冲突的,根据警方的分析凶手是出于劫财的动机,将死者凶残的杀害的。而警方也在现场捉到了凶手,也在案发现场搜集到了凶器,人证物证俱在,凶手就是李国同!

万世贤(一听到这里,随即站了起来):案发现场所呈现的线索是对嫌疑犯李国同非常不利,但这并不能一口咬定凶手就是李国同,现在我对正方紫青同学提出几点疑问:第一,因为是出于争执而引起的凶杀案,凶手与死者都会有身体上的接触,而法医报告只有一点能够证明的就是嫌疑犯李国同身上只有死者的血迹,而从血液的凝结过程来看,嫌疑犯李国同很有ศ可能是因为误打误撞而沾上了死者的血液,从这里来判断,我们可以假设嫌疑犯李国同是因为意外而被牵涉进这个命案的!

紫青(愤愤地):意外?死胡同里的命案现场捉获的犯罪嫌疑犯,也会是意外涉及到的无辜者?那么我想问一下反方的万世贤同学,如果李国同不是凶手,那么凶手是谁,难不成是没有被涉及命案现场的在场的各位同学!

¤同学们愣了一下,“轰!”的一声笑了起来。

万世贤(随即回击):当时的案发过程的现场是处在一个昏暗的环境中,警方根本没有看清楚整个案发过程,警察只是刚巧在巡逻的时候听到惨叫声才进去捉人,案发过程怎样路人也看不清楚,如果当时嫌疑犯李国同不在里面,而换了一只猫或者一只狗在里面,是不是也把一只猫一只狗当成杀人犯来定罪?

¤万世贤的一番话也引来了同学们的一阵笑声,紫青对这么快的反应也一时没有清醒过来,反而闭嘴了。

万世贤(瞧了瞧紫青):第二,整个案件的证供出现了证⌛词不确凿,由始至终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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