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嘉年华活动策划书
漫画嘉年华活动策划书1
一、活动概况
活动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赛对象、华中师范大学全体本专科生
主办单位、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活动背景
为了贯彻校团委关于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使同学们更加深刻的了解活动内涵,同时ถ为了加大宣传力度,美术学院于11月中旬在美术学院一楼举行“漫画嘉年华”活动。
三、作品征集工作
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紧密围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主题进行创作,传承文化在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每一个民族都因其有着独特的文化特征有别于其他民族,它是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
作品主题、
1.三创主题、创新、创意、创业;
2.弘扬民族精神,学习文明礼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品类别、
动漫类作品、尺寸不宜过小,可单幅也可以组图形式展现。尺寸也不得超过2开。
作品提交方式、
1、个人或以年级为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交给院学术部吴翠(联系方式、)或雷亚辉(联系方式、)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及作品照片到美院学科部邮箱ccnumeiyuan@(以便备份、核实),作品报名表命名方式、作品主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
2、作品提交截止日期、XX年11月10日
四、比赛流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 XX年10月20日—11月10日
(二)评审、XX年11月11日——15日
(三)展览时间、XX年11月中旬,待定
五、作品奖项设置
展示期间进行“你最喜欢的.作品”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意作品、表现作品、精神作品等✈奖项由参观者投票产生,在闭幕式上宣读表彰并颁发证书。(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非盈利性的使用权)
六、注意事项
1、提交作品须内容健康,主题突出,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相抵触。
2、各类别参展作品须是作者代表性原创作品,所有参展作者必须是作品合法的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
3、参赛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且必须填写真实信息,并连同参赛作品一并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
4、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在参赛团队中承担主要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 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目的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注、最终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
策划书、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XX年10月
漫画嘉年华活动策划书2
一:活动概况
活动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赛对象:华中师范大学全体本专科生
主办单位: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活动背景
为了贯彻校团委关于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使同学们更加深刻的了解活动内涵,同时为了加大宣传力度,美术学院于11月中旬在美术学院一楼举行“漫画嘉年华”活动。
三:作品征集工作
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紧密围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主题进行创作,传承文化在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每一个民族都因其有着独特的文化特征有别于其他民族,它是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
作品主题:
1.三创主题:创新、创意、创业;
2.弘扬民族精神,学习文明礼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品类别:
动漫类作品:尺寸不宜过小,可单幅也可以组图形式展现。最大尺寸也不得超过2开。
作品提交方式:
1、个人或以☪年级为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交给院学术部吴翠(联系方式:)或雷亚辉(联系方式:)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及作品照片到美院学科部邮箱(以便备份、核实),作品报名表命名方式:作品主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
2、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xx年11月10日
三:比赛流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 20xx年10月20日—11月10日
(二)评审:20xx年11月11日——15日
(三)展览时间:20xx年11月中旬,待定
四:作品奖项设置
展示期间进行“你最喜欢的作品”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创意作品、最佳表现作品、最佳精神作品等奖项由参观者投票产生,在闭幕式上宣读表彰并颁发证书。(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非盈利性的使用权ღ)
五:注意事项
1、提交作品须内容健康,主题突出,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相抵触。
2、各类别参展作品须是作者代表性原创作品,所有参展作者必须是作品合法的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
3、参赛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且必须填写真实信息,并连同参赛作品一并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
4、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在参赛团队中承担主要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 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目的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注:最终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