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工资与幸福感
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知道,涨工资一般是发生在物价上涨之后的。如果涨工资增进幸福感,那么物价上涨就是破坏幸福感。网上有人写道:“昨天去地下广场的那个豆花庄吃小吃,以前10块钱一碗的凉面竟然涨到了13块钱一碗,鸭血粉丝汤也涨到♛了7块钱一碗,可是那量却一点也没多。我旁边一个满头华发的老太太端着一碗豆花喃喃自语,怎么什么都涨价啊,前儿吃还7块钱呢。”
首先,谁涨了工资便意味着他的购买力得到提高,购买力与满足人的基本欲望直接相关。满足欲望正是一般人对“幸福”最本能的理解。这种推理带给人的其实是一种无奈的幸福幻觉。由于公共信息的缺失,一般老百姓很难弄清涨工资和涨物价之间真正的消长关系。
其次,谁涨了工资都会觉得自己有“运气”,而这种感觉比多买一碗凉面或粉丝汤更能让人觉得幸福。心理学家考斯米德斯和托比指出,“幸福来自某种意外的好事”。涨工资便是这样一种被视为“运气”的意外的好事。涨工资并非人人都涨或一样地涨,有的人涨,有的人不涨,有的涨得多,有的涨得少。这是有幸涨工资者觉得幸福的一个主要原因。“运气好”不只是自ก己觉得幸运,还会受到别人的羡慕。
心理学家列尔里说,“受到别人羡慕和赞扬特别能让人觉得幸福”。20世纪70年代,在工资长期停滞后涨工资,幅度比现在小得多,每次涨5块钱就不得了了。然而,这区区5块钱却足以让人挤破头地去争。涨了工资的会觉得非常骄傲、光荣,在别人的羡慕和妒忌中享受到一种幸福感和优越感。
但是这种幸福感是极为脆弱的,并不能持久。那往往不过是一种“比下有余”的暂时的心理满足,因为它随时都在被“比上不พ足”的不幸福感所抵消。
就算是大家羡慕的公务员,工资涨在别人前面,但与某些“国企”人士一比(更不要说富豪大款们了),便觉得自己十分寒碜和委屈。他们仍然属于那些不能不为大蒜、大葱、凉面、豆花和猪肉涨价操心的人群。
涨工资的幸福感是收入带来的幸福感的一个部分。许多研究都发现,对于幸福感来说,收入是一个相对的因素。当人的生活基本欲望得到满足,且有了相当程度的保证时,收入对于幸福感的提高作用就会大大减弱。人们常说的“钱买不来幸福”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说的(当然也有那种钱越多越贪婪的变态的幸福)。那些因涨工资而觉得幸福的绝大多数人,他们的基本欲望满足还没有达到“钱买不来幸福”的程度。对他们来说,收入的多少会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需要,柴米油盐、子女的教育、医疗、房贷,等等。因此无论他们自己觉得如何幸福,他们其实并不生活在哪怕还只是物质性的幸福之中。
美国的“加图研究所”有一项研究指出,不能孤立地看待经济收入与幸福的关系,必须同时考虑到大的制度环境。“社会公正”要比只是“碰运气”的涨工资更能带来具有普遍意义、真实意义的幸福感。该研究还指出,前东欧国家人民的收入在当时不能算低,但人民的幸福感却比不上一些虽然贫穷却相对政治自由、人民可以批评不公正分配制度的国家。
哈佛大学教授、经济学家格里萨尔指出,幸福是包含价值目标的,因此,人们追求幸福的行为有时会显得是在降低自己的幸福。例如,有人觉得把钱花在别人身上比花在自己身上来得幸福(慈善捐款便是如此)。这种幸福是一种独立、自由选择的幸福。自由是幸福不可或缺的条件,不只是支配收入和金钱的自由,还包括运用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自由。
注重价值观是“德行伦理”思考幸福的特点。幸福不只是感到满足或快乐的情绪,更是一种关于“ศ好生活”的理念。
好生活的“好”是用“幸福”这个概念来表述的,亚里士多德觉得幸福或者好生活不是一种静止的状态,而是一种进行中的生活方式,一种以德行为目的的行为,“幸福是一种完全合乎德行的现实活动”。许多人“以生活享受为满足”,更有许多人过着一种“明显奴性的生活,然而,却显得很是幸福”。
20世纪后期出现了一些对幸福进行计量统计的“幸福经济学”。例如,有的用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国民生产总值(GNP)作为指标,发现虽然富国比穷国的幸福度要高,但当人均值达到1.5万美元后,平均收入对个人的主观幸福感便几乎不再发生影响。中国人均收入远低于这个水平(至少对普通老百姓是如此),这成为涨工资特别能提升幸福感的一个原因。在收入之外,还有许多影响人们幸福感的因素,如免于☣焦虑和恐惧,人身、未来或食品安全有保障,有干净的环境、良好的医疗条件,政治权利、社会福利得到保障,等等。当人们感觉到这些因素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成为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时,涨工资便成为唯一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惠”。于是,它提升幸福感的作用也就带有讽刺性地,表现得特别明显和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