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时间:2024-09-20 11:00:15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1经济法律关系定义与特征

依据法理学的解释,法律关系就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ถ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问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现行的法律关系依不同法律部门所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的不同,有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等等。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其中一种。也就是说,经济法律关系就是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a.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存在为前提。b.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干预社ค会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c.经济法律关系是复杂的法律关系。由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经济法律关系包含了五个主要领域,这五个领域并不独立互不相关,而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互影响。d.经济法律关系是特殊的法律关系领域。经济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国家管理社会经济关系的领域中,并且只有这一领域的经济关系受经济法调整是才能成为我们这里所提及的经济法律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依据法律关系原理,任何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者组成,缺一不可。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也是由此三者构成。

2.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并能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既包括经济权利的享有者,也包括了经济义务的承担者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相互对应的经济权利和义务,通过经济行为的实施而同时得以实现。此种经济行为包括了国家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性经济行为和经营性行为,也ด包括市场主体的一般性经济行为和组织性经济行为。

2.2.3智力成果。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或精神产品,依靠智力成果产生的权利叫知识产权,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智力成果,是经济法主体运用知识和智力所做出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创造性成果,如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注册商标、生产经营标记等。

2.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没有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是不存在ศ的。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½心,直接体现了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利益和要求。

2.3.1权利。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依法所具有的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不能实现时,有权依法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给予强制力保护。权利的本质在于实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利益。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合法行使其权利,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实现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因此,经济利益是权利的实质和核心内容。

2.3.2义务。义务是相对权利而存在的,是法律对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权利主体的要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首先,义务主体必须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其次,义务主体只是在法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并做出一定行为。在限定的范围以外,义务主体则不受限制和约束。最后,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权利依赖于另一方的义务来实现,另一方的义务则是为了满足相对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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