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框架下金融审计职能探析
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框架下金融审计职能探析
金融是现代经济社会体系的核心,其安全与稳定对于国家经济社会的整体安全稳定意义重大。经济周期性导致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相互反馈,使得金融体系在经济扩张时加速风险聚集,在经济衰退时集中释放,加剧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波动,最终放大金融风险。“十二五”规划提出“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因此,构建逆周期金融监管体系,降低市场波动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共识与发展潮流。
作为金融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审计在逆周期金融监管框架下如何发挥职能,对完善逆周期金融监管框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一、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框架下发挥金融审计职能的重要意义
(一)金融审计&ldquo♚;免疫系统”功能有效预防系统性风险微观层面,金融审计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审计,关注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损益真实性、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性、内控制度的健全性、运营管理安全性、风险规避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经济政策的变化,能够反映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身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贯彻国家经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宏观层面,基于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金融审计能够揭示金融体系的不健全性、金融结构的不合理性,经营体制的不完善性,进而提出完善法律及法规、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等方面的审计建议,保证国民经济和金融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因此,金融审计能够通过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作用,有效地预防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二)金融审计的综合性和全面性能覆盖全面风险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银 监会、证监ฐ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的格局,确立了分业监管、分业监督、“一行三会”分工合作的金融监管体制。随着我国金融领域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国际化及混业经营趋势日益增强,现有分业监管模式面临严峻挑战。金融审计作为国家政府审计的重要范畴,可以不受分业监管模式的制约,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的优势,对整个金融系统进行全行业、各业务范畴的专门经济监督,从全面、系统的角度监督、发现、预警风险,对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议,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全面防范金融风险充分发挥优势。
(三)金融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有效发现和抵御经济扩张时期的突出风险从法律地位上看,宪法赋予我国审计监督最高经济行政监督权力,因此金融审计比其他金融监督形式更具有权威性;从监督职责的角度看,“一行三会”的监督职责产生于管理职责,而金融审计的职责是基于财产权的受托关系,与金融机构没有管理上的关系和经济上的联系,更具有独立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保证了金融审计能够客观、公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近年来,金融审计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审计,对影响和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的因素进行充分分析,全面深入的反映金融行业存在的风险,提供金融领域大案要案线索,有力地打击金融犯罪,在发现和抵御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框架下发挥金融审计职能的途径(一)强化微观个体审计与宏观审计分析结合,提高金融审计的有效性
除了关注单个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外,金融审计要发挥高层次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跨行业、跨市场金融活动的审计方法,提示系统性风险隐患。除了在微观审计中发现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还要在宏观层面分析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从而推动金融改革,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具体而言,例如掌握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提示产业重大调整和相关金融业风险状况;对银行业中一些过热行业和高风险领域的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风险提示和问题揭露;系统开展银行业等行业风险同质同类审计分析和审计评级等等,着力提升金融审计的有效性。(二)加大金融审计力度,扩大金融审计的覆盖面
首先,拓宽审计的领域和范围。在审计对ϟ象上,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综合ณ性监督的特点,加大对商业银行审计力度,积极开展对证券、保险和信托等行业的审计,通过揭示跨系统、跨行业的金融监管盲区,综合反映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的金融行业存在的系统风险。其次,完善审计内容,坚持既要全面审计,又要突出重点。全面审计是指结合审计的目的,对审计对象的业务、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审计。突出重点是指针对容易引发风险的环节和因素以及经济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对金融机构的薄弱环节开展审计。
最后,提升金融审计层次和力度,完善多层次的金融审计监督体系。除对金融机构开展审计外,还应发现金融监管机构在体制、国家政策法规、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和漏洞,为构建良好金融监管体系服务。(三)强化金融审计查处重大案件线索的能力,防范突出金融风险 三、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框架下金融审计职能的发展建议
(一)建立包括金融审计在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两者的密切配合对于金融业的风险控制和稳健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应建立包括金融审计在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例如,审计机关与“一行三会”等监管机构在信息、决策、计划等多方面团结合作、交流沟通,充分利用人民银行账户征信系统、银监会风险预警系统等监管单位资源;金融审计与监管机构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会晤、磋商制度,形成对金融体系的全面、有效监管,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促进金融系统的稳健发展。
(二)建立金融审计风险预警系统,规避系统性风险深化对金融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尝试构建科学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首先,强化对金融体系内部联系、宏观经济与金融体系以及经济金融跨国关联性的监测分析,建立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指标。基于宏观经济安全角度,考虑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M2/GDP、财政赤字/GDP、国内外实际利差、实际汇率升幅等指标;基于银行安全角度,注意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收益率、流动性比率、信贷增长率等指标;基于对外安全角度,注意经常项目逆差/GDP 、外国间接投资/FDI 、偿债率、短期外债率等指标;其次,要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对风险预警指标与风险情况的关系进行动态分析,确定各预警指标实际值是否在安全区域内,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的量化分析能力和水平,从ฌ而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