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儿童幸福的多维度

时间:2024-11-13 13:49:3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费尔巴哈说: 人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恩格斯说:每个人都追求幸福并认为这是永远不变的原则,是无需加以证明的。人类关于幸福的追求不言而ญ喻,学者们对幸福的研究也是层出不穷。然后,儿童的幸福呢? 当人们成年以后,对于儿☠童的幸福却不得而知。小时候关于生活的记忆总是片段式的、不连续的,回首自己的童年生活谁也无法对当时是否幸福做出结论; 成年后面临众多压力时总会感叹,还是小时候好,小时候无忧无虑,真幸福!但根据弗洛伊德的有关记忆的观点,研究者又会发现,对儿时幸福的记忆可能只是人们对已有生活的美化而已。那么,儿童的幸福存在吗? 它以什么样的面貌呈现? 幸福的儿童是怎样的一种生活状态?

一、儿童幸福研究的缘起与含义

儿童幸福进行系统研究缘起于上个世纪70 年代的美国。在美国,每一代成年人都很关注儿童和青少年的生存⌛条件,尤其是从上世纪70 年代经济不景气的状况开始,美国人对他们国家儿童所处的物质条件、健康和安全、受教育状况和道德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忧虑。自上个世纪60 年代末开始,社会学研究者,尤其是专门研究生活质量的学者就开始讨论是否要对儿童及其家庭的生活各方面的状况进行持续的考察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结合当时对儿童权利和主体性的关注,美国的政府和学术研究同时对儿童幸福展开了探索性研究。政府对此课题的研究主要用于制定有关儿童政策的文件、法律等方面,用于提出改善儿童生活状况的策略,主要是用于政策问题的制定方面; 而学术界对此的研究更加注重儿童本身,在研究中他们逐步确立了关注儿童的现在和将来是考察儿童幸福的主要目标。

二、儿童幸福多维度分析幸福是多层次、多结构的,其考察维度也是多方面而非单一的。在国外已有的关于幸福维度的讨论中,有许多研究者都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其中有一些学者已经对此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Bennett 等人认为幸福的维度是两方面: 社会经济地位和健康。Bradshaw等人则认为幸福的维度至少应包括以下7 个方面: 物质满足,健康,教育,犯罪,家庭,环境和需要的满足。Land,Ken等人则提出幸福的维度应包括物质基础,健康,安全,教育机会,社区地位,社会关系,主观幸福感。通过前面关于幸福维度的一系列不同意见的罗列中可以看到: 幸福的维度是多元而非单一的,而且是一直都存在的。

但是围绕幸福维度的系统讨论绝大部分都是近20 年的产物。研究者对此虽然各执一词,但这恰恰反应了现代社会对幸福的关注和集中讨论,以及对幸福的热切地追求。有关儿童幸福维度的讨论同样如此。

三、儿童幸福是儿童作为权利主体的自有诉求

现今社会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已经是不证自明的论题,可是儿童权利概念并不是与生俱来,虽然众多教育家和思想家在人类社会早期就开始关注儿童区别于成人的本质之处,并论及保▼护儿童天性和促进其发展的各种措施,但是儿童权利的提出直到19 世纪末期才出现。早期的儿童权利理论关注儿童的生存,试图保护儿童的生命与健康,力求儿童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1924 年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之后,儿童权利的研究有了新突破。在这之前的儿童权利研究可视为保护儿童,而之后的研究则开始凸显儿童需要与儿童福利。自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随着西方国家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儿童权利研究又有了新的突破,儿童成为权利主体,儿童自由与幸福成为最终目标。如果在家庭中是父母主动创造环境使得儿童感受到幸福,那么儿童在参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进行的生命关系互动却是儿童自身主动获得幸福。这种幸福大部分时候来源于儿童良好的同伴互动,在同伴交往中感受幸福和愉悦。同伴关系是儿童与他人形成的水平关系,是儿童与那些和他具有相同社会权利的同伴之间形成的一种关系,其性质是平等的、互惠的。儿童通过同伴交往中习得一些社会技能和进行经验交流,得到集体归属感、被尊重、安全感等心理需求的满足,从而多维度的实现儿童幸福。四、未来研究的方向: 儿童幸福研究的维度需要量化为指标体系儿童幸福研究的维度确定后,需要据此对儿童幸福的考察指标进行梳理。在整理儿童幸福研究的指标体系时需遵守基本的原则: 指标必须少而精确,易让人理解; 指标体系必须覆盖所有的关于儿童幸福的维度; 指标体系必须有可比较性,通过指标体系必须能得出关于儿童幸福指数的结论或者发现其相关因素; 指标体系必须有操作性; 指标体系必须是聚焦儿童,以儿童为中心。

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再对考察儿童幸福的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则更容易得出合理的结论。不同的研究者对儿童幸福维度的看法不同,必然导致测量儿童幸福的指标也不一样。欧盟对儿童幸福的指标体系进行规范时在已有的关于儿童幸福的维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仔细解说: 尽可能挑选能直接而非间接、注重结果而非输入过程进行幸福测量的指标; 直接面对儿童进行的测量和分析,比对他的父ฉ母、家庭、家人进行间接测量更好; 优先考虑儿童现在的幸福状态,而非指向他将来的幸福生活即儿童的成年生活状态因为童年也是生命中有自身重要意义的一个阶段; 使用的指标最好能代表儿童自己所说的他们关于自身生活的看法和感受。这也正好回应联合国关于儿童权利的会议的相关内容: 有关儿童的行动都应首先考虑儿童的兴趣和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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