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生态文明思想,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向社会主义具体实践的转化,必然会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之中。实践的观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最基本的观点,生态文明建设究其实质就是处理好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实践过程,而正确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强调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是我们党对于实践观及生态文明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为此,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实践的观点。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人与自然
中国的环境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结构性问题,涉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多个方面,当前中国的产业结构实际上是一种非优化、非低碳化的产业结构。我国东部地区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很快,但生态破坏也很重要。当前我国的能源生产仍然是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为辅的能源生产模式。高硫化、高碳化、大气污染问题依旧突出。针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和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强调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是党对于实践观及生态文明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为此,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实践的观点。本文还结合《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关于实践的基本观点,进一步阐释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
1.实践观下的生态文明建设
1.1实践的观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是西方哲学中第一个对实践作唯物辩证主义阐释的人,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从总体上概括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开始用科学的实践观去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从而为建立其哲学体系奠定了一个牢固的基础。在这个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中,马克思就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了精辟论述,指出社会生活的实践性本质,认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改变是一致的,我们应该从人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去考察人的本质,并通过实践来丰富和检验理论。而生态文明建设恰好包含了这两层关系,怎样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人不能脱离社会关系去改造自然。
在《提纲》中,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句话科学地概括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辩证统一的。这里的“环境”指客观世界,包括狭义的自然环境,也包括广义的社会文化环境。人是主体,环境是客体,实践活动是连接主客体的媒介。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引起客体(环境)的改变和自身改变,同时,伴随着实践活动的方式和性质的变化,这三种改变又构成了一个系统主体,也就是说,在实践活动中,环境客体的改变与主体人的自我改造是统一过程。所以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当中,我们不能割裂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忽视主客体通过实践相互作用的影响。
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与自然的问题。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是天然的。由此在人的世界里就有自然,人是离不开自然的。正如恩格斯所说:“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没有了自然就如同没有心脏,就没法在这个世界里存活,人只有靠自然界的有机体才能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人们时刻要记住,没有自然就没有我们的存活,没有我们自然也没有办法生存和发展。
同时,人与自然不是彼此独立不相涉及的,自然与人的发展具有相互影响的关系。自然生成了人,但并不无条件的直接满足人的需要。自然界的一切资源,都要通过人的劳动和创造,才能满足人。劳动是人与自然沟通的工具,人通过不断地辛勤劳动而改造自然界、去支配自然界,给自然界烙下深深的印记。
1.3人与自然良性互动的中介即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有相关论述,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非常清楚地知道:只有改变了环境,他们才会不再是‘旧人’。”马克思一方面承认环境(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影响人,另一方面又要承认人也要改造、影响环境,在彼此相互作用中,人通过社会实践表现出能动性。人类正是在实践中改变周围的环境并改变人自身的,他们总是在实践中受到教育,提高认识,又反过来更好地改造客观环境,体现了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客服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才能理解新世界观所实行的变革的实质。
在这里,也不得不提及马克思主义实践的本质。实践作为社会生活本质和人的存在的本质,有两个基本要素: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实践主体是指在实践活动中有主体性的人,实践客体是指在实践活动中客观存在着的对象世界。
马克思主义实践的本质是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之间的能动而现实的双向对象化。这种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实践中对真理的追求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使人的实践活动从只是把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作为预期目的而自身被认识、改造作为意外收获和副产品的过程转换到对自然、社会的认识和改造与对自身的认识和改造相统一的过程,寻找一条人类与自然、与社会、与人本身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而这正是生态文明建设所包含的具体实际。
1.4正确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
正确处ศ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不能离开正确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正如马克思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马克思把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与改造社会的实践联系在一起,认为他们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是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人们形成了多种社会关系,调整和处理这些社会关系中的矛盾的活动,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进行的实践活动。 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在社会生活领域的体现。因为人是在社会生活中改造自然的,社会状况直接制约着人对自然的改造。同时人对自然的改造是否科学合理,也会影响社会关系能否和谐发展。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状态下,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主要表现为改革。很显然,我国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写入十一届三中全会报告,有其深刻的战略意义。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1结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进行理论推进
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中,认识与实践是统一的。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运用这一重要原理时。除了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更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努力做到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在继承以往的基础上,不断吸取新的实践经验、新的思想形成新的认识再次用于实践。
在《决定》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板块中,中共中央推进理论创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ณ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我们渐渐认识到,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除了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之外,体制机制层面的羁绊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从根本上破除这些难题,必须从制度上下功夫、做文章。《决定》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找准了推动问题解决的切入点,指明了破解难题的发力方向。
2.2结合理论在实践中推进
马克思在《提纲》中明确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的经院哲学问题。”以及在《提纲》的最后,马克思用“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句影响后世极其深远的名言,精准地指出了其哲学同以往一切哲学的根本区别、根本特征和历史使命在于实践。这句ป话同样适用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实际。
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中央提制度建设,百姓提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这也不单单只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还是一个当务之急的实践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强调可持续发展,重视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但也有一些地方、一些领域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无节制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导致能源资源、生态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状况不改变,能源资源将难以支撑、生态环境将不堪重负,反过来必然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我国发展的空间和后劲将越来越小。所以,我们在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牢牢抓住当前最新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成果,应用到实际实践中去,坚持客观规律,既要合理、灵活的把握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大方向,又要务实、彻底贯彻每一项具体措施,在实践中去突破难点、改进缺点,从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朝❤着好的方向继续。
结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成果,要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落实,就必须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基本观点,了解这一观点的发展过程,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理论中推进,在实践中发展。(作者单位: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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