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由发展看全面深化改革
[摘要]“新常态”这一概念最初是由埃利安(Mohamed El-Erian)提出,用以归纳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可能遭受的缓慢而痛苦的恢复过程,得到学者的普遍认可。然而,国内关于“新常态”的认知和讨论既与国际有共同之处,也具有独特性。“新常态”是✯中国领导人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的新理念、新举措。“新常态”所蕴涵的发展观有着超出经济范围的更全面的深刻意涵,是一种全面的社会发展观,更能体现出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基于此,大连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和大连哲学研究基地联合举办了“新常态的哲学意蕴”研讨会,从哲学反思的视角对“新常态”的概念及其所蕴涵的发展观进行了解读。从中挑选出4项研究成果,即“新常态”概念的历史溯源、“新常态”的辩证意蕴、“新常态”呼唤马克思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以及“新常态”的全面发展观和人类发展指数,以期推动“新常态”研习的不断深入。
“新常态”概念的历史溯源 李淑英
自从2014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河南考察提出“适应新常态”以来,“新常态”就成为理论热词,很多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解读,但是也存在一些对“新常态”概念的误读误解。“新常态”是新一代中央领导对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总结。但是在这之前,“新常态”这一概念无论国内和国外都曾提到过。为了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新常态”,有必要对“新常态”这一概念的来龙去脉进行梳理。
一、国际“New Normal”概念的提出
总之,国际上的“New Normal”被应用于经济领域,指的是2007-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经济发展的低速增长状况以及2008-2012年全球经济衰退。其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低增长、高失业以及投资的低回报”。后来,这一概念被扩展到其他领域,指的是那些以前异常的而现在被认为司空见惯的事情。
二、国内“新常态”概念的提出
关于“新常态”这一概念在中国最早出现在科学哲学研究中,主要是在关于库恩的科学革命范式研究中,库恩的“新常规科学”被翻译为“新常态科学”。
在汉语字典中,并没有“新常态”这一个词汇。对于“常态”的解释有两个:一是固定的状态和形态,二是通常和本来的状态。对于“新”的解释有以下几个方面:刚有的,刚经验到的;初始的,没有用过的,与“旧”“老”相对;性质改变得更好,与“旧”相对;不久以前,刚才;表示一种有异于旧质的状态和性质;称结婚时的人或物等。因此,对于“新常态”这一概念,按其本意来讲,就是表明一种有异于旧质的、固定的或通常和本来的状态和形态。
关于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讨论之所以开始于这个时期,一方面是国际经济发展大背景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中国学者研究习惯的延续和发展。从1993年以来,在“中国经济新”后面出现的概念有:增长点、发展、趋势、热点、亮点、挑战、特点、格局、动力、考验、变数、看点、关口、命题、誓言(自主创新)、途径、信号、走向、布局、时代、路径、秩序、转折点、空间等。可见,“常态”这个概念放在“中国经济新”之后,是中国学者一种习惯性的表述模式。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中国的“新常态”概念不同于国际的“New Normal”。同时,也意味着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国家领导人提出的“新常态”概念既不是完全借用西方的概念,也不是完全独立的一个新词,而是有一个逐步的形成过程。
三、习近平主席“新常态”概念的运用
中国政府提出“新常态”这个概念,有一个明晰的时间表。
2014年11月9日习近平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进一步阐释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三个特点,新常态给中国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及适应新常态的途径。
通过梳理习近平主席提出和运用“新常态”概念的过程,可以分析出习近平主席对“新常态”概念理解的三个要点。首先,“新常态”是对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描述。这是习近平主席首次运用这一概念时就明确提到的,也是对这一概念理解的首要起点。从“新常态”概念的本意出发,结合中国经济主体,中国经济“新常态”描述的就是异于经济发展旧质的、通常的状态和形态,即经济发展进入新的不同于以前的阶段。其次,这一个新阶段的特征表现为三方面,即经济“新常态”的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再次,理解“新常态”这个概念不能离开改革,改革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根本途径。“新常态也伴随着新矛盾新问题,一些潜在风险渐渐浮出水面。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
四、国内外“新常态”概念提出过程的异同
“新常态”概念在国内和国外基本上是相对独立形成的。虽然中国提出的“新常态”概念与国外的“New Normal”概念有共同之处,但更主要的是二者的相对独立性。中国的“新常态”更应该看作是习近平主席结合中国实际发展状况进行的创造性概括。二者的异同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国际的“New Normal”和中国的“新常态”都是对经济发展态势的描述,但是二者所描述的态势以及形成的时期不同。“New Normal”具有较明确的针对性,主要是指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或者说是后危机时代的经济发展态势,其根本特征是“无就业的复苏”,是对危机之后经济复苏过程中增长缓慢的状态描述。而2014年5月习近平主席首次运用“新常态”的概念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新特征的综合性描述,其主要特征是增长速度放缓。可见,二者都是对转变时期中,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状态描述。但是,一个是对金融危机后经济发展缓慢的状态描述;另一个是对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经济增长多元化的状态描述。
第二,国际的“New Normal”和中国的“新常态”都认识到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但对于如何应对却✫有不同的解读。在国际上,“New Normal”的提出是被动地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经济复苏周期长,甚至是复苏无望的态势,其隐含的是一种无可奈可的应对。而中同经济“新常态”概念的提出是中国政府在对经济发展态势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主动应对将要到来的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等问题。可以说,“新常态构成面向未来更高发展目标的战略规划,它不仅分析了中国经济转型的必要性,而且明确指出了中国经济转型的方向,同时也指出了转型的动力结构”。
第三,国际的“New Normal”和中国的“新常态”有共同的经济活动表现,即经济缓慢增长,但是,如果说全球经济的“New Normal”是对未来世界经济趋势的一种悲观认识,那么中国经济“新常态”则“包含着经济向形态更高、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的积极内容”。
五、国内学者对“新常态”的扩展和深入研究
学界对“新常态”的研究需要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中国经济新常态”到“中国新常态”的转变。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新常态”是指经济领域状态的转变,而后的运用也都是指“经济新常态”。但是,随着国内学者的不断扩展研究,“新常态”概念已经超越经济领域,“成为描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崭新格局的代名词”。可以说“新常态”来源于经济,又超越于经济。但是,也需要警惕对“新常态”概念的泛用,这是因为不仅在国内的研究中没有界定“新常态”概念的外延,而且在国际“New Normal”概念的应用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因此,我们要理性地对待“中国经济新常态”到“中国新常态”的转变,既要认识到它的必要性,同时也不能绝对化。 第二,进一步对“新常态”的三个基本特征深入分析,要具体到每一个经济环境,深入具体地分析如何适应“新常态”,如何通过改革来实现经济的不断增长。全球经济“New Normal”的主要特征是经济复苏缓慢,而中国经济新常态的提出是主动应对将要到来的可能发生的经济问题,是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是一个结构性调整的过程,只有改革,才能避免经济问题的井喷式爆发,只有通过不断改革,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对“新常态”概念的理解已经超越其本意,既有对状态的描述,也有对所面临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出路的分析。
“新常态”的辩证意蕴 郭晶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要求提供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理论研究支撑。本文从哲学角度,用辩证思维方式考察“新常态”,阐释“新常态”概念的辩证意蕴。
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容,也是马克思阐述理论问题的研究方法和批判现实问题的思维方式。辩证法作为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的意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体现得十分突出。现今,辩证法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用辩证方法研究“新常态”是一次有价值的理论尝试。
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对此,列宁认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运用辩证思维方式发掘“新常态”所包含的多重矛盾关系,有助于理解“新常态”的辩证意蕴。
一、“新常态”的“新”与“旧”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提出,“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辩证法强调在概念的对立统一关系中理解一个新概念。“新常态”是相对于“旧常态”而言,基于“旧常态”,才能提出“新常态”。“新常态”的提出意味着中国经济要摆脱“旧常态”,实现从“旧常态”到“新常态”的过渡,蕴涵了辩证法要求破旧立新,在批判改革中催生发展的精神。“新”与“旧”辩证统一的矛盾关系,是“新常态”所包含的第一层辩证意蕴。
“新”与“旧”在内涵上截然相反,是一对矛盾关系的两个方面,依赖于对方阐释自身,应该在“旧常态”与“新常态”所体现出的矛盾关系中理解“新常态”。在2014年11月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对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进行了概括:一是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为中高速,二是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三是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四是经济增长的驱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等传统增长点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代表的新增长点。
对经济新常态特征的表述既包含“旧常态”的特征,也包含从“旧常态”向“新常态”的转变。经济增长速度的调整是最直接和显著的转变,正因为“旧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保持了年均9.8%的高位,将“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速度定位为中高位,才能称其为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因此,只有在把握了“旧常态”下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驱动力,才能提出“新常态”下更加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驱动力。
从“旧常态”到“新常态”是一个动态的过渡过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一个过程,“新常态”代替“旧常态”也必然要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新常态”对“旧常态”辩证扬弃的过程。具体讲就是经济增长速度由快到慢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由重视数量到重视质量的转变,经济增长驱动力由劳动、资本转换为创新的调整过程。这个过程是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也是“旧常态”向“新常态”辩证发展的必然过程。
二、“新常态”的“变”与“不变”
“新”指性质上“不同以往”,有变化之意,“常”指“持久恒长”,“新常态”将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较长的稳定状态,有不变之意。“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关系,是“新常态”包含的第二层辩证意蕴。
发现弊端是为了解决弊端,要实现“新常态”的发展目标离不开改革。辩证法强调通过变革实现发展,“在辩证法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当前中国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能不能切实地做好改革。
“新常态”呼吁改革,但不是盲目的改革,是在稳定与改革之间寻求平衡与协作。习近平主席指出,应“保持政策定力”,要“稳”住宏观政策,避免因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动辄进行较大的调整。辩证法的“革命性”不是不顾稳定一味地变革,而是以稳定和变革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改革。只有兼顾稳定的改革,才是有效的改革,才能保持我国经济总体向好的基本态势。习近平主席同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驱动力的调整都是在这一相对稳定的大局之下进行的。
三、“新常态”的“质”与“量”
“新常态”包含了对经济发展数量和质量辩证关系的思考。“‘量’是对经济发展规模与速度的强调,‘质’是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质量的要求”。数量与质量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呈现为矛盾关系的两个方面。“新常态”意在扭转以往不顾质量,过于追求数量的发展观念,力求数量与质量之间的辩证统一,体现出辩证法的适度原则。
在对经济发展数量的追求中,还会体现为对速度的过度强调。然而,经济发展的速度会影响经济发展的质量,如果掌握不好经济发展的速度,会减损经济发展的质量。在过去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经济增长速度虽然保持在平均9.8%的高位,但是却伴随出现环境污染加剧、产能过剩、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无法保证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质量要求。 “新常态”最为直观的特征,就是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已经成为中等收入国家,在GDP基数扩大后不能再像以往那样长久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发展,更重要的不是经济发展的数量,而是质量。“新常态”不再追求单一的GDP增长,需要更加全面的发展目标。“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能够接受经济增速放缓,保证和提升质量。从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来看,“新常态”下增速放缓,不是经济衰退,而是一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常态”,是对以往发展模式的纠正。适度的经济发展速度,可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新常态”下中高速的发展在保证就业的同时,为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经济结构提供了契机。“新常态”数量与质量的辩证统一及其体现出的适度原则,是“新常态”包含的第三层哲学意蕴。理解这一辩证意蕴,有助于理解“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新方式和新观念。
可以说,“新常态”来源于经济同时又超越于经济,这是“新常态”本身所蕴涵的第四层辨证思维。当前“新常态”主要用于描述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对“新常态”的思考也是限于经济发展领域。但是,“新常态”可以具有较为普遍性的含义和更加广泛的使用范围,目前学术界已经超越经济在多个领域使用了这一概念。“新常态”概念的外延如何界定,“新常态”概念的使用范围是否需要限定,以及如何限定,值得学者们进一步思考。
“新常态”呼唤马克思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 朱成全
当前,全球经济步入新阶段,其特征是在大剂量的调控政策强力干预下,经济增长在低水平上波动、全球流动性过剩、大宗产品价格和资产价格变动不居、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地缘政治紧张等。而在过去,经济危机往往表现为连续若干年的负增长。
中国提出的“新常态”概念虽然与国外的“New Normal”有共同之处,但更具有相对独立性。“新常态”的提出,意味着中国经济要摆脱“旧常态”。所谓“旧常态”,就是指一段时期内经济增长速度偏高、不可持续发展因素的累积、社会矛盾加剧以及国际压力变大,使得中国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与“旧常态”相比,中国的“新常态”有三个变化: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新常态下,中国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和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简言之,更加注重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所以,“新常态”的发展观有着超出经济范围的更加全面的深刻意涵,需要在学理上反思发展的人性本质,在实践中制定出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也就需要重唤马克思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精神。
一、马克思的人的发展历史阶段思想蕴涵人的自由全面生成过程
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会经历三阶段,最终进人人的自由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对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此阶段适应于自然经济形态的社会。个人在此阶段中很难体现出独立性,而不得不直接依附于某个社会共同体。个人之间社会联系的发生限于共同体内部,这种联系只能是在狭窄的整体范围内,各孤立地点之间发生的地方性联系。第二阶段是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此阶段适应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形态的社会。个体在此阶段中具有了相对独立性,大大摆脱对血缘、土地等关系的依赖,社会形成整体的能力体系、全面的关系、普遍的物质交换以及多方面的要求。但是,社会关系以物的关系形式存在,人的发展受到异己社会关系的压抑和束缚。第三阶段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阶段,此阶段适应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的本质就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社会关系不再成为异己的力量,个人能够在全面、丰富的社会关系中自由全面地发展。
经历三大历史阶段,人的发展从低级向高级演进,在这个过程中财富的衡量标准也在变化――从“物的发展”逐渐转向“人的发展”。第一阶段,立足于现实的生产劳动,以产品数量衡量财富。第二阶段,仍以物,尤其是资本、产品来衡量财富。但是,这一阶段对物的依赖性具有双重作用,它使人的关系依赖于物유的关系,同时,也为人的关系的普遍性提供可能,从而为人的更高阶段的到来创造着条件。到了第三阶段,财富的衡量最终变成人的发展,尤其是人的自由发展。充分发挥人的自由能力,是以人的发展来衡量财富的基本要义。
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资本”作为手段是在一定历史阶段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承认资本、发展资本是当前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不二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片面夸大资本的地位,任由资本自发调节生产,把资本奉为解决发展问题的最高准则。如果对资本发展不加限制,必然会产生严重的,甚至是达到社会不堪承受程度的问题。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实际上是在以放任资本固有逻辑中的破坏性为代价换取物质财富的高速增长,使人日益沦为片面发展的社会体系中物的附属品,间接导致人向“单向度的人”发展。这就是说,当代主流西方经济学极力排斥马克思等学者赋予资本的人文属性,刻意无视资本作为以物为媒介的社会关系本质,执意从经济学“科学”化的角度把资本理解为物。这种庸俗的拜物教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物欲横流的社会风气。
二、马克思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含义及其逻辑起点
马克思多次讲到:“一切天赋得到充分发展”,“自由而充分的发展”等。具体地说,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含义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人的需要全面发展。首先是生存需要,然后是社会关系需要和精神需要。人的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人全部活动的内在动力。第二,人的能力全面发展。人的能力是人本质力量的体现,包括体力、智力,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道德修养能力和审美能力等。就素质来说,主要是指人的德、智、体、美诸方面素质。第三,人的个性全面发展。人的个性是指人的自我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个人所独有的品格、气质、爱好和情感等的总和。第四,人的社会关系全面发展。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而人的发展也必然会表现在具体的社会关系变革中,人的社会关系的充分发展是在物质交换关系基础上,政治、法律、道德、文化和情感等方面的充分交往。只有这样,才能逐渐摆脱个体、地域和民族的狭隘性,不断开阔视野,充实、完善和发展自己,最终在交往中形成全面的社会关系和丰富的个性。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含义来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逻辑起点是人的需要。马克思就是从人的需要及其发展的角度出发,具体展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首先产生的是生存需要,“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切东西”,而且,“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详细地论述了人的需要的发展结构。具体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人的需要出发,论述了需要的层次结构:物质需要、社会关系需要、精神需要等。人之所以有物质需要,是因为人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只有在自然界,人才能维持自己作为生命有机体的存在形式。人之所以有社会关系需要,首先是因为家庭关系,其次是因为人有交往发展的需要。对于个人来说,谁也不可能脱离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人之所以有精神需要,一是因为人不仅要适应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还要改造自然界、改造社会,二是出于人自身的“好奇心”“求知欲”“游戏”“审美的需要”等的需要。比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忧心仲仲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美感;经营矿物的商人只有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独特性”,“从主体方面来看: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这些从反面论述了人的审美需要的重要性。
人需要结构发展的积极成果,就是“文明”。“文明”一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语境下本身就紧密地与自由相联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蒸汽机确实是所有那些以它为依靠的巨大生产力的代表,唯有借助于这些生产力,才有可能实现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在这里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异,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并且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这个界定最深刻之处在于,把“文明”或“文化”概念与“自由”概念联系起来。所谓文明,就是人类发展尤其是文化发展的积极成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所以,“文明✡”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结果。
三、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是在财富基础上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
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作为类的存在物,人的最高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作为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完整的个体,人的本质表现为人的个性,是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统一。所以,从人的本质来看,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质就是人从自然、社会和自己的关系中获得解放。而对自己本质的全面占有,即通过社会实践创造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己的全面关系来全面创造自己的本质,丰富和完善人的本质力量。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个“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未来新社会的本质特征就是“建立在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强调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和谐社会,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斗争的真正解决”。
共产主义社会蕴涵着“生态文明”的思想。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这就是说,人类不仅能够按照科学的尺度来进行生产,把整个自然界变成自己的“无机的身体”,而且能够把自己的内在尺度――善和美运用到对象上去,实现自然的人化,创造适合人生存发展需要的理想世界。人之所以高于动物,是因为能够掌握这两个尺度,并在行动中把两者自觉地结合起来。所以,“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
总之,“新常态”发展观要求从“以物为本”转向“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五位一体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和谐社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是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精神状态的新要求,体现了对中国国情的深刻把握、对民族命运的理性思考、对人民福祉的责任担当。这就必然要求我们重唤马克思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
“新常态”的全面发展观和人类发展指数 栾林
“新常态”源于经济领域,但对“新常态”的理解却不应仅限于经济领域。习近平主席提出“新常态”这一概念不仅意味着中国要调整经济发展的模式和思路,更意味着中国需要转变社会发展观和思维方式。
在“新常态”下,发展不等同于狭隘的经济发展,“唯GDP论”的发展观在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难以克服的社会问题,只有通过观念上的变革,以全面的新发展观取代狭隘的旧发展观,才能逐步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新常态”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新常态发展观的诞生。“新常态”发展观是一种全面的社会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必然会取代以GDP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
一、以人为本的“新常态”全面发展观的确立
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对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的运用。可以说,党的基本路线已经把握到了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认识到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并在基本路线的指导下,取得了经济领域的飞速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肯定了经济因素是社会发展中的主要因素,并非把经济因素等同于社会发展的唯一因素,“唯GDP论”是对此理论的一种误读。认为只要经济发展起来了,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这种对经济领域的偏重导致了“唯GDP论”的出现。在制度领域,“唯GDP论”导致了“以GDP论英雄”,在选拔和考核干部上,把GDP的增长率作为选拔和考核的重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在这种形势下,一切都为GDP让路,为了能让GDP保持高速增长,不惜以损害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按照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中的观点,人类的膨胀已经给地球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如果还不珍惜资源,那么地球现有的资源将很快消耗殆尽。“唯GDP论”是典型的功利主义发展观,认为通过经济发展就能把蛋糕做大,就能够让每个人都得到实惠,但并没有意识到为了让蛋糕做大而在发展中付出的代价已经远远超过了所得,并且这种损失常常是不可弥补的。因而,这种不合理的“唯GDP论”的发展注定要被“新常态”的全面发展观所取代。
“新常态”发展观是对当下社会状态的重新认识和概括,它扬弃了“唯GDP论”的发展模式,展现为社会的全面发展。“新常态”发展观是对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的正确理解和运用。在认识到经济是社会发展中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其他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做到“新常态”下社会全面发展中的“重点论”和“两点论”的辩证统一。
“新常态”发展观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发展。“新常态”发展观是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基础之上的,并加入了对当下经济发展新特征的认识,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细化和深入。“新常态”发展观在强调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也要解决长期困扰社会的遗留问题。“新常态”时期是中国调整社会结构和观念,集聚社会力量的关键阶段,在此阶段,发展的任务不再是高速增长,而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动社会全面发展。“新常态”将为社会主义未来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常态”发展观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唯GDP论”的旧发展观以一种外在的尺度衡量社会的发展,这种以“物”作为尺度的评价标准必然会导致对物的崇拜等社会问题。“新常态”发展观纠正了这种错误,并把发展落实到了人本身。发展不能脱离“人”这个根本,中国经济仍然需要保持GDP的增长,但经济增长不等于发展,也必须明确经济发展不是最终目的,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才是终极目标,发展不能脱离“人”这个根本。可以说,坚持“以人为本”既是社会发展的最低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最高要求,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
二、人类发展指数和“五位一体”社会发展指数的构建
“新常态”的社会发展要落实到人本身,落实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衡量社会发展的最终标准是实现人的自由。“以人为本”的“新常态”发展观也必然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
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做出巨大贡献的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他以马克思的自由观为基础,从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多学科融合的角度上,提出了“以自由看待发展”的理论。阿马蒂亚・森认为对社会“发展的分析以个人的自由为基本要素”,这种自由并非抽象的自由,而是实质的自由,是指人的可行性能力及其实现,“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指的是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活动组合。可行能力因此是一种自由,是实现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这种可行性能力不仅包括人们免受困苦的能力,而且也包括接受教育、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的能力。可以看出,阿马蒂亚・森要实现的实质性自由既需要政府制度方面的保证,也需要人自身具备相应的能力,以获得享受自由的资格。可见,自由的实现需要内外两方面的保证,社会和人的共同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
以阿马蒂亚・森“自由看待发展”思想为理论前提,联合国于1990年提出了人类发展指数(HDI Human Development Index)。人类发展指数最开始由健康(通过出生时预期寿命进行考察)、教育(通过平均受教育年限、预期受教育 ت年限进行考察)和生活水平(通过人均国民收入进行考察)三个部分组成。人类发展指数是衡量以人为中心的综合发展指标,同以往以经济指标衡量社会发展相比,它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和广阔的应用空间。以往的发展评价只是以“物”为中心的经济指标和经济福利指标,没有直接体现人的发展。人类发展指数则认为,一切发展都应该是围绕人的发展才有意义。人类发展就是“属于人民,为了人民,并由人民实现的发展。属于人民,意味着通过就业并获得基本收入,进而达到使人民有充分的收入;为了人民,意味着给那些需要帮助和辅助收入的人提供社会服务;由人民实现,意味着人民的参与。这三个方面也可以解释为发展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维度”。
人类发展的概念说明了人类发展是一个内容丰富、具有多种因素的发展。1990年度《人类发展报告》指出:人类发展的基本目标就是创造一种环境,使人们在这种环境下能安享长寿、健康和创造性的生活。除了三个最基本的选择外,即人们过上健康而长寿的生活,获得知识和得到体面生活所必需的资源,还有一些受到人们高度珍视的选择,包括政治、经济、社会自由、创造和生产的机会,享有自尊和保障人权。一些学者研究发现,经济方面福利较好的国家往往环境绩效方面比较差,于是提出按照绿色GDP的思路来构建绿色人类发展指数。鉴于国际社会的呼吁。“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概念出现在了《人类发展报告》中,并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The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Programme)承诺进行环境敏感的HDI研究,但至今还没有公布比较成熟的指数。
可以看出,人类发展指数最初选取的标准只考虑到健康、教育和生活水平三个方面的指标,这显然难以反映人类的全面发展,因此,人类发展指数从提出起就是开放性的,它允许人们对这个指标进行拓展和补充,使人类发展指数能够更加全面。但是,无论人类发展指数如何拓展,GDP在其中所占权重不会超过三分之一,也就是说,GDP只是社会全面发展中的一部分。人类发展指数把“以人为本”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标准,这就与把“以物为本”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标准的“唯GDP论”发展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类发展指数凭借其合理性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认可并使用人类发展指数来衡量本国的发展水平。
以阿马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发展”思想为基础的人类发展指数,可以为构建“新常态”下“五位一体”社会发展指数提供科学基础。按照十八大精神,“新常态”下的社会全面发展需要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与人类发展指数相比,“五个建设”涉及的领域更全面。通过对比,大体可以把人类发展指数中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水平三方面通过拓展构成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指数,并加入政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指标,然后确定各个指标之间的权重关系,尝试建立“新常态”下“五位一体”社会发展指数,如表1所示。
“新常态”下“五位一体”社会发展指数以丰富的指标体系将发展从“唯GDP论”的狭隘理解中解放出来,并把发展定位于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是对马克思人的自由发展理论的发展。人类发展指数所体现出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可以在定量方面为“新常态”下衡量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程度提供指导,对建立中国“新常态”下“五位一体”社会发展指数具有积极的理论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