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传统文化智慧 清澈生命价值之源
扎根传统文化智慧 清澈生命价值之源
一、生命教育的迫切性:生命状况危机重重
人类对生命的关注是建立在对死亡的恐惧上。当今世界风云万变、国际国内局势复杂,人们在对战争苦难的反思中在权衡利益中努力地维护着互利双赢的和平共存。科技与经济的高速发展在丰富人们生存内容的同时,也透支了生态能源和资源。于是,人类奔忙着在频繁的地质运动(如地震火山海啸)以及变幻莫测的宇宙天体运行(如紫外线如陨石如恶劣的气候)中承受着无法预见无法超越的无助与悲怆。除了天灾,各种人为因素导致的อ悲剧(像车祸疾病凶杀自杀),都让人们在触目惊心中深感生命的脆弱。人们在痛定思痛中调整经济发展与生活方式,也在思索生命意义与人生价值。对高校而言,育人为本的宗旨 让它必须担当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想的职责。要将青年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1],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完成“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生命教育是基础。二、生命教育的提出与现实意义 首先,生命教育能保证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社会性以及灵性得到全面均衡的发展,它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引导教育大学生关注生命、认识自我,是其健康成长的必要环节,理解生命、思考人生是其健康成长的重要课题,珍爱生命、快乐生活是其健康成长的基本素养。其次,生命教育是促进大学生把握生命真谛、提升生命价值,努力成才的应有之义。再次,生命教育是解决当前大学生自杀、伤人等突出问题,使大学生敬畏生命、珍爱生命的迫切需要和有效之法[3]。当代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严峻局势胜于雄辩的告诉我们:缜密有序的安全维稳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处理对控制事态、告慰亡灵、平复民愤的确很必要很有效,♂但终是无法挽回生命♡和消除伤害。要从根本上避免这些悲剧的发生,还是要防微杜渐、从心入手。由此而言,生命教育作为教育的价值追求,是关于生命意义观的教育,是争生立命之根本的教育,是人生价值观知行合一的人本教育,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更好地理解生命、珍视生命、成就生命。[3]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教育的四大“支柱”: 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其中学会做人是四大支柱的关键和核心,也是教育的目的和根本。生命教育就是以 “生命”为中心和原点而对学生展开的一系列人本人性教育,关系大学生生命的质量。[3]
三、生命教育的本源——中华传统文化生命教育是美好价值理想,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整个过程须得有一个可以持续支持的理论体系与心灵源泉,这是根本是方向问题,所以必须首先明确。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历史与代代相传的文明,也铸就了华夏子孙共同的生命价值观,精髓汇集在流芳百世并影响世界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我国的传统文化是一部关于生命、关于人生的体系,其核心正是天地人关系问题,富含丰富的生命哲学思想,具有极浓的人文关怀意蕴[4],不仅在历史上成就了一大批推动民族繁荣昌盛、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仁人志气,而且在当今,它对我们认识生命的价值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 个体生命价值的自然基础在于血亲关系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篇》),道出了个体生命和社会与生俱来的密切关联。尊重生命、敬畏生命、仁爱生命是传统文化中儒家学说的基本思想,儒学即人学,人伦即人道。生命是宝贵的,要尊重生命必以认知生命为前提。从社会属性上讲,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家庭则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家庭作为一个共同生活体,它肩负着生育、供养、教育、消费等社会基本职能,是整个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基础。血缘在这中间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存在。人是由父母生养才有了生命过程,父精母血结晶而成的个体生命,是父母用自己的生命造就和成全的。这种生命的造就及成全的过程,使人类得以繁衍生存,也使人类产生了自我生命与家族、家人血肉相连的不可分割的血缘纽带和难以割舍的骨肉亲情。从人自然属性的角度讲,自我是父母和祖宗血脉的延续,同时又承载着延续血脉的作用。个体生命既是自己的,又不全是自己的,是血亲关系的体现。华夏文明之所以承传至今而不衰,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华夏民族极其重视血脉相连的亲情人伦关系,这和西方突出强调自我意识的思想观念有很大区别。正因为这种观念,让华夏民族感念孕育与生命造就的不易与艰辛,重视家族利益和家庭亲情,推而广之到华夏儿女龙的传人的同胞民族之情。这种血脉相连的大民族情怀,让中华儿女在即便是极其艰苦的环境下心手相连。如果把这种血亲关系发扬光大,必然对大学生认识生命珍视生命起到积极的作用。自我身心和谐,亲情是根、民族情是土壤,生命之树根深苗正。
(二)个体生命的道德伦理基础在于孝悌正因为明确个体生命的非独立存在性,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五伦关系,并以此培养子孙后代,所谓“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篇》)。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就是说育德的根基就是正确处理父母子女关系,“百善孝为先”中的“孝”,就讲老少关系,如果做到了父慈子孝父子有亲,培养其他德行就有了前提与基础。那么如何行孝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孝经.开宗明义章》)你的身体皮发均是父母生养而来,不可以伤害,这是孝的最低要求。爱惜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让父母担心是为人子女应尽之义。《弟子规》讲:“身有伤,贻亲忧”——父母的生养之恩一生都报答不完,如何忍心让亲人为自己伤心难过?如果无视父母亲人的感受,只想逃避自己内心的脆弱或者痛苦而结束自己的生命,那是极度自私是大不孝。你若还伤害别人的身体危害别人的生命,既会让受害人父母伤心难过,也会让自己父母因你的不法恶行而蒙羞,所谓“德有伤,贻亲羞“,同样也是大不孝。悌,是讲家庭关系中的平辈关系,“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弟子规》),年长的爱护年幼的,年小的尊重年长的,彼此和睦相亲,父母心里自然无限欢喜。“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同辈之间相处,如同兄弟姐妹,长幼有序,互敬互爱,那❅是一个多美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有子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也,未之有也(《论语.学而第一》)。”孝悌是个体生命两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让学生真正醒悟领会,唤起和培养出内心的恭敬心感恩心,再真正理顺践行,正如儒家所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和他人和社会肯定相处和谐,生命之树枝繁叶茂。(三) 个体生命的终极价值在于对社会的付出
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要由低到高,分别是: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5]。最高层次的需要就是个体生命要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我最圆满的价值,更侧重在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来说所具有的价值,即社会价值,主要表现为个体的人实践满足社会和他人需要的满足程度[6]。而儒家也认为:个体生命的价值紧紧围绕血亲关系具有明确的层次“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而“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则是孝的最高境界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生老病死是肉体生命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如四季轮回日出日暮。春秋战国时代鲁国大夫叔孙豹与范宣子讨论人怎样才能死而不朽时,说“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这种“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生追求代表了中国传统而深远的人生价值观,蕴含着古圣先贤对生命意义的阐释。“立德”指道德操守而言,就是要志于道,以身载道,个人的行为要符合道德操守,以出众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行成为世人的楷模。儒家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开章明义》),突出人的德行关系到整个家族、社会、国家与天下的安危,所以立德是不朽之一,是不朽的基础与最高境界。本着这样的道德理想,造就了无数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下》)的豁达胸襟和“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气节,这也正是 “终于立身”之大孝。“立功”指事业功绩,就是为国家和社会中作出应有贡献,属于“中于事君”之中孝,古人常把它叫作忠,《说文解字》上解释得很清楚&☏ldquo;忠,敬也,尽心曰忠”,《四书集注》上也将忠的涵义解释为 “尽己之谓忠。”可见,不论事业大小、不论地位高低,只要为社会为国家为人民尽心尽力,就是忠义都可以建功立业。所以要珍惜时光,发奋图强,励精图治,鞠躬尽瘁,方能死而无愧,死而不朽,这是不朽之二。“立言”是指著书立说,将自己的真知灼见付诸语言文字,将人类精神瑰宝经典文化薪火相传,这是不朽之三。北宋大儒张载的“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正道出传统儒家“三不朽”的人生价值的真实写照。这种代代相传的价值观,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华夏儿女为国家的昌盛民族的复兴不懈努力。个体生命的价值在为国家为民族为世界人民的付出中得以升华与永恒。生命之树万古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