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竞争力探讨
[提要]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服务贸易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世界经济正逐步向服务贸易发展。近年来,我国保险服务贸易进出口发展迅速,已成为运输和旅游两大传统服务贸易外最主要的新型服务贸易之一。
关键词:中国;保险业;保险服务贸易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5月19日
2006年12月11日,我国保险业开启全面对外开放,保险服务贸易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内市场对保险服务贸易的需求呈不断增长的态势,巨大的需求量吸引了大量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同时国内对保险服务贸易的进口也大大增加,保险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总体竞Ⓐ争力较弱。在开放的环境下认清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与发展水平,对提高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分析、对中国保险服务贸易发展的建议这三大方面对我国保险服务贸易进行解读。
一、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一)保险业务发展情况。根据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49,273,350.4万元,到2014年达到202,348,105.82万元,同比增长17.5%。其中,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7,544.40亿元,同比增长16.41%;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2,690.28亿元,同比增长18.15%;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7,203.38亿元,同比增长15.95%;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0,901.69亿元,同比增长15.67%;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587.18亿元,同比增长41.27%;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42.57亿元,同比增长17.61%。产险业务中,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418.58亿元,同比增长12.69%;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25.78亿元,同比增长6.26%。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得出,我国保险业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不同业务保费收入均呈增长趋势,但不同的保险业务的发展还是有差距的,其中增速较快的健康险⚥业务与增速较慢的农险业务相差0.35个百分点,这主要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对保险业的政策、居民的收入与消费观念不同等因素相关。可见中国保险业务的发展有待提高。
(二)保险服务贸易进出口发展情况。从2006年开始,按照对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保险市场实现全面对外开放。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发展迅速,是继运输、旅游两大传统服务贸易之后兴起的新型服务贸易产业。2003~2014年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从1,013亿美元上涨到5,655亿美元,其中保险服务贸易的出口总额由2003年的3.13亿美元上涨到46亿美元,进口总额由2003年的45.64亿美元上涨到225亿美元。
多年来,中国一直处于保险服务贸易进口远大于保险服务出口的状况,保险服务贸易的差额也逐年扩大,2003年保险服务贸易逆差为42.51亿美元,到2014年逆差扩大到179亿美元,说明多年来,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始终是进口大于出口,且增速快,对外保险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强,目前仍处于竞争力水平低阶段。
(三)保险公司发展现状。截止2013年年末,全国共有保险集团公司10家,保险公司143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8家,其他公司3家。从保险公司资本结构属性看,中资保险公司共有89家,外资保险公司共有54家。其中,中资产险公司43家,中资寿险公司43家,中资再保险公司3家,外资产险公司21家,外资寿险公司28家,外资再保险公司5家。
根据美国著名的《财富》杂志公布的2011年世界500强企业榜单,共有43家保险公司上榜,占500强企业总数的8.6%。排名前5名的均来自发达国家,分别是法国安盛集团(14位)、德国安联集团(27位)、意大利忠利保险(33位)、美国国际集团(44位)、英国英杰华集团(64位),中国大陆地区共有4家保险公司进入世界500强,分别是中国人寿(113位)、中国人保(288位)、平安保险(327位)、太平洋保险(466位)。
上述数据表明,目前我国保险业虽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正步入保险大国之列,但还不是保险强国,保险业处于低水平阶段,无法与包括美国、日本、英国在内的发达国家相比较,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差。
二、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分析
贸易竞争力指数(TC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差额与该国该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之比。表明该国是某类产品的净出口国还是净进口国,以及净进口或净出口的
相对规模,用以衡量一国某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可以用来比较不同国家之间同种产品的竞争力。该指标剔除了各国物价水平等方面波动的影响,使得不同时间序列的各种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比较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TC指数计算公式:TC=(Xij-Mij)/(Xij+Mij),其中:Xij为i国j产品的出口,Mij为i国j产品的进口,Xij-Mij为i国j产品的净出口,Xij+Mij为i国j产品的进出口总额。
TC指数的测算标准:TC指数取值范围为(-1,1)。如果TC指数大于零,表明该类商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强;TC指数小于零,则表明该类商品不具国际竞争力;指数为零,表明此类商品为产业内贸易,竞争力与国际水平相当。TC取值为(-1,-0.6)时有极大的竞争劣势,取值为(-0.6,-0.3)时有较大竞争优势,取值为(-0.3,0)时有微弱竞争劣势,取值为(0,0.3)时有微弱竞争优势,取值为(0.3,0.6)时有较强竞争优势,取值为(0.6,1)时有极强竞争优势。
本文选取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年度进出口时间序列数据(2003~2014年)进行实证分析,根据计算公式得出结果如下:2005~2009年的TC指数分别为-0.86、-0.88、-0.84、-0.80、 -0.75,2010~2014年的TC指数分别为-0.80、-0.73、-0.72、 -0.69、-0.66。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2003~2014年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在-0.9~-0.6之间徘徊,服务竞争力水平极低。实证结果显示中国保险服务贸易总体水平很低,并且近年提升水웃平也不明显,这与中国贸易大国的身份相违背。
三、中国保险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第一,培育发展保险专业人才。保险人才作为保险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对于提升保险服务竞争力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现阶段保险人才建设中存在人才储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人才流动不规范等问题。我国应该通过国家财政拨款、税收等方式来加大投入力度。
第二,优化保险资金运用,提升保险服务贸易发展实力。保险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是保险业,与此同时,从事保险服务贸易也应注意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资金管理模式不足导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较低。因此,我国保险业只有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改善资产负债不匹配的状况,深化资金管理模式且提升管理能力,才能逐渐积累资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从而在国际竞争中获得资本优势。
第三,逐步深化金融合作,在推进混业经营中提升保险服务贸易竞争力。在国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明显及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开放的大背景下,金融分业经营的格局越来越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绊脚石,而混业经营模式的促进与提升作用却愈加明显。我国应推进保险混业经营发展,以国内市场为后盾强强联合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充分发挥市场规模优势及银行、证券对保险业的促进和协同效应,形成和提升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优势。
第四,不断提高保险开放和监管水平,鼓励保险服务业“走出去”。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所以要不断提高保险服务市场开放水平,鼓励保险服务业“走出去”,同时加强并完善保险监管,从而为保险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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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S,李维珍.中国保险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J].现代物业;现代经济,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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