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研我国农产品在城乡统筹背景下的流通渠道创新
农产品流通始终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要内容,将会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农产品流通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农产品流通的流量与流向的变化,而农产品流通能否高效实现产品价值则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从而影响农村日用工业品市场的繁荣程度,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村商品流通的核心;另一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如何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农村消费需要,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职称论文。
由于受到传统重生产、轻流通思想的影响,我国商品流通渠道、方式、体系建设一直处于落后的局面,农产品商品流通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在流通渠道方面,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渠道成员之间的资源占有不平衡,导致渠道间成员的依赖关系呈现出多种形态,从而影响流通渠道的效率,致使农产品流通的低效率、高成本;农产品流通渠道受农村基础设施的影响,如交通、通信、技术等落后,物流供应链建设和市场信息难以准确对接;农村流通渠道中介主体过多与发育滞后,产销流通链过长,每个流通环节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时间严重超长,导致农产品流通的牛鞭效应,影响农产品的流通效能。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年普通性、多样性、变化性,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要。农产品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提高了流通费用,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贱价销售,而在销地市场却供不应求。在新农村建设形式下,研究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创新问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使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同时可以提升农村产业结构,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
一、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一般分析
农产品流通规模分析。农产品商品流通中,农产品物流占有重要位置。农产品物流数量大、品种多,这些农产品的70%-90%均要通过流通渠道进入全国消费市场,需要强大的流通渠道和完善的流通网络来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农产品的商品化率。所谓农产品商品率即农产品总量中进入流通与交换的比例,商品化率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模和效率,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又影响其商品化率的水平和速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不断提高,截止2009年底,东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达到了90%,西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仅仅60%。
二、农产品商品化率与流通渠道效率的互动分析
农产品流通包括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和销售五大环节,流通渠道成员均为流通主体,流通产品的规模、质量和品种等是流通渠道的客体,各个环节的运行都将影响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农产品市场客体的发育成熟度实质上是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随着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多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着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同时,不同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顺序,基本上遵循需求弹性和渠道导向的原则。需求弹性大的产品先行商品化;需求弹性较小的农产品后行商品化。农产品商品化后要实现其价值必须有合适的流通渠道将其输向市场,不同品种农产品的商品化率还取决于该农产品后向关联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棉花、蚕茧的商品化率仅仅50%多,而粮油为80%,仅仅从需求弹性性质上难以解释,其主要原因在于两者的加工工业和流通渠道建设的差别上。渠道导向型的农产品的商品化率高达90%,而农户自身消费比例高的非渠道导向的农产品商品化率仅仅30%。
三、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的实证分析
流通渠道主体规模问题。作为流通主体进入市场、开拓市场、沟通供求关系,需要规模、质量、品牌以及各种营销手段,需要能够把握农产品的市场状况,显然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和条件。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个体户,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企业依然较少。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单位进行,经营规模小,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7.94亩,户均销售粮食为1047.34公斤、猪肉97.62公斤、禽蛋55.48公斤,是世界上最小的农户。这种规模无论是农产品的生产还是流通均不具备抗风险的能力。
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的组织化程度又可以理解为渠道系统化,任何一条流通渠道,都包括若干的渠道成员,这些成员合作完成商品的传递过程,而这些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状况就表现为流通渠道的组织化。因此,流通渠道基本要素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构成了渠道的组织形态,决定了其组织化程度。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成员数量众多,规模层次不齐,以小规模为主,且各自孤立,呈现低组织化程度,承担主要责任的农村经纪人组织规模较小。
流通渠道效率低。渠道效率是指一定量的渠道投资所带来的销售额和利润额。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可以从时间和空间角度进行研究,从时间继起的角度看流通效率用流通时间的长短来测算,从空间并存的角度看流通效率可以用流通的资源配置情况,即流通的半径和流通的费用来测算。首先,农村流通时间总体偏高。从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比较来看,农产品的流通时间呈下降趋势,但是从绝对值上仍然处于高位,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中介成员过多,产销流通链条过长,且流通渠道各成员之间的配合不力引起的,每个流通环节都要耗费交易时间,所以流通时间长。其次,农产品的流通半径小。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面普遍性、多样性、变化性的需求,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流通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求。这些特点限制了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而在销地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升的市场分割局面经常出现。
流通费用高与费用结构不合理并存。如图1、图2所示,农产品流通费用总量可以通过与其它非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基本情况对比分析,流通费用的结构状况从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管理费用三个主要方面占比情况测算。总量来看,农产品流通费用增长率较快,与其绝对额发生增长矛盾,属于偏快性低效率增长。如我国粮食产品的生产价格跟国际市场比较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但是他们在流通、外贸领域中至少增加了30%的成本;而对于非粮食类的生鲜农产品,中间渠道费用远远大于生产成本。结构对比可以说明,农产品流通费用中的运输费用和保管费用偏高,说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管理存在问题。
农产品流通渠道所依赖的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道路建设滞后。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道路的70%以上属于路面宽7米以下、没有任何交通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或坑洼不平等各种隐患的乡村道路,在西部一些偏远的农村甚至没有公路建设。总体来讲,农村交通运输线路短少,农用专用线配备欠缺。二是农产品运力不足。首先是农村总运力ห不足,农村机动力运输量约占总运输量的20%;其次缺乏农业运输专用技术设备、技术装备落后。专用运输工具极为缺乏,致使一部分易腐产品积压在产地,造成20%的货物交付前腐烂变质。集装箱运输是一种较好的运输方式,适宜于农产品运输,但我国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无法大规模运用。三是储存条件不足。有些农产品从生产、采购到终端消费需要多次储存,以调节产需和供求平衡。目前,我国农业仓储容量不足,库点分布不合理、不科学、规模小,且仓型与机械设备水平低,储存方式与运输方式不适应,统一调度管理难度大。四是流通加工水平低、设施落后。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大多数产品需要进行整理、分级、分类、烘干、散热、消毒、防腐包装等处理,而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在这些方面的作业能力不足。以烘干为例,国家每年收购的高水分原粮,利用干燥设备仅仅能够处理四分之一,大部分原粮依靠人工晾晒,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受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制约,效率低下。
四、基于重庆市研究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及城市大中型连锁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的加盟,使农产品流通正逐渐培育起现代化方式,但是重庆市农村各个流通环节的主体组织化程度偏低、批发市场发育水平低的局面,抑制了农产品现代化流通的步伐。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虽然已经实现了比较细致的分工,但是流通环节过多、规模偏小与农产品的自然属性不相称。因此,构建并完善农产品流通模式至关重要,对此重庆市进行了具体探索。
模式一:启动了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渠道模式。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新模式主要是采用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超对接方式,大中型流通参与农产品收购,或者直接建立基地并贴牌,同时通过消费需求信息指导农产品生产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模式。2008年全市万村千乡承办龙头企业通过基地直采、直建基地、贴牌销售、引导农民以物易物等方式,共收购价值5000多万元的农副产品;从2008年开始,组织开展各类农商对接推介洽谈会、网上农产品购销对接会,通过产销直接见面,达成各类意向成交金额11.6亿元,实际成交3.8亿元,深受农产品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欢迎。
模式二: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流通方式包括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是否完善。重庆市正在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立了▲农产品各种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如农产品价格交易库存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为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化等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保障;物流配送以及冷链中心的逐步完善,使得农产品的鲜活程度逐步提高,并与周边省市进行交通方面的接轨,如相互减免相关产品运输的路桥费等。
模式三:加强流通主♫体培育,促进了农村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多样化。农产品可以通过批发交易市场、农村经纪人和贩运大户等进行销售和流通,重庆市农产品流通中着重于各类方式和各种主体的培养,使农产品流通多样化,这样可以促进农产品销售。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底,重庆市各类批发市场48家,交易额340亿元,较上年增长24.8%。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达到1500个左右,城市鲜活农产品消费的主渠道依然是农贸ฐ市场。同时,农村经纪人对重庆市农产品流通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些经纪人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专门从事农产品收购和长途贩运,全市各种农产品经纪人和贩运大户共达到31698户,某些地区的某些农产品销售中经纪人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