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差距问题研究
[提要]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的平等发展问题已经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如何解决人的平等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本文以福建省城乡区域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福建省城镇和乡村的居民收入、城镇和乡村的消费水平以及对城镇和乡村公共支出等数据对比,发现福建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着城乡生活发展、城乡社会发展以及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现状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福建省;平等发展;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2015年福建省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2.5%,这是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中吸引众人眼球的数值,强调以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通过“产业群、港口群、城市群”相互联动,走出具有福建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充分发挥城镇化多重效应,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幸福、更加和谐的福建。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已经渐渐凸显出来,并影响着福建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制约着福建省经济的发展。
一、城乡生活发展公平性问题
本文认为福建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城乡生活发展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方面。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本文主要通过对比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及两者之间的收入比来衡量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从表1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福建省城镇和乡村居民收入水平都有了大幅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逐年的扩大趋势。2000年福建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绝对值差额为4,202元,之后的每年差距一直在扩大。2014年福建省城乡人均收入差额已达到18,072元,这种差距是2000年的4.3倍,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并且这种差距在逐年增加。(表1)
从图1城乡收入以及城乡收入比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保持了稳定的增长,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却十分缓慢,但在2006~2009年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值增长比较明显,而实际上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内我国通货膨胀比较严重,才使这两个时期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增长比较明显,所以这只是短暂的“增长”。(图1)
从图2增长率对比可以看出,1993~2015年20多年中,只有1995年、1996年、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虽然2007年的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0.33%,但两者之间有绝对上的差额,加上两者增长率的对比未考虑货币因素,所以实际上福建省城乡ภ收入差距是进一步扩大的。(图2)
(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从表2的城乡居民消费差额中可以看出,2000~2014年期间两者的绝对值差额一直在增加。2000年两者之间的绝对值差额是3,229元,2014年达到11,149元,是2000年的3.45倍。其中,我们可以选取2000~2006年物价水平较为稳定的7年数据比较,发现这7年期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增长了4,169元,而同一时期的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只增长了1,181元,前者是后者的3.53倍。此外,从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比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比值基本在2.5左右,说明城镇居民一个人的消费相当于2.5个农村居民的消费,这就说明了福建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表2)
再从消费支出结构来看,恩格尔系数可以判断居民消费水平,从而判断居民生活富裕或贫穷水平的功能。从表2中看出,2000年开始,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的差距变大,主要体现在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值下降迅速,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值下降缓慢,到2011年两者之间的差距已经扩大到了7.2个百分点,由于之后的口径发生变化ฬ,2011年之后有缩小倾向。
二、城乡社会发展差距
由于福建省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客½观存在偏向于城市和工业,而且国家财政资金向城市投资较多而向农村投资较少,从而使城乡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社会发展差距显著。
(一)城乡教育方面差距。由于乡村居民的教育环境、教育资源及受教育程度等与城市相差甚远,再加上教育经费投向明显倾斜于城镇居民,这导致了城乡教育水平出现了差距。2014年福建省农村小学适龄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69.54%,而教育经费仅为56.53%;农村初中适龄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65.93%,而教育经费只占48.96%。这相当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城镇居民平均比农村居民多接受4.5年教育,说明了福建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城乡教育不平等问题。
(二)城乡医疗卫生方面差距。福建省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着卫生方面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服务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导致了农民生病后看不起病,这就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表3反映的是2014年福建省城乡医疗卫生方面的差距,这里我们选取福建省2014年各市县每万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表3可以直观的看出福建省城市的医疗水平远远大于县的医疗水平,其中福州、漳州等地区,市县比达到了2,也就是说市℃每万人所拥有卫生技术人员的人数是县所拥有的2倍,说明市县两级在医疗卫生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表3)
(三)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差距。由于城市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村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较不完善,覆盖面小,城乡社会保障事业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表4通过比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和养老保险以及两者占其总人口的比例来反映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差距。从表4可以看出,2014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4.66万,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为1.38%,而201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73.94,占农村总人口比重为3.12%。而且201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是城镇人数的4.36倍。此外,在养老保险人数上,城镇居民远远高于农村居民,这体现出了福建省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差距是很明显的,也说明了福建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不公平问题。(表4)
三、农民工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工及其子女长期工作生活在城市里,被当作城市人口统计,但是他们并没有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城市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主要表现在:1、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就业和生活超过6个月,但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2、仍有相当数量居住在城市郊区,从事着农业生产的居民。福建省目前所取得的社会发展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牺牲农民工为代价而取得的。农民工的低收入,甚至被拖欠工资,导致生活水平低下甚至于贫困;恶劣的工作条件导❤致了职业病;农民工子女无法享受教育公平导致了学习、生活和心理问题;家庭成员的分离导致了生活的不幸福等问题,说明了福建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平等性问题。
四、对策及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福建省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城乡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差距,因此为了减少城乡之间的差距,我们应该:
(一)深化税费改革,减少城乡收入差距。政府应当加强税收制度的改革,规范城乡税收制度,尽可能减少农业税收的税费,并在税收上予以优惠,给予农业更多的支持,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减少城乡收入差距。
(二)转变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缩小城乡消费差距。由于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农村居民家庭既要赡养父母,又要教育子女,同时还需要在各种商品和服务上消费,这严重导致了未来消费的预期悲观的态度,消费信心不足是农村居民消费程度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还要积极培养农村居民的消费信心,转变他们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的素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消费。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商品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增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思想,树立购买正牌商品的意识,帮助农民培养正确的消费观,积极合理地消费。
(三)切实改进农村公共医疗卫生状况,减少城乡医疗卫生方面差距。中央和政府应当平等界定责任,在城乡之间合理的分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其公平性,积极完善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农村卫生的扶持力度。在基本医疗卫生保险待遇上,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在药品目录、诊疗范围、选择医疗机构等方面,政府应当确保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四)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减少城乡教育差距。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减少城乡教育差距。政府应当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义务。凡已在城区小学取得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就地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初中,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同等享受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招生录取政策。并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就学。
(五)改善城市人口福利制度,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都享用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人口无论在城乡的何种,在养老、失业保险金的投交比例上是一样的额度,失业后领取相应数量的失业救济金,退休后按投保年限领取相同额度的养老金。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正在逐步实施和完善,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出不懈努力,进而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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