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背景下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机制研究
[摘 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以产生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其对产业技术水平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竞争力的增长、优化和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合适的管理机制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和运行的关键,建立和完善联盟的管理机制,对于激发联盟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至关重要。在分析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机制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供有关决策部门参考。
[关键词]创新驱♡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机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兴起并蓬勃发展的一种主要的市场间合作组织。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构建战略联盟,极大地整合了创新资源,加速了创新ϟ的交流与扩散,从而大幅度降低了产业技术创新的成本,快速提升了本国或本地区的产业竞争力,实现了低成本与高效益相统一的技术创新目标。我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2007年成立以来,先后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09年,我国科技部等六部委由发布《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国家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工作进入新阶段。
1 研究现状
国外学术界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研究最先始于战略联盟(Strategic Alliances) 。Bayona研究了在联盟成立前后技术联盟成员自身价∞♋值及稳定性的变化情况。Kim(2008)对联盟成立初期的成员信任和联盟风险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联盟管理结构、行为控制、产出控制和社会控制等因素都是增进联盟信任、缓和风险的重要因素。Yasuda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和资源基础理论,对高新技术环境下企业战略联盟的动机进行了解释,认为技术型战略联盟的动机有三个方面:获得合作伙伴资源,生产时间缩短和降低成本。
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特点
2.1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联盟成员来自不同产业的各个领域,在技术方面都有各自的优势,联盟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开放和共享联盟成员的厂房、仪器设备、人力资本、科技数据等资源也是联盟的特点所在。联盟能够根据技术的发展阶段进行共同研发,可以实现从技术到市场的过程,有效加速技术的研发进度。如美国半导体制造技术联盟(Sematech)曾积极与成员企业在领先型技术、制造工艺和商业化三方面开展合作,从而大大提高技术开发进度,节省大量技术研发费用。
2.2 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该联盟的成立是基于自愿的市场机制的基础上的,任何一方如果权利的义务不相匹配,就会导致冲突的联盟成员之间,可持续发展也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是联盟的最大的动力,良好的共同责任和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是联盟成功运作的关键因素。
2.3 合作主体差异性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主体差异性”的特点,决定了基于产学研合作联盟的特殊性。联盟是由不同质量、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的相同或相近产业组成的,合作主体之间具有较大差异性也就在所难免。一方面,各合作主体企业或产业在市场前景、经济增长等指标上的不一致;另一方面,各合作主体在技术攻关、产业结构等指标上的不一致。
3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机制研究
3.1 建设机制
联盟实质是深化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参照产学研联盟成员组成情况,可以得出联盟的参加者主要包括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这些参与单位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存在着包括科研、设计、工程、生产和市场等紧密衔接的完整的技术创新链(见图1)。本文认为应该建立由政府推动、盟员联动、市场互动的建设机制,一方面,吸收原有相对成熟的联盟的优点;另一方面,针对原有模式的弊端,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尤其要针对旧有模式中“联盟非联盟”的问题。 针对云南省实际情况,要在传统“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增加“官”形成“官产学研”合作模式,提高我省联盟整体水平。即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特色企业为代表与高校、科研机构有机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联盟绩效同有关领导工作绩效挂钩,真正做到联盟。
图1 产业技术创ฑ新战略联盟的主要参与方式
3.2 合作机制
联盟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联盟各方自身的利益和外在的机制管理是联合的纽带,各盟员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基础。因此,合作模式应重点加强联盟信任培养机制建设,避免成员之间发生提防和猜忌等不利于联盟利益的行为。在选择联盟时,要注意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新成员加入要对联盟产生有利影响;二是新成员加入带来的好处要明显大于联盟付出的代价。在联盟成员的选择上,战略目标的一致性也是关键,只有战略目标一致才能确保联盟持续稳定运行;还要选择哪些与已有联盟成员实力匹配、力量平衡的成员;最后要选择哪些与本身经营政策差异小的成员。同时,应建立企业档案和信用评级系统的完整性,为定量评价企业信用度加强联盟合作奠定基础,减少合作风险。
3.3 投入机制
当前,云南省联盟资本投入以政府为主,个别依靠企业和高校。在初期联盟建设薄弱的情况下,政府应扮演重要角色,推动建立联盟体系建设和机制建设。在已有联盟中,比较具有特色的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云锡集团发起和负责,省政府扶持;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云南省科技厅和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支持以发展云南省食用菌产业,目前两大联盟发展良好,都对“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联盟体制的完善和健全,政府应该逐步谈化和退出市场主体地位,让市场机制发挥主体作用,转向政策制定、环境建设、资金扶持、公共服务等辅助性地位。
3.4 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指通过利益驱动、优势互补、政策促进等因素,激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产生结盟意愿,巩固联盟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运作模式。联盟应该普遍采取各种激励机制,最大化促进联盟建设和成果转化。在人才激励方面,要鼓励创新型人才不断涌现,要为人才成长提供广阔空间。在联盟激励方面,要鼓励联盟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探索,对技术创新成功的联盟和企业要进行嘉奖和表彰,对创新失败的联盟和企业要认真分析失败原因,帮助其做好下一次创新成功的各种准备工作。在管理方面,管理者要做好管理者应有的角色,不能一味追求“报喜不报忧”,要形成客观公正的考核体系和机制,从而作为激励联盟的依据。
4 存在的问题
4.1 运行机制仍待完善
制度创新是联盟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是建立持续稳定产学研关系的保障。我省联盟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和持续探索,特别是在联盟构建、绩效评价等方面需要全方位、多视角、多维度地进行系统研究和设计,以更好推动产业发展和升级。此外,体制门槛亟需解决,部分产业联盟由于民营身份而无法享受政府应有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并在融资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这都不利于联盟的稳定运行。
4.2 协调机制尚不完善
在联盟的具体运行过程中,关键是要协调好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参与性、形成合力效应,实现利润最大化。目前,云南省联盟存在严重的本位现象,名义上形成产业联盟,实际上并未形成,联盟之间协调与合作缺失,经常出现一家独大,也就无所谓的战略联盟。协调机制的不完善,使得联盟之间缺少沟通与合作,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互相扯皮、互推责任,这对联盟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4.3 联盟自我造血功能尚需完善
联盟的起步和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建设初期可以由政府出面协调处理各方利益、整合各方资源、促进合作协议形成,但要获得真正发展,还必须依靠自身可持续性的自我造血功能。目前,云南省联盟自我造血功能非常脆弱,可形成的强有力的联盟不多,以贵金属为代表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方面都不太成熟,还需政府的进一步扶持与帮助,更不用说自我造血功能。因此,如何用好政府有限的帮助,依靠自身实现良性发展是我省产业联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5 对策与建议
5.1 构建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联盟的成功仅仅通过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匮乏问题的,要在传统的融资方式上增加信贷担保、基金、二板市场等,建立起多渠道投融资体系。同时,要改进信贷服务模式,完善并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信贷品种,拓宽融资担保方式,灵活运用各种政策等。此外,政府或有关单位还应该设立专项基金、实行税收减免、给予有关技术奖励等方式减轻联盟的资金问题,为更好促进联盟发挥作用。
5.2 使用专业的管理团队
联盟一旦建立起来,需要对其进行管理和约束,怎样管理和由谁来管理便成为一个核心问题。如果在已有联盟成员中选择管理人员,往往会出现徇私舞弊、拉帮结派、本位主义现象,不利于联盟的健康运行;但若选择外部人员,又容易出现管理偏差、打击联盟积极性。基于此,本文认为使用专业的管理团队经营和管理联盟(见图2),各联盟主体保留股东权和监督权,将日常的行政权、管理决策权全部交由管理团队处理,同时管理团队对整个联盟负责。
图2 专业经营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图
5.3 完善相关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需要政府有效的管理和扶持,但目前还缺乏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专门的管理机构,部分联盟存在多头管理、管理缺位等现象。对此,政府需尽快建立起具有综合功能、权威性的技术创新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联盟的各项工作,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实施、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等,改变联盟多头管理的局面。此外,政府还需组建一些特殊机构,如培训机构、技术推广中心、技术创新咨询中心及其他专业机构等,帮助解决联盟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难题。 6 结 语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创新实践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说明了对其管理机制研究的必要性、迫切性。在当前国家大力提倡创新的背景下,云南省企业若能抓住本次创新高潮,合理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这对摆脱我省创新能力和经济能力落后的局面是很有帮助的。本文在最后特别针对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为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平稳、有效地运行提供一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