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朝边贸结算问题(1)论文
摘 要:近年来中朝边境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辽宁地区对朝边境贸易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以辽宁丹东地区为例,对中朝边境地区边贸结算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改进和完善银行结算渠道,推进中朝边贸本币结算进程提出了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中朝边境贸易;结算 1 中朝边境贸易现状 边境贸易通常被简称为“边贸”,既包括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也包括边境地区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其中❥边民互市贸易被限定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以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者数量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而边境小额贸易,系指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以下简称边境地区)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的贸易活动。 中国和朝鲜两国不仅山水相连,交往历史源远流长,而且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断巩固和发展中朝传统友好合作关系是我国坚定不移的方针。
进入21世纪后,中国仍然是朝鲜的最大贸易国之一。作为我国最大的陆地边境城市,辽宁丹东市与近邻朝鲜在资源要素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在经济技术结构上也具有相对的超前性,因此沿边开放潜力十分巨大。
近几年来,丹东对朝贸易进出口总额每年都以25%左右的速度递增,已经初步形成了我国最大的对朝贸易商品集散地和对朝贸易物流中心。据丹东海关统计,2005年丹东口岸对朝贸易总值8.4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21.7%,其中进口1.9亿美元,出口6.4亿美元,实现贸易顺差4.5亿美元。
到目前为止,经丹东口岸过境的货物ร量约占我国对朝贸易总量的70%,居全国首位。 另外,近年来朝鲜方面积极促进经济改革,仿照我国香港和澳门的做法,建立经济特区,大力吸引外资企业, 并通过采取经济核算、放开物价等一系列经济变革措施使朝鲜国内市场需求迅速增大,需求数量增加、品种增多、档次提高,平壤国际商品展览会也由过去的一年一次增至一年两次。
朝鲜国内市场的新变化,为丹东进一步扩大对朝贸易提供了新机遇。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仍存在着如交通拥挤/贸易秩序混乱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地干扰和阻碍了中朝边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在卐诸多问题中,边贸税收和结算问题尤显突出。 2 中朝边贸结算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中朝边贸主要以易货为主,结算方式单一,国际贸易通用的一些结算手段还不能实行,导致一些贸易机会的流失。
迄今为止,中朝两国银行间仍未建立边贸结算关系,不能直接进行边贸结算业务,所以两国银行之间采用的是间接式现汇结算,即通过第三国银行进行电汇和信汇,结算单位一般是美元。 尽管从1992年开始两国之间就实行了间接现汇贸易,但由于朝鲜境内没有与中方银行直接汇兑的外汇银行,有些朝鲜商社通过朝鲜银行在澳门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朝鲜光鲜金融会社的办事机构同中国企业进行信用证或单向支付结算,多数情况是通过朝鲜首都平壤的银行与香港的银行间汇款,手续复杂,时间拖得很长,使边贸企业资金流转速度放慢,严重地阻碍了双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现钞结算在目前的对朝边贸结算活动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这种结算方式很快捷,但却与现有政策相矛盾。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人民币入境每人每次最多可携带20000元”。因此超出部分企业也不可能长期留在朝鲜,要想方设法将其携带入境,造成大量现金在体外循环或沉淀在朝鲜。
(2)《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只对具有人民币汇款证明及资金划转证明的边贸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作出明确规定,对现钞结算如何核销并无相关说明,因无政策依据,海关不接受企业外币现钞和人民币现钞的入境申报,这既给企业造成损失,又容易导致货币走私,给外汇管理部门及海关对外汇的监管造成风险。 另外,由于通关不畅,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受到很大的限制。
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与朝鲜中央银行签订《中国人民银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间支付结算协议》,批准中国银行丹东分行与朝鲜光鲜银行之间通过丹东口岸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开展边贸人民币结算业务。但由于该协定只是中、朝双方中央银行签署的,海关部门没有参与,因此,中国海关禁止人民币现金以朝鲜银行的名义报关入境,使两地银行间无法实现现钞调运并将人民币现金存入其在丹东的账户内,影响了银行间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也使大量沉淀在朝鲜境内的人民币现金无法实现正常回流。 3 改进中朝边贸结算方式的建议
(1)积极推进中朝双ว方银行相互代理关系,建立银行间结算制度是改进货币出入境管理、扩大和发展辽宁对朝边贸的当务之急。相关部门应与朝方协商,在对方税关辖区内设立能与中方银行直接汇兑的外汇银行,实现双方通汇通兑。
(2)疏通人民币现钞回流渠道,鼓励和引导外币现钞的流入。鉴于人民币在中朝边境的大量流通,而双方结算方式又不能在近期内改变,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海关,根据边境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①对中朝口岸边境贸易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的额度限制作出单独规定;②允许边贸企业将他们携带入境的外币现钞和人民币现钞向海关申报,海关在验核其有效凭证后为其签发相应的申报单;③取消对朝鲜银行现钞跨境调运的限制。
(3)加快建立中朝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机制。可选择的方法有:①人民银行与海关、商务部门之间建立申报、数据反馈制度;②人民银行地方分支行可将业务量较大的边贸企业及频繁出入境人员纳入监测体系,对其信息适时追踪,及时、准确掌握边境贸易进出口、出入境人数、人民币现钞流入流出等情况。
(4)严厉打击边境口岸货币走私行为,切实加强对跨境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人民银行可加强与公安、海关、缉私、边防、工ฟ商等部门的协作,对货币出入境的各个环节采取严密的管理和制约措施。
(5)协调海关、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部门,抓住36号文件“研究在东北地区进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退税试点”政策的机遇,尽快争取国家率先把丹东列入对朝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的试点城市,扩大对朝贸易中朝方的资金支付渠道和结算方式。 参考文献 [1]曾晓华.中越银行边贸结算的特点及改革建议[J].南方金融,2004,
(10). [2]徐文吉.东北振兴战略与中、朝、韩合作前景[J].东北亚论坛,2005,
(3). [3]张宝仁.近期中朝经贸合作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剖析[J].东北亚论坛,2005,
. [4]赵传军,孙勇.加强中朝经贸合作的战略思考[J].求是学刊,2006,
. [5]郭锐,徐文吉.中朝韩经贸关系纵深发展的战略进路[J].国际经贸探索,200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