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在高度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助于改变农户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不过随着合作社的快速发展,相应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合作社数量规模小、竞争力不足、人才缺乏、资金短缺、管理不规范、法律不健全等。针对这些出现的问题应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创新融资模式、加大政策扶持以及完善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等来解决。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困境;对策
上世纪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不断完善,个体分散经营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组织地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市场风险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于是在全国广大农村,种崭新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便如雨后春笋般地应运而生。近些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地政府大力倡导和支持之下更是得到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它正以蓬勃的生机、充沛的活力为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快速生长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瓶颈,值得关注并加以解决。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主要类型
根据发起主体不同,盱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能人带动型。这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种植大户、养殖大户、运销大户等农村能人牵头组建起来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能人是这类合作社的核心,合作社的运行往往由他们一手包办,他们对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盱眙县鲍集镇某某水产专业合作社是由螃蟹养殖大户黄某某发起并担任理事长,合作社的会员一百五十多户。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分散独立生产,能人大户负责收购销ฐ售。
二是农业技术部门领办型。这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当地农技服务站等涉农服务部门利用他们在技术、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根据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牵头组建的。农业技术部门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良种、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一方面解决了农民面临的技术、信息难题,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自身的经济收入,增强了经济实力,成为农业技术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如盱眙县金土地奶牛养殖合作社,是以马坝镇农技站为依托,主要向合作社成员提供统一购牛、统一购料、统一防疫、统一配种、统一卖奶等服务,推动了当地奶牛养殖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
三是村级组织兴办型。主要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把一部分农户组织起来,开展服务,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一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干部是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如盱眙县仇集镇朱刘村明俊蔬菜合作社是由村集体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理事长是由村书记担任。目前,全村有227户种植户加入了合作社,全村共有465个蔬菜棚,占地700多亩。合作社统一为会员购买农药、化肥、大棚薄膜、大棚卷帘机等生产资料,统一进行技术指导,统一对蔬菜进行包装销售,有效的提高了产品的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增加了种植户的收入,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村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四是龙头企业带动型。此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从事农产品加工或销售为主要业务的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吸收当地相关农户组建起来的,实行“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如盱眙县顺森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由盱眙县顺森肉鸡养殖公司于2005年发起,该合作社是一个集养殖、加工、销售、服务一条龙、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四个统一”为广大入社农户进行全程服务,即统一提供鸡苗,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防疫防治,统一收购销售,市场风险由公司承担,不管市场行情如何,对入社农户养殖的肉鸡一律实行保护价收购。成立后运转状况良好,已辐射带动周边200余户农户从事肉鸡养殖,还有许多农户积极要求加入合作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迅猛增长。但通过对盱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不难发现大多数合作社存在着发展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回报率低,对社员的凝聚力差,管理效率较低,还缺乏强有力的生存、发展和服务能力等一系列问题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
(一)合作社规模总体较小,市场竞争力不足
盱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到目前为止,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辐射面低✞、发展不平衡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快的大多是集中在经济基础好的乡镇,而一些经济落后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目前大多数合作社停留在村级组织范围内进行农民合作,合作社社员数量有限,大型专业合作社比较少。如盱眙县铁佛菊花种植合作社只有农民十几户田地30亩,投资规模比较小,市场竞争力不足。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多限于提供信息服务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两个方面,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的专业合作社比较少,能创建自己的品牌,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占有率高、有市场影响力的合作社更是凤毛麟角。合作社之间合作层次普遍偏低,服务功能较弱。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市场竞争力,无法为社员提高收益,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合作社成员素质偏低,发展缺乏人才
当下农民文化水平仍然普遍较低,小农意识常常使他们只顾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虽然加入了✍合作社,但并没有做到共同行动、共担风险。在调查中,不少合作社的理事长都反映,有些合作社成员以个人利益为重,没有按合作社要求采取共同行动,使得合作社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就需要一批具有较高文化知识、懂管理、农业技术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强的综合性人才。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数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村能人,他们的学历水平一般集中在高中和初中,他们或者是专业大户或技术能手,还有一些负责人为村干部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他们普遍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在调查中,不少合作社负责人提到在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方面他们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合作社发展迫切需要懂技术、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的加入。 (三)合作社基础薄弱,长期受到资金短缺瓶颈的制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资金短缺。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多,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是靠社员自筹、外部股金和自我资本积累,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聚集大量股金,由于缺乏资金,合作社不少业务活动无法正常开展,致使合作社自我发展后劲不足。如盱眙县维桥乡玉明豆类专业合作社成立时成员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万元,后因资金短缺导致合作社无法开展下去。目前,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为吸引农户的参与,大部分采取不收取会费的方式,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政府的拨款。而社员缴纳的股金十分有限,加上合作社盈利水平的限制,因此,在资金积累上存在严重障碍。
在贷款方面,由于农村金融机构较少,并且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方面都有很严格的抵押担保要求,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有的金融机构贷款条件下,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合作社的集体财产很难用来抵押,而土地的抵押又面临法律方面的很多约束。同时,合作社的融资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没有担保公司愿意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政府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担保机制。并且,合作社的财务记录大多不完整,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对其进行规范的信用评估,从而阻碍了农村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授信和贷款[2]。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申请贷款十分困难,资金缺乏已成为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一大难题。
(四)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尚未规范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部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着不少缺陷。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是在“能人”或外部力量带动下,将生产经营同类农产品的农户联合起来,靠“牵头人”的个人权威来凝聚,组织机构及制度不健全,难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突出表现在缺少与自身情况相符的、可操作性强的章程,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都不尽完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随意性很大[1]。从对盱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机构或者不完善或者形同虚设,缺乏对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同时,从外部来看,目前没有形成对合作社进行长效外部监督的法规、制度,如外部审计、工商年检、质监等主管部门的检查等等。如淮安某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在盱眙县是一个非常大的畜牧养殖企业,年产猪几十万头,公司与当地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在今年出现了用阿莫西林,头孢拉定等违规药物为生猪食用,被相关媒体曝光,这就是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的。
此外,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扶持,但还是存在着政策落实“肠梗阻”,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如从税收环境看,合作组织在发展中面临的多重税负、税收优惠政策少,收购免税农产品应按一定比例扣减进项税,为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的收入应免征增值税等问题ฏ,税务部门没有给予确认,政府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合作意识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受小农经济意识影响的广大农民对合作经济的认识不充分,合作意识淡薄,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中国农业将呈现大量小规模兼业农户与少数专业农户长期并存,市场化、商品化和专业化的农业与口粮农业长期并存的局面[2]。要加快促进我国农民由兼业农户向专业农户转变,推动我国农业向规模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无疑是一个适合当前我国国情的现实选择。因此,政府应发挥好各种媒体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有重点、有步骤的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则和价值,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发展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难,凭借其自身力量很难参与市场竞争。因此,政府、合作社自身以及整个社会力量相互配合、相互联动,形成推动我国合作社发展的有效合力,共同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政府要加强合作社人才培训和输入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政府要在帮助合作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合作社管理人才进行培训,依托各级农业职业院校,采取学历教育、短期培训、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组织社员参加培训,不仅要提高他们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素养,还要培养个体农户的合作意识。另外,有经济实力、发展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适当引进专业人才,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新的活力。同时,政府要出台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龙头企业业务骨干、返乡创业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的建设与发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创新融资模式,解决资金困境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资金缺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最大瓶颈。当前,政府在解决合作社资金瓶颈方面主要采取了直接的财政拨款,不需要合作社偿还,政府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致使一些并非合作社的涉农企业通过虚假材料注册登记为合作社后进行政策套利,以获取政府资金,这不仅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也极大的侵蚀了公共财政。很多时候,政府通过带有约束性和激励性的贷款支持要比直接的财政拨款要更有效。
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可以设计一个良好的贷款机制,如政府可以转变对合作社直接补贴、拨款的资金扶持方式,转为政府对合作社贷款进行贴息支持和担保费支持。这种模式是政府利用市场化的方式来支持合作社的发展,比直接的财政拨款要有效率。再如有些地区已经选择了一批合作社进行了试点。通过资金互助,可以把社员的资金进行有效整合,这对于满足社员的小额资金需求尤为有效,而这些小额的资金需求是很难通过银行得到满足的[3]。扩大信用社对客户的信誉担保范围及贷款额度,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贷抵押担保[4]。这样一方面可以真正使合作社收益,突破资金瓶颈;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化解农村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四)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规范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是合作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前提,也是合作社能够长期生存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构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把民主管理与“能人”治社相结合。具体就是在日常的合作社管理活动中,可以发挥理事会的决策作用,充分调动能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在重大事务决策上要召开会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充分尊重组织成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组织成员的意见。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以赢利为目的,基于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其所获利润按交易量大小返还入社农民。农民除了以价格方式获得利润外,合作社再从自己的赢利中拿出一部分按一定比例二次返还给农民,让农民充分得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
参考文献:
[2]王曙光.农民合作社的全要素合作、政府支持与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2010(11):5
作者简介:郁大同,讲师,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主要从事农村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