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人心 唤醒人性
有位名家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小小说是对生活的写照,但又不是那种照相机式的原版照搬。它ღ揭示的是生活中更深层次的东西,如一面镜子,照得出人间的美与丑。”小小说作家是有着社会责任感的,李国文就是这样一个有着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洞察力的作者,这篇《无人的街》就是他用自己的笔墨抒写着正义与良知。
《无人的街》叙述了在一个繁华的街道上发生了凶杀案,而众多的行人漠然,甚至带着看热闹的心态,只有一位不属于其管片的女民警挺身而出反而遭到伤害这样一个故事。
小说标题极富深意,分明是一条熙熙攘攘的街道,分明有着那么多趋之若鹜的“看客”,却以“无人的街”为题,在反语的运用中寄予了莫大的讽刺。另一方面来说,诚然也的确是“无人”,都是一群麻木不仁的在作者看来不能称之为人的动物――有避之唯恐不及的明哲保身者,有生怕错过任何机会、漏掉任何细节的赶来看热闹的围观者。鲁迅先生曾有过这么一段议论:“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生活的悲苦、人生的不幸长期以来在人们心理上积淀而成的心理定势就是去发现和赏鉴别人更大的悲苦和不幸。这些“看客”身上被鲁迅称之为“国民劣根性”的一种生存方式再次在《无人的街》里得以展现。在这里,“看客”的麻木与“被看”女警的英雄壮举构成了一组反差极大的生活场景。
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视角,使小说更具现实性。另外,在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作者不厌其烦地强调着“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为何这般强调?就是因为这种事情在大众眼中“像大海里的一个小小的浪花,不会引起人们多么在意的”。所以,作者在反复呐喊着告诉读者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以引起读者的注意,唤醒人们的关注。
当今社会,自私与贪婪始终在侵蚀着善良人们的心灵。在某些人眼中,见义勇为几乎成了愚昧傻子的代名词,人们是非标准、荣辱标准的混乱,正是社会风气冷漠的成因。人们关心的不再是相互的帮助与支持,而是注重利益上的相互利用,如果失去利益,人自然变得冷漠起来。正因为如此,大多数人成了生命的看客,而不是生命的施救者。
小说采用倒叙手法,把事件的结局或事件中最突出的片段提到文章的开头来叙述,然后再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进行叙述。采用倒叙的方法,能增强文章的生动性,使文章产生悬念,更能引人入胜,同时也可以避免叙述的平板和结构的单调。
在叙述过程中,作者把自己对行人的观察与事件的发展相交叉叙述,既让读者对事件保持一种连续的了解,又让读者对行人的行动予以关注。这样构成一种强烈的反差感,更加突出了悲剧性。
小说最后,这位女民警的姓名无处可知,这样一位英雄人物在众多麻木的人眼里是如此微不足道,但她的伟大形象却又屹立在这些人面前。女民警是一种符号,是正义的象征,而正义在冷漠面前却是如此的脆弱不堪。那位女民警流下的鲜血构成了一个大大的惊叹号,在淡蓝色的天空下,面向每一双注视着的眼睛,拷问着那些围观者,拷问着每个人的良知,似乎在斥责:“人呢?人呢?”似乎在呐喊:“人性何在?”
环境描写贯穿全文,起着烘托作用,暖洋洋的太阳高照着,可就在这朗朗乾坤之下竟然发生着这样的凶杀案。暖洋洋的阳光依旧,来来往往的人群依旧,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暖洋洋的阳光对照的是无比阴沉、冷漠的人心。
冷漠,在人的世界里,最可怕的,莫过于冷漠。
无人的街
李国文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几乎等于我亲眼目睹一样。
因为这个悲剧,就发生在离我住家不远的长安街上,而恰巧在那位勇敢的女民警和歹徒搏斗的时候,我也正好在这条路上,距离事故发生现场的复兴商业城门前,不超过二百米。
那天午后,挂在北京城上空的太阳很好,不像是黑子活动期,是一种容易出事故的天气。正杨花三月,大好春光,街头已是春意盎然,这季节应该旅游,应该去看玉兰花,应该……什么都应该,就是不应该大白天行凶。
我每天这个时刻,喜欢走出屋子去透透空气,一般不会走得很远。
但那天气候实在是春光宜人,沿着北京人引为骄傲的这条大马路两旁的林荫道,一路走下去,看那络绎不绝的车,忙忙碌碌的人,花花哨哨的橱窗,鳞次栉比的建筑物,双腿竟不觉累,而忘了回转。却不知 ﭢ道就这一会儿工夫,在我走过的离我家不远的复兴商业城门外,发生了一起残暴的凶杀案。一个人,据说是外地民工,来附近的施工工地,找也是一个外地的民工不知干什么,没说上三言两语,掏出一把刀来,把对方捅了。
就这么一个眼都没眨⌛的过程,满街的人,只有一个有正义感,有血性的人站出来干预,那是一位女性。
后来知道她是一位女民警,但不是管这一片的。她穿着便衣,显然那天是她的休息日,是到商业城来购物的。这是一条全世界也数得着的街,但那一刻,只有她挺身而出。
“站住――”她喝令那个凶手止步。那是一条永不停歇的马路,永远是车头连着车尾,行人挨着行人的熙熙攘攘。要不是几个人急急忙忙从我身边擦过,其中慌不择路的一位,还把我撞了一下,嫌我挡了他的道,也许我根本不会知道在我身后,正在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因为在这样大的城市里,死个把人,像 ϡ大海里的一个小小的浪花,不会引起人们多么在意的。
太阳暖融融地照着,很明亮,很舒服。这时,又有几位急匆匆去看热闹的行人,迈着一路小跑的步子,带着兴奋和好奇,交臂而过,显然是怕误了好戏似地赶去看这场血案。因为在大街上,这些起哄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仍旧没有往心里去。
绝没想到在我身后,一场太阳底下的悲剧正在进行,而且是用一位女民警的青春鲜血写成的。
等到那么多人拥将过去,我站脚回头一看,远远地,黑压压一片,竟是一个人山人海的围观场面,在人群中间,人们看着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杀死,那个阻止的女民警,也遭那个凶手一刀,而且,差一点就送命。
我曾经读到过一篇国外的报导,认为德国人是最爱围观、最爱凑热闹的一个国家,甚至携家带口,带着干粮,开着汽车,赶到出事现场,扎营观看,以致妨碍警察、消防队执行公务。我去过那个国家,我觉得那里的人,比起我们好凑热闹的同胞,还是逊色一些。中国人多,这是世界上哪个国家也比不了的,哪怕发生屁大的事,也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人流还蜂拥地赶过去,把我也裹着往回走去。没办法,看热闹的人太多了。
等我走到出事地点,人群散开来了,只剩那女民警留下的青春血迹,像一个惊叹号。若没有这鲜红的血,一个勇敢女性所献出的血,好像这世界上不曾发生过刚才那件凶杀事件似的,来来往往的人群,迎着和煦的春风和阳光,又各忙各的了。
就这么一个没头没尾,但绝对是真实的故事。
可故事的主人公,在这条繁华热闹的大街上,在事故现场,在太阳底下,唯一挺身而出的那位可敬的女民警,她姓什么?叫什么?直到我提笔时,我还是没打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