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对个人投资的借鉴论文

时间:2024-12-26 03:54:5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2007年初春,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破产,敲响美国金融危机的钟声。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宣告破产,掀起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虽然事隔二年,但却让曾经被深深刺痛的全球金融行业以及全球的个人投资者都记忆犹新。美国14家中小银行倒闭,全球四大投资银行的两家破产,全球金融机构损失约4万亿,全球金融资产损失近50万亿美元,冰岛政府因外汇不足而几近破产,我国股市跌幅近73%。在这场危机中,我国个人投资者也不能独善其身。本文将从三个方面阐述个人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个人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发行的衍生金融产品、股票和基金。

金融机构发行的衍生

金融产品这场金融危机主要是由次级债及其与次级债有关的金融产品发行所引起的。据美国财政部统计,2005年美国发行的CDO产品1510亿美元,2006年这一数字增加到3100亿美元,200⌛7年第一季度就达2000亿美元。

1.关于CDO。CDO是“担保债务凭证”的英文缩写,以信贷资产或债券为标的物,通过包装及分割,利用第三方公司,通常我们称之为“特殊目的公司”,以私募或公开发行的方式卖出以固定收益的证券或受益凭证。CDO的标准物通常是一些债券,如高收益的债券、新兴市场的公司债或国家债,也包括住宅抵押贷款证券ล化、商用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商品。CDO主要是用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风险对冲,增加金融机构的资金流通。从价值投资角度来看,本身并不值得个人投资者投资。因为CDO背后的标的物都是金融机构的一些债权,其债权的回收存在违约风险,且本身的收益率有限。如果再以这些债权为抵押发行债券,那么债券投资的风险将远高于收益。但是经过华尔街的包装和运作,这些债券获得AAA的评级,且有雷曼、贝尔斯登、美林、花旗这样的投行为发行机构,从而吸引并迷惑了投资者。

2.我国金融机构发行的CDO产品。受国外金融机构的影响,我国内地的金融机构自2006年开始公开发售CDO产品。北京银行于2007年9月发行的“心喜”系列0770号和0771号产品、招商银行于2006年11月15日发行的“金葵花”8085号产品都属于这一类别。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5月至10月,我国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产品已经达651例。北京银行的这两款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08年9月17日。其挂钩的相关信用主体为雷曼兄弟控股有限公司等国际五大投资银行的信用,预期最高收益率为6.1%。如果这五大投资银行不发生信用违约事件,这两款产品就能获得预☣期收益。反之,客户收益可能减少、没有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作为信用主体之一的雷曼兄弟公司于2008年9月15日申请破产保护后,按照合同约定:北京银行须将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资金以等于票面金额的价格买入雷曼兄弟公司的债券,之后只能按市场价格卖出,这会产生价差损失和交易费用,上述损失将由理财产品资产承担;理财产品交易合同随之自动终止。根据债券研究机构CreditSightsInc的测算,当时每一美元的雷曼次级债券则只能收回3.5美分。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票正常情况下,股票是一个公司价值的反映。

从本质意义上,股价应该是公司经营成果的一个量化指标反映。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业绩会变动,于是引起公司股价的变化。2007年股市吸引了大量的个人投资者。仅4月16日至20日一周时间内,沪深两市新增开户数就高达1919975户。自2007年10月开始,股市开始下跌,直到2008年10月28日跌至最低1664.93点,跌幅近73%。而其中像000878这样的个股跌幅更是高达93%。我国的个人投资者几乎全部遭受损失。据调查,在2008年,有82.56%的投资者亏损。其中,大约有29.76%的被调查者表示2008年度的投资亏损在50%-70%之间,这部分投资者占比最大,另有24.64%的投资者亏损在20%-50%之间,更有22.31%的被调查者表示其亏损额在70%以上。

基金由于基金是投资于金融市场上的各种理财产品,其中以股票和债券居多。

所以,股票的变动对基金的价值影响巨大。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所有的基金几乎无一例外的亏损了。按照国金证券的数据统计,在2008年有151只股票型基金净值平均下跌53.09%,86只混合型基金净值平均下跌48.69%,只有32只债券型基金净值平均增长6.63%。由此可见,随着股价的不合理变动,基金的价值也受到同比的影响。

投资价值决定论

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观点,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同时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一个商品的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内在价值是决定价格的根本因素,而使用价值则满足了交换的需求。由于对于理财产品来说,原始供给量都是一定的,比如股票的发行数量、基金发行规模都是一定的。所以供求关系主要体现在理财产品的相互交换上,即产品的使用价值的交换上。正是由于对使用价值的判断,导致理财产品的价格变动,也正是投资的风险所在。本文从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角度来阐释金融产品价格波动。

内在价值决定价格就金融产品而言,无论是普通的金融产品还是衍生的金融产品,其代表的是实体经济的价值,是实体经济在资本市场上的反映。比如:股票。股票是一个公司价值的反映,代表的是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所以,公司的经营业绩是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在理想的市场中,股票的价格应该完全反映公司的业绩。从公司初始发行股票开始,原始股的发行价参照公司的总资产。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当经营业绩增长时,股价上涨,当经营业绩下滑时,股价随之下跌。着名的投资大师罗杰斯的投资三个原则之一就是做功课。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挖掘业绩良好股价偏低的公司。所以,价值决定价格,同样适用于资本市场。

使用价值影响金融理财产品的价格如前所述,由于金融理财产品的特殊性,其供求关系主要体现在使用价值的交换上。因此,价格亦会受使用价值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回报率正是资金使用价值的体现。回报率和使用价值是正相关关系。回报率高,即使用价值高;反之,即使用价值低。投资者购买各种理财产品正是出于对理财产品回报率有预期,亦即对其使用价值有预期。当投资者认为该理财产品使用价值较高,有较高的回报率,那么投资者就会购买。所以,投资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判断决定了其是否购买该产品。比如,在股票市场上,正是由于投资者的判断不同✈,才会导致股票价格并不总是反映公司的业绩,而是随着投资者的投资冷热程度发生波动。或上涨或下跌。当投资者看好其使用价值,投资需求增加。由于股票的数量是一定的,所以股票的价格上涨。反之,价值下跌。所以,投资者对使用价值的追求影响金融理财产品的价格。使用价值的影响正是投资的风险所在。对使用价值的预期越高于内在价值,投资者的风险就越高。由于投资者的判断属于主观行为,受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政策、周围的投资环境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个人投资者难以把握他人投资者的投资动机。也就给投资市场增加了无限的风险。综上所述,内在价值是决定理财产品价格的根本因素,使用价值影响理财产品的价格,也造成了投资的风险。所以,对理财产品内在价值的认识才是投资的安全法则。

价值投资的对策

开展投资理财教育并树立正确的投资价值观我国股市自成立以来,无论是1992年的深圳“8?10”事件,还是2007年的“5?30”事件,都显露出投资者严重的“投机”心理和“跟风”行为。正确的理财观,是将个人的资金投资于合适的资本市场,在活跃资本市场、创造资本价值的同时,从创造的价值中获得收益。价值投资是建立在投资者认识投资产品的价值基础之上。所以,要求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获得可以有多种途径。个人的日常积累、金融机构的讲座、政府性质的社会教育等。在英国,自小学教育开始开设理财类课程,不少大学都有专门的投资理财学教育。这不仅是树立全民健康的理财意识,也有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资本市场的稳定。英国政府对理财教育的重视值得我们借鉴。

政府善用经济政策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方向由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不对,称,对个人投资者而言,获得信息的途径比较狭窄。而政府作为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者,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先权。所以,政府利用手中的工具,引导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方向,不失为价值投资提供了一个平台。目前,政府出台的商品房购买政策以及加息政策,就是很好的投资导向工具。所以,政府作为个人投资者的保护者,要充分利用经济政策传递市场投资讯号,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

规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价值投资的前提是投资的产品具备一定的价值。个人投资者获取投资产品的价值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外部信息,包括产品的业绩报表、相关公司或机构的经营策略、新事时事。外部信息是个人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的最主要依据。所以,规范外部信息的披露至关重要。为此,我国政府加强立法颁布了一些相关的制度和规章。如:2008年7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于2009年7月1日在上市公司内部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2010年5月26日,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保险公司面对公众的信息披露工作。为投资于保险公司理财产品的个人投资者获取有效价值信息提供了保障。

结论

经过了一轮股市的洗礼,经历了一场金融危机,面对众多个人投资者的损失,本文试从价值投资的角度来阐释投资的基本原则—认识投资产品的内在价值。使用价值即投资产品的回报率影响产品价格的同时,也为投资带来了风险。所以我们要从教育入手,加强对投资者理财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立法等手段规范市场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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