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表征的社会认识论意义

时间:2024-12-26 14:09:1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 一直以来,知识表征的探讨都是从个体角度研究信息在大脑中形成、再现的认知过程,这种研究视角由于忽视社会的维度,最终陷入个体认知的困境。就知识的本质、产生过程以及当代大科学时代的社会背景而言,知识的表征离不开诸如身体、情境、利益等社会性因素的参与和渗透。因此,知识表征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知识表征在主体、表征过程以及确证方式等方面的转变,不仅可以修正以往个体认知的缺陷,改变以往知识表征的研究状态。同时,由于社会性因素的参与,也使知识表征的研究从个体认知的框架中脱离出来,体现了相应的社会认识论意义。

〔关键词〕 知识表征,社会认识论,科学共同体,知识社会学

知识表征是知识在头脑中的呈现,知识被表征,文化才得以发展和传承,知识表征在社会文化及历史的延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以来,知识的表征都是哲学、社会学关注的问题,从亚里士多德到培根、洛克、休谟、康德、穆勒等,都曾把知识作为反思的对象,通过知识的探索研究认识论问题;近代时期以及当代科学哲学仍没有停止对知识表征的探索。这些研究都是从个体的、微观的视角进行,将知识表征视为哲学家或科学家个人理性活动的成果,完全排除了历史、社会、个人心理等因素,陷入了认识论的困境。认知科学从认知的起源上对知识表征的过程进行研究,彰显知识表达的社会认识论意义。

一、知识表征的个体认识论困境

在哲学界,认识论亦即关于“知识”的理论,是对知识的性质及知识如何确证(justification)的研究,认识论的主要功能是为知识提供一个可靠的基础,即对知识进行辩护。知识表征的研究要结合相应的社会性因素,如此,知识表征的认识论研究也必然要体现相应的变化趋势,而在此之前知识表征在认识论上体现着自然化的趋势,因此有必要对以往的认识论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与知识表征本体论相适应的社会性认识论。

传统的认识论本ฉ质上是思辨的,对知识的怀疑和辩护始终是传统认识论发展的主线,知识的来源主要是靠研究者的知觉、经验、记忆和推理,“一个真信念并不是知识,除非它得到了辩护” 〔1 〕43,正是这一时期对知识的态度。自柏拉图起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对此做过努力,如亚里士多德在讨论何为知识时,提到要将知识看作是通过证明获得的,这里的“证明”是指亚里士多德关于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我思故我在”的横空出世使近代认识论发生转向,形成了依靠“怀疑”的方法来寻求知识的基础和知识来自经验两种对立的观点。无论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都主张寻求知识的基础,只是出发点不同,但经验论无法解答用个别的经验解释普遍的问题,虽然后来休谟用其“因果联系”做了解释,也无法摆脱归纳问题的困境,这就使传统认识论在寻求知识的确证上陷入困境。可见,传统的认识论时期,不同的哲学家对知识表征的方式虽然不同,但在承认要对知识进行辩护上却是一致的,使表征的知识不同于主观的信念。

陷入知识确证困境的传统认识论被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所取代。事实上,自然化认识论的思想在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中就已体现,主张要对一切知识进行自然化,后来进化论思潮的出现和心理学的独立促进了自然化的进程,但并没有形成强大的影响力。直到20世纪中期才形成很大的影响,尤其以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为标志,因为逻辑分析技术的成熟能为知识表征寻求一种保证和确定性,尽管其最终也没能回答个别的经验如何解释普遍性这一科学命题,但它发展出来的技术以及取得的共识是以往任何认识论所无法比拟的。相比较而言,奎因的认识论更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

传统的认识论是站在自然科学之外对知识进行说明,并对表征的知识进行规范性、合理性的辩护,致其陷入知识确证的困境,如传统经验论对知识的探讨。因此,认识论应当在自然科学内部用自然科学本身的研究方法说明知识表征的合理性,打破以往哲学高于自然科学的特殊地位及认识论是科学的支撑这一格局,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使认识论既不外在于自然科学也不高于自然科学,而是单纯的属于心理学部分,也因此属于自然科学的构成部分。其中,心理学问题就包含了所有认识论的特征和内容,使认识论从规范性纲领转化为描述性纲领,将知识如何表征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得以展现。这种自然化认识论从起点上分析主体意识的产生过程以及内在机制,保证知识在起点上的可靠性,也反映了认识发生的过程或知识表征的过程是认识主体个体性思维的结果。

作为自然化认识论的另外一种形式或研究进路的认知科学推进了知识表征的自然化研究。认知系统的复杂性使认知科学将人工智能、认知心理学、心理语言学、神经科学、人类学和哲学等学科相互结合共同完成对人类认知的研究。作为认知过程很重要的一个研究部分,认知科学对知识表征有深入的探讨。信息加工理论就以“计算机”隐喻为基础,将人脑假设为一个物理符号系统,知识可以用符号表示,也可用符号进行推理,知识表征过程便是一个信息的输入、加工处理与输出的过程,借助计算机对模拟人脑表征知识。受生物学及神经科☯学影响和启发的联结主义则认为,作为大脑的认知活动,计算机模拟结构的建立应类似于人类大脑的神经网络,大脑是一个动态的网状系统,由类似神经元的基本单元和结点构成,各个网络结点并行分布加工,“大脑根据在适当状态空间中的位置,对现实的各个方面做出表述,同时根据大脑从一个状态空间到另一个状态空间的坐标变换来完成计算” 〔2 〕456,因此,在知识表征的方法上强调一个概念由多个单元互相作用,知识之间由多个单元之间激活的关系来表达,而不是一对一的关系。

总之,无论是受自然科学影响而产生的奎因的认识论还是认知科学的认识论,它们都抛弃了哲学的优越感,把认识看作自然化的过程,主张利用心理学、神经生理学、生物学等学科的成果来分析知识的产生,以保证知识在起点上的可靠性。这与传统认识论所主张的知识表征对知识的确证依靠的是哲学上的辩护相比,更加注重知识表征过程的科学化。但这两种认识论只是在知识确证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其认识论框架仍都是个体主义的,被唐斯(S.M.Downes)称作“认知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的认识论忽视了对知识的辩护,也忽视了社会文化因素对人脑在认知过程中的影响,即忽视认知的社会维度。所以,自然化认识论对传统认识论的改造是不够的,最终也会陷入科学与认识论的还原及科学知识缺乏辩护的困境。 二、知识表征具有社会性

知识表征的个体认识论研究是不可行的,“科学家要避免个人的经验限制,应考察认知的集体维度,如果忽视了后者,那么也就忽视了科学知识产生所具有的十分重要的社会本质” 〔3 〕452。近年来,随着社会化的发展以及大科学时代的到来,知识表征的研究被广泛引入了认知的社会维度、环境维度,具体可由以下方面得到体现。

(一)知识主体意识形态的社会性体现了知识表征的社会性。马克思在阶级社会语境中对意识形态进行论述和解释。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生活过程的反映。其内容既可以是虚假的意识,也可以是真实的观念,其真假性主要取决于意识主体的阶级属性。就意识形态的功能而言,它受统治阶级的利益这一社会因素的影响。“我们知道,动物的似目的性是出于本能,而不是人的意向目的。意向行为是指向他物的行为,当然具有目的性和方向性。” 〔4 〕15因此,为了使其统治合法化,统治阶级“赋予了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 〔5 〕100,以此实现自己的利益。可见,在阶级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现实错误、歪曲的反映,甚至是刻意的隐瞒与欺骗,属于虚假性观念;就意识形态的内容而言,它具有相对独立性,是一套关于某种价值观、信仰及观念的价值体系,而这种价值体系由其信奉者所处的地位和利益等社会因素所决定。如果在非严格意义上,我们将这种形式的意识形态视为真信念的表征,那么,这种知识表征会受社会存在的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的社会性是知识表征社会性的体现。

(二)科学共同体对知识的表征过程体现了知识表征的社会性。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学关于知识表征社会性的最初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它和科学社会学都主张知识的表征必然会受社会因素的影响,但自然科学知识除外。在它们看来,自然科学是一个自闭的社会,免受社会或外在环境因素的干扰,是“自治的”。而真正将自然科学知识与社会科学知识都纳入社会学解释中的是爱丁堡学派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并认为“如果人们无法以某种彻底的方式把社会学运用于科学知识,就意味着科学无法正确地认识自身” 〔6 〕69。这就打开了以往关于科学观与知识论研究的双重黑箱,把知识表征视为社会协商的体现与结果,将关于知识表征社会性的研究向前推进一大步。

就知识表征的主体而言,科学共同体是研究的主体。事实上,共同体本身就是社会性的结果,并且共同体成员的爱好、利益、价值取向、专业背景、心理状态等社会因素都会对研究对象的选择、最终的结论及表达方式产生影响,干扰知识的表征过程。知识表征过程中使用的工具及表征对象当然也具有社会性。知识在表征过程中运用的工具、方法都是人制造的,内化着人的智慧,体现着人的观念和目的。并且主体使用工具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过程,而是主客体交织作用的复杂过程。不仅如此,“科学对象也不仅技术性地在实验室中被创造出来,而且符号性地、政治性地被建构。……通过科学家在形成同盟与调动资源的过程中使用的政治策略,或者通过从中建立科学成果的选择与决定转换而被建造” 〔7 〕3。知识表征的主体、使用的工具、研究对象等组成因素无一不渗透着社会因素。因此,在知识表征过程中完全避免一切社会因素,单纯交由自然界决定是不可能实现的。简言之,知识的表征是处于特定社会环境中的科学共同体,根据其成员的各种需求和利益,通过协调并达成一致的结果,体现着社会语境因素的共同作用,负载着利益和社会性磋商。

同时,身体又是处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有机体,受环境影响,并与环境相互作用,这种作用方式直接影响着知识表征的过程与结果。可以说,知识表征“是心智――环境经纬编织(woof and warp)的整体的产物,它总是相对于某个共同体的视域而被理解和具有意义” 〔8 〕265-288,并且,这种“心理过程……仅当其与主体头脑之外的特定环境合作时才能发挥其被设计的功能” 〔9 〕3。因此,认知主体所处的环境是形成知识表征、完成认知任务的构成性因素和必要条件。其中,延展认知似乎走得更远,它关于环境在知识表征过程中如何作用的核心洞见是,知识表征过程不仅是心智内的互动,也可以延展到认知主体所处的环境之中,即认知不仅仅是大脑内部的活动,同时也可以在大脑之外进行,环境因素是心理或认知过程的一部分,而不仅是参与者。这种观点因其激进性引起反对者的批判。在他们看来,延展认知“混淆了因果关系和构成关系”,环境会影响知识表征并不能成为环境是知识表征的构成部分的充分条件。事实上,心智、身体与环境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它们之间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动态耦合系统,在这耦合系统的运作中,知识得以产生并表征。因此,“认知系统并不仅仅是一个封闭的大脑;进一步说,由于神经系统、身体和环境是不断变化和相互作用的,真正的认知系统也就是包含三者的一个统一系统”。 〔10 〕345-381

三、社会知识表征对传统知识表征的修正

✎知识表征的社会性是在个体知识表征的基础上融入外在的影响因素,体现为一种更加完整的认识论框架,它不仅注重主体性要素,也必然包含社会环境、文化背景要素。这种置身于当代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中的社会知识表征①,可以解决以往知识表征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缺陷,这也正是社会性知识表征的使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知识表征的主体由个体转向共同体。知识表征过程是认知主体与认知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认知主体就是人类本身。以往哲学、社会学以及认知科学将知识表征视为研究者个体理性或经验研究的结果,即便后来的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没有否认社会因素在知识或科学发展中的影响,并认为社会因素会影响认知主体的选择,但强调的仍然是个体科学家的研究,完全忽视了由科学家个体组成的共同体所具有的社会认知的效应,忽视了科学作为集体事业,它是社会生产并呈现出来的公共知识的表征。从社会知识表征来看,在研究中渗透社会性因素的同时,强调知识表征的主体应是科学共同体。

科学知识社会学将科学知识共同体视为科学研究的必要组成,认为理论的选择体现了科学共同体之间磋商、解释和争论的社会过程,是科学共同体之间协商的结果。因此,科学共同体是知识产生的主体甚至是决定者,必须强调“认知共同体”在知识表征过程中的突出地位。对此,美国社会认识论者富勒尔也持相同观点,主张从事知识生产活动的主体应由由许多个体有机组成的共同体代替传统的认知个体。不仅如此,对认知主体的分析也不应总局限于个体层面内,而要关注由不同社会文化背景、持不同的价值观并拥有不同认知能力的个体所构成的群体,注重共同体之间的合作,只有在共同体中形成的知识才是有意义的。戈德曼在其认识论研究中强调:“社会认识论关注的是知识的社会路径;它不把自身限制在单独的信奉者那里,而是常常关注于一类集体、群体并检查团队成员间信息或错误信息的传播,强调在更大的社会群体中知识或错误的分配。” 〔11 〕4

(二)社会知识表征的过程中涉及社会性因素的考虑。个体知识的表征过程主要依靠认知个体的知觉、推理和记忆,是一种内在的、静态的、理性的认知过程,与社会性因素无关。事实上,知识的表征是科学共同体与相关社会因素如知识表征的语境、社会利益、政治因素、专家背景等互相作用的结果。科学知识社会学就将科学知识从神圣的殿堂带到平凡的世界,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即便是科学知识的表征也是偶然性的结果,它的产生过程决定于主体即科学共同体的价值观、兴趣、利益选择等偶然性因素,本身就负载着非理性、利益和社会性磋商,并且在得到其他有着各种文化、利益和道德背景的科学家的评价和接受,才能融入公共性知识体系。因此,科学知识的形成也是科学共同体语境化的理解。同样,认知科学中的具身动力理论主张将主体、身体、环境统一起来,知识表征源于与身体、环境相♂互作用的动力系统中。不仅如此,系统性与复杂性研究的兴起,也促使知识表征的研究发生转变。例如,“由A Carsetti主编的《因果性、意义复杂性与涉身认知》中,讨论了复杂性思想和方法对于因果性、意义和涉身认知研究的作用、影响” 〔12 〕9。如此,知识的表征与呈现必然渗透着各种复杂性、社会性的因素。

这里所强调的社会因素是开放性的,既可以是与“理性”相对应的社会因素,也可以是具体的诸如认知主体的现实利益、主体间性或者政治法律等因素,还可以是小的共同体等。总之,这种社会性的因素包括了影响知识表征的所有主观或客观、理性或非理性、个体或社会的因素的总和。

(三)社会知识表征的方法由描述性转为规范性。个体认识论依靠辩护方法对知识进行确证,但在自然化认识论看来,知识的辩护没有必要,因为知识的表征不是规范性的,而是描述性的,既没有相应的认识规则与标准,也没有经验基础的评价准则,这就挑战了传统的知识论观点,弱化了知识的规范性,使知识的确证陷入了相对主义的困境,使对知识表征的理解仅限于学科内的简单描述,而非普遍意义上的指导。当然,这两种认识论考察的对象是理念的、个体化的知识表征,对知识的考察没有涉及社会实践的问题。那么,渗透了社会性因素的社会知识表征是否具有规范性以及合法性呢?

在社会的知识表征过程中,由于所侧重的社会性因素不同,相应地,对知识表征的规范性也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看来,知识的表征是社会压抑下的产物,知识在表征过程中要考虑科学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以共同利益为目的,即合乎共同体利益的知识就是被确证的,具有规范性。戈德曼则提出“求真”的规范,即对真理的追求和辩护是认识论的核心。因此,对社会行为评价与判定依据的标准是对在认识论上有价值的真理或知识之类事物的发展是起促进还是阻碍作用。由于社会知识表征渗透着社会性的因素,所以这里的社会行为主要是社会制度化的行为,它“包括言语、其他交流行为以及影响信息交换与传递的组织规则与行为” 〔13 〕1。如果某种社会制度化的行为在一个组织内部形成了真理,这种行为便是合法的。富勒尔则认为判断知识表征是否合理,应从政治上而不是认识论上理解,政治上民主化的规范能使知识表征更加规范化、合法化。因此,可以借助认知主体外部环境的改变调整知识的表征以及知识的分配,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法律手段对科学共同体进行管理,以保证知识表征的规范化。因此,社会知识表征的规范性具体要视社会因素而定,而知识表征的主体是共同体,这就使知识的表征有了规范的来源。

四、社会知识表征的认识论意义

从社会知识表征的主体、过程及确证几方面对社会知识表征的分析来看,社会知识表征更符合当代大科学时代的背景,弥补了以往知识表征研究中的不足,给我们对当代社会背景下的知识表征提供了新的启示。当然,知识表征属于认识论研究,社会知识表征就是认识论的社会化。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社会认识论(Social Epistemology),改变了长久以来从个体的视角及范围内研究知识表征的状态,将知识的产生、接受和传递从个体认识的框架之中脱离并延伸出来,并将社会因素纳入其中,重新规定了知识的辩护性需要。由此看来,社会知识表征在认识论上体现了社会认识论的意义,具有新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二)社会知识表征扩展了知识表征的来源。社会知识表征将知识与社会因素结合,这种社会的因素不仅包括共同体利益、共同体间的关系、与理性相对的社会等,还包括“陈词”因素。

当代,由于知识的复杂性以及大科学时代的背景,繁重的认知任务已经大大超出了个体的认知能力。知识的产生与表征不能仅仅依靠个体的感觉、记忆和推理,个体认知方式在当代科学中已经失去了效力。因此,随着知识表征的社会性逐渐凸显,陈词在其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知识的产生和传递都不得不依赖陈词,这是因为科学的复杂性、知识的庞大和专业性使科学共同体在进行研究时不得不引用或借鉴他人的研究资料、研究成果或实验结论等二手资料,这样既可以避免重复研究,也节省研究成本,促进知识生产的效率。同时,知识具 ヅ有共享性,知识在表征中既可以依赖于他人,也可以利用他人的观点及二手知识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这就体现了陈词与知识表征的社会性之间的关联,并可以将陈词这一知识的来源纳入至社会认识论的研究范畴。

(三)社会知识表征重新界定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自知识的产生,尤其是18世纪启蒙运动之后,“知识二分法”的划分将科学知识视为带有某种特殊优越性的知识,主张科学知识在表征过程中既不受研究者个体的情感、情绪、价值的影响,是价值中立的,也不受社会因素“污染”,是很纯的客观知识,以“上帝之眼”自居。这种科学知识表征的客观性成为当时主流知识论的最高目标。

受库恩范式影响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在知识表征的社会性研究中重新界定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所有的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的研究,……没有什么特殊的界限存在于科学知识的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的或客观的特殊本质之中” 〔6 〕73,科学知识必须被纳入到社会学的范畴,科学知识的表征是科学共同体共同决定的产物,是偶然性的结果。女性主义知识论也不赞同把科学知识看作是价值中立的或客观的,因此重建了知识的客观性。新的知识表征在传统客观性的基础上渗透了价值因素,哈丁(Harding)的“强客观性”主张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应“包括对系统的……强大的背景信念的审查,以求产生最大化的客观性” 〔18 〕149,在知识表征中不仅要求对社会背景因素进行审视,还要求对认知主体进行考察,因为在科学研究的每个阶段,处于社会情境中的认知主体的社会立场、利益、背景假设、价值观、偏见等,都会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知识表征不简单是个人的认知产物,更是社会认知的结果。哲学的探究和科学的研究都表明:个人和自然的相互作用是知识产生的前提和内因,而社会甚至包括文化才是知识及其表征实现的最终社会原因(外因)。正是这些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才最终造就了人类知识。

注 释:

①社会知识表征,是对知识表征的社会性研究还是对社会知识的表征的研究?这容易产生歧义,使人困惑。在这里我们要考察的是当代社会背景及大科学时代的知识表征,这个时代的知识生产从本源到最后产生必然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在这里社会知识表征是指知识表征的社会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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