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企业集团融资租赁业务思考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受到广泛欢迎,因为其灵活的融资融物方式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交易模式。本文介绍了融资租赁的概念,通过与银行借款购置设备税费的比较,揭示融资租赁的优势。结合行业特点和政策优惠对港口企业集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指出港口企业集团开展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一、融ถ资租赁概述
(一)融资租赁概念
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最基本的租赁形式之一。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如下的交易行为: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求及提供的型号、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方按照承租方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物件。并且,出租方与承租方(用户)订立租赁合同,以承租方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方使用设备的权利。
融资租赁是一种融物与融资密切结合的信用形式,是集融物与融资、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模式。融资租赁的运作过程为:欲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设备的企业,向选定的租赁公司提出申请,租赁公司经审查认定项目可行后,由租赁公司融资,根据承租企业的需求购进设备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租期结束时,承租方通常只需以极小的代价即可取得该项设备的所有权。
(二)融资租赁优势
企业以外部融资方式取得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和银行借款是较常见的方法。两者比较,表面上看,承租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的成本较高,主要是融资租赁利率较银行高,且有一定的手续费。但是承租人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可以享受国家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0〕84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工字〔1996〕41号文《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3款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而利用银行贷款自行购置设备,则不能享受该优惠待遇。
从折旧角度看,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自行购置并以直线法折旧费用小,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折旧费用加大,企业所得税税基则等额减少,相应减少了企业所得税。从付款角度看,假设借款期和租赁期均相同,都是每月末偿付一次等额本息和等额租金。同银行借款比,利用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节税或迟延纳税。此外,租期结束后企业可以较低的价格取得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二、港口企业集团融资租赁业务利弊分析
(一)有利条件
1.优惠的国家税收政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国家将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承租方融资租入设备,可以享受前文所述的政策优惠;出租方可以享受按租出设备与购入设备价值的差额计缴营业税等政策,从而使出租方、承租方同时受益,实现双赢。
2.良好的发展前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极大地促进了租赁业务的发展。融资租赁是自贸区改革的亮点之一。优惠政策为租赁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特别是飞机、船舶的租赁业务。自贸区的设立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将带动船舶、航空、铁路等产业的发展,融资租赁所特有的“产融结合”模式将极大地满足上述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税收优惠也为融资租赁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外部环境。
3.改善港口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财务状况。打造融资平台,采用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方式购置机械、设备和港口设施,可以利用营业收入支付租金,从而减轻港口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一次性投资的压力。开展租赁业务的公司利用其成员企业核心资产出售回租,可以便捷实现资产变现募集资金,有效解决成员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支持成员企业健康发展,进而改善财务状况。
4.港口企业集团公司设备资源有效整合的需要。实施融资租赁,结合经营租赁,不但可以为港口企业集团웃公司内外承租方实现融资、减税或迟延纳税,而且可以实现降低采购、租赁成本;同时物权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设备抵押融资的能力和避免重复购置,加强港口企业集团管控能力;对于闲置设备可以集中委托租赁,避免设备闲置浪费,合理配置设备资源,有效提高设备利用率。
5.潜在的港口企业集团内部需求。成员企业(如外地参股企业)存在扩大再生产或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匮乏,融资手段有限,筹资成本高,难度较大的现象。在港口企业集团内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解决成员企业资金瓶颈的有效手段,尤其是对存量设备实施售后回租意义重大。
(二)不利因素
1.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获得国家有权机关(国家商务部、税务总局)的批准,审批手续较多。
2.港口企业集团公司部分成员企业对融资租赁知识了解不多,认识不到位,由此导致对融资租赁购置设备缺乏理性分析。
3.融资租赁属新型业务,运作经验不足。港口企业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尚属起步阶段,高素质富有实际经验的专业 ϡ人员匮乏,可供借鉴的实际运作案例较少。
4.按现行国家规定“实施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业务规模可以放大至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企业集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可能存在资本金不足导致业务放大效应受限问题。
5.融资租赁风险防范内控制度体系有待建立健全。涉及港口企业集团系统内外融资租赁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防范办法、承租方信用评估体系、利益关系处理等,均有待在借鉴他人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实践和探索予以建立和加以完善,以适应港口企业集团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港口企业集团融资租赁对策
(一)提高认识,转变融资观念
鉴于港口企业集团公司绝大部分成员企业尚未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对融资租赁业务还处在概念和感性认识阶段,港口企业集团公司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大融资租赁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和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积极引导所属公司关注融资租赁的特点、实质和利弊,研究融资租赁业务对企业发展的良性影响。
(二)实施租赁公司增资扩股,积极吸纳外部投资者
通过增资扩股,积极吸纳外部投资者,以解决租赁公司融资“门槛”问题和实现企业净资产的放大效应,进而实现租赁公司规模经营,整合港口企业集团公司设备资源,支持前景看好、资金临时短缺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采取行政手段开路,实施市场化融资租赁经营运作
港口企业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初期,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予以引导,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以规范,其具体经济利益的分配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尊重各成员企业自主选择的融资发展模式。
(四)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实施融资租赁低成本战略,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重要措施。而融资成本的高低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融资租赁业务的成败。因此,积极利用国家金融政策,尤其是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制度❅,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方式,意义重大。
(五)调整内部业绩考核指标,引导租赁企业做精做强
鉴于融资租赁业务在确认营业收入、手续费收取和缴纳税费等方面的特殊性,为鼓励租赁企业多创利润,港口企业集团公司应适时调减租赁企业的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规模考核指标,重视经济效益和现金流量等考核指标,引导租赁企业树立“淡化生产量、弱化利润、强化现金净流量”的理财观念,走效益型企业之路,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健康发展。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港口企业集团公©司整合内部资源、促进成员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企业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拓展对外经营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只要上下统一认识,审时度势,集中必要的财力,投入相应的人力资源,采取相应的措施,顺势而上,开展集团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步伐是可行的,对于实现港口集团公司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也是十分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