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现实思考

时间:2024-12-25 03:10:10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现实思考

一、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

(一)审计人员违背“独立性”立场 在承揽及执行审计业务时,受到客户等他人的干预,不能独立的开展工作,带有个人主观臆断倾向,不能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许多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迎合被审计单位的要求,审计人员无视职业道德准则约束,不遵守审计准则,违背审计人员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性,不惜发表虚假审计意见、得出不正确的审计结论、出具不实审计报告。

(二)事务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审计客户,并且存在“回扣”现象 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招揽客户时存在不正当低价竞争, 为了生存下去,也为了排挤竞争对手,随意降低收费标准,这种现象尤其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尤为突出,使中小型事务所审计市场面临着无序、不正当地竞争状态。并且有些中小型事务所存在以公关咨询费、信息费、交际费用等名义支付高额的佣金或是业务介绍费。

(三)事务所违背专业胜任能力基本原则,承接超出自身能力的业务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尤其是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它们自身薄弱,人力物力资源少,业务较少,因此为了生存,在业务承接上,有些小型事务所不顾自身实力,大小客户业务来者不拒,违背注册会计师应该遵守的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的基本原则,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标准降低,导致信誉低下,同时损害了审计报告参照方及使用方的利益。因此不能保证审计业务的顺利实施,也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也就无法对审计客户和社会提供客观公正、独立、高质量的服务。

(四)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不符合签字要求 有些注册会计师将自己的证书挂靠在事务所中,自己并不从事相关审计的工作或者从事的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却没有参与某个项目的审计,甚至没有到过该项目的审计现场,但在对该项目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却有他的名字;还有的甚至是证书放在这一个会计师事务所以挣取挂靠费用收入,但自己本人却在另外一个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两家事务所因为都属中小型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力资源紧张,所以两家的报告签字栏中都出现了该人的名字。这种现象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中较多见,这些从事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对我国会计以及审计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无视职业道德守则,大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审计报告£的质量,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要求。

(五)审计人员接受被审计单位经济以外的馈赠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守则规定审计人员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及工作便利为自己谋取私人利益,不得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层及相关人士索贿受贿,始终保持自身应有的独立性,这也是审计工作的灵魂所在。但是在现实审计中,以笔者在中型事务所中的审计工作经历为例,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恩惠已经抛开经济补偿方面,给审计人员提供的是更多的经济之外的馈赠。驻外审计之初给审计人员安排高档酒店入住,对审计人员馈赠各种贵重的小礼品。当审计项目即将完成,而且在不耽误项目小组行程的情况下,在审计项目小组离开被审计单位之前,安排审计人员到其本地各旅游景点游玩。类似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ท员的有形或无形的利益等更加趋向隐蔽性、非经济性,也使事务所或监督机构更难以发现。

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问题原因分析 许多小型事务所中,实际登记在册的注册会计师并非都在其事务所中从事审计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只是在公司挂名。这些较小的事务所人力、物力都非常紧缺,它们更多关注的是自身怎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的问题,其内部治理机制不严格,造成其对内管理不规范,对外风险控制不严密等问题。有些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风险意识淡漠,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缺乏充分有效认识而没有建立或者虽然已建立,却并没有严格执行,使质量控制制度形同虚设。这种情况必然会对审计质量的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计业务中委托方的干预 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离不开客户的支持和配合,客户为审计人员提供企业相关信息,配合审计工作,并支付审计费用。在现实审计工作中,由于委托方具有财务信息优势和付费的权利,那么就可能利用这种优势和权利,对审计过程施加影响,使审计结果和审计报告尽可能迎合自己的需求,违背真正的独立鉴证服务准则。

(三)现行审计收费制度的影响 按照现行收费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与解聘是由企业决定的,并且由客户支付审计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为取得该审计业务,就可能存在取悦客户的动机,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时,“照顾”被审计单位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因此在签订审计业务之初,就相关问题与事务所沟

通意见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意见相差太❤大,被审计单位不可能聘用,这对事务所来说,在业务及经济利益上是个损失。在利益面前,有些事务所为了生存,会屈从被审计单位的要求以获得该项审计鉴证业务。对于已接受该项审计业务执行审计过程当中,被审计单位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双方出现分歧时,若不遵从客户意愿,很可能会被解聘,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很难承受被解聘的打☒击,并可能面临倒闭风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规模较小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很可能选择让步。规模较大的事务所,丢掉一两个客户无伤大局,但对于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就是大事,没有业务最终就会被淘汰。

(四)委托方角色缺失 在实际的审计工作流程中,应该先由企业的所有者或者是股东提出委托服务、进行洽谈、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开始审计这样一个流程进行。但是现实中体现出来的是,管理当局委托自己进行审计,进入了这样一个怪圈,为管理当局服务,在管理当局所做出的规则条件下进行审计,在管理当局所做出的财务报表下再遵从管理当局的意思进行审计,整个过程很少见到企业的所有者或者是股东,更多的是迎合了管理当局的需求。这样的一个委托服务,将大大降低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 (五)部分小型事务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一些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味地追求成本降低,在实际的审计过程当中,个别事务所为了节约审计成本而抢时间、比速度,部分审计项目小组注册会计师只占到1人,更有甚者有的项目组全部有审计助理担任,注册会计师投入少、审计程序简化,致使一些审计项目难以在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上按质按量完成。

三、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问题的改善

(一)推行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及内部自律检查 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社会独立审计服务行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应以行业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为主。目前我国有关审计的监督机构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主要体现在:一、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事该违规审计项目的审计人员处理过轻。由于过去审计行业采用的是部门管理模式,导致审计行业自律组织的权威性不强,影响力不大,再加上行业自律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法律规范的缺乏,使得有些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规范执业的概念。所以,要整治实际审计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之风、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就必须加强自身管理、推行自律自治,树立自律组织的权威性,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章制度,尤其严格规范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控制,严惩违规操作的审计人员,做到只要有法律可依就必须严惩不贷。

(二)增加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收益 一方面要大力惩治不道德行为,维护职业道德守则的权威,另一方面,也必须对遵守职业道德的的执业人员给予更多的补偿。补偿的方式可以采用经济补偿方式,从而对遵守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在给予其更多的物质奖励和提高并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两方面真正的统一起来,发挥联合效益。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既能增加事务所及审计人员收益又能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道德评价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制度和职业道德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二者共同促进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的长远发展。

(三)增加审计人员背离其职业道德的成本 一方面,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惩治力度。利用加大经济惩罚的手段促使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建立一个只要做出背离职业道德的事情就会加大对其经济惩处力度的事后处罚机制以增加其道德丧失的成本。同时可以引入诚信跟踪机制,一旦审计人员违反审计准则,做出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事,其诚信就会被整个审计行业乃至其他行业跟踪,使其丧失在本行业及其他行业继续就业的机会。这可能是一项工程浩大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各位有志之士的共同努力。另一方面,提升被查处的概率。如果行业内查处违反执业准则违反道德的力度及概率很小,即使惩罚力度及措施再大,也形不成应有的威慑力。所以说单纯加大惩治力度是起不了很大效果的。因此,必须将加大惩治力度与提高被查处率同等对待,双向重视,共同作用,这样才会起到一个真正威慑违规人员、促进审计人员职业提升的重要作用。

(四)建立事务所内部的治理机制 这需要从两方面出发:一方面,从事务所的角度,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接自己能够胜任且能有足够实力应对的项目。遵从谨慎性原则、树立风险意识,对于审计性质重要、工作量大以及鉴证要求层次比较高的审计项目上增加注册会计师的人员配备,较多的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审计人员,即使该项目性质再不重要、工作量再小、鉴证要求层次再低,也要保证至少有注册会计师在

场。避免整个项目小组都是审计助理的情况的发生,保证审计的质量,努力建成一种内部自律、诚信的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审计人员自身方面:审计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知识,熟悉掌握审计业务流程,理解审计业务的工作内涵和精神实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正确的审计理念。

本文是笔者通过在一家中型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工作经历和参与的审计项目经历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以此基础上推广至整个中小型事务所行业,归纳得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所普遍存在的几个较为现实的职业道德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以此得出现实审计工作中较为实用的有关职业道德问题的应对对策。此外,这种应对模式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来说具有现实的实用性,耗费量小,较为实际,只要事务所及其内部的审计人员的一致努力即能达到既定目标,因此可操作性较强,希望能够为中小型事务所实务界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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