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外罗尔斯研究介绍
当前国内外罗尔斯研究ศ介绍 当前国内外罗尔斯研究介绍 当前国内外罗尔斯研究介绍 作者简介:男,1967年生于陕西,1993-1999.8专业师从刘放桐教授攻读博士;现在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任教。主要从事翻译和罗尔斯
政治哲学和法哲学思想的研究。已发表的译作:" 罗素与实用主义" (《哲学译丛》93
年第3 期,人大复印资料93年第10期《外国哲学与哲学史》转载)," 理性、文化在西
方的几种含义" (《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4年1 期)," 古典政治哲学的再生"(《华侨大学学报》2001年第1 期)," 自由的理性和理性的自由" (《浙江学刊》);" 如何理解和翻译好the Law of Peoples" (《复旦大学学报》2002年第3 期,人大
复印资料D0 第5 期转载)。待发稿子:" 政治学、宗教和公善" 、" 罗尔斯学术生平
简历" (《世界哲学》2003年第2 期);" 罗尔斯及其正义理论" 、❥" 现实乌托邦释义
" (《开放时代》2003年第1 期)等。 享年81岁。他为世人留下了闪耀着" 现实乌托邦思想" 的三本专著《正义论》、《政治
自由主义》、《万民法》,一本论文集和两本上课用过的讲稿:《论文选》、[1] 《道
德哲学史讲演录》[2] 、《作为公平的正义》[3] 等。
一、美国本土的罗尔斯研究
罗尔斯研究在西方学术界,尤其是在英美国家,有许多学者和书刊将他与洛克、密
尔相提并论,并把他的《正义论》与后两位的《政府论》、《自由论》共称为" 自由民
主传统的经典著作".[4] 在此大背景下,他每有文章或著作问世,人们便趋之若鹜,争
先发表对罗尔斯新文新著的看法。以笔者通过美国BESCO 网上专线检索的结果为例,94
年7 月至2001年4 月间,在美国本土出版的非常具有影响力的刊物上,直接以"John Rawls"
为题所发表的文章至少有95篇;另有美国学者通过期刊索引检索表明,到2000年底,发
表在美国本土的哲学、经济学、法律、宗教、人文科学等领域杂志上的文章,涉及" 罗
尔斯" 的文章已多达" 三千多篇".[5]
为了便于人们的研究交流,有学者将研究罗尔斯的文章整理成集出版。最早的一部
出现在二十多年前,那就是诺曼。丹尼尔选编的《解读罗尔斯》[6] ,到1983年又有其
他学者编的《罗尔斯和他的批评者》。[7]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研究罗尔斯思想的专著陆续问世出版。1985年雷克斯?马
丁出版《罗尔斯与权利》;1989年,作过罗尔斯弟子的著名学者托马斯?波吉出版了《肯尼思拜思了出版《社会批评的基准》[9] 一书,将罗尔斯、哈贝马斯与康德的思想放
在同一个理论维度进行了比较。基于罗尔斯对传统契约理论的继承和改造,大卫?布彻
和保罗?凯利在1994年出版的《从霍布斯到罗尔斯的社会契约》[10]则把对罗尔斯的研
究推置到西方社会契约理论传统的大背景中。
到90年代后期,讨论和研究罗尔斯思想的二手著作或论文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的《罗尔斯哲学》[13]等。在第一本书里,作者对罗尔斯在《正义论》出版以后所发表
的作品进行了仔细的梳理,从而将它们纳入罗尔斯的整个正义论体系之中,进而指出罗
尔斯正义思想的内在冲突;值得说明的是,本书对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批评是从正面入手,
旨在完善罗尔斯的正义思想,而不像其他批评者那样去寻找替代。上面提到的第二本书
收集了桑德尔、麦金太尔、哈贝马斯等顶级学者在内所写的20篇文章,内容主要是针对
罗尔斯反映在其《政治自由主义》中思想的争论。五卷本的《罗尔斯哲学》则以时间为
轴线,选编了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们,针对《万民法》以前罗尔斯的思想所展开的争
论和撰写的文章。各卷所收文章围绕的主题如下:
第一卷:罗尔斯早年发表的观点以及它的契约论思想;
第二卷:公平正义的两个原则和罗尔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对它们的证明;
第三卷:罗尔斯观点的具体含义,罗尔斯与他的批评者,如功利主义者、完美主义
者、自由意志主义者、保守主义者、激进的、以及女权主义者等,之间的争论;
第四卷:罗尔斯的道德心理学和他对社群价值做出调和的意图;
第五卷:罗尔斯的最新著作。
在第一卷中,有两篇文章特别值得人们注意,那就是保罗?利科所写的 "论罗尔斯
的《正义论》:纯粹的程序正义理论是否可能?" (On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获得者肯尼思?阿罗(Kenneth J. Arrow)的 "对罗尔斯《正义论》的传统功利主义式
的注释" ("Some Ordinalist-Utilitarian Notes on Rawls's Theory of Justice")。
在第五卷中收有R.罗蒂的一篇文章" 民主相对于哲学来说的优先性" (The Priority
of Democracy to Philosophy)。此外,国内还可见到新近出版的另外一本研究罗尔斯
的论文集《政治自由主义的观念》[14],其内容与风格大体与《约翰。罗尔斯和社会正
义纲领》一致,主要探讨罗尔斯思想从综合正义向政治自由主义的转变。
需要说明的是,从罗尔斯的《正义论》发表之日起(甚至在此以前就有许多),批
评罗尔斯思想的著作就络绎不绝,尤以以麦金泰尔和桑德尔为首的社群主义为甚,有关
这方面的资料不胜枚举,因此不在本文考查之列,但它们对罗尔斯的研究至关重要。
二、国内的罗尔斯研究――三次" 热潮" [15]
虽然《正义论》在1971问世后就轰动了西方学术界,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罗尔
斯的思想迟至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才在登陆国内学术界。此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一直年起,罗尔斯的研究在国内重新升温,在2001年,即罗尔斯八十华诞之年,掀起一股罗
尔斯热,且热度至今未见有减。
国内的罗尔斯" 热" 首先反映在翻译与出版的通力合作上。近年来,国内对罗尔斯
著作的翻译出版可以说是在以" 加速度" 进行着。罗尔斯著作(文章)的英文版与中译
本出版发行在时间间隔上所出现的愈来愈短的趋势可说明一切:
中国的罗尔斯" 热" 还反映在学术界对罗尔斯诞辰80周年的重视与关注。《哲学动
态》2000第10期,在" 现代西方哲学流派述介" 这一专栏里刊登了ฟ吉林大学姚大志所写
的" 《正义论》之后的罗尔斯" 一文,专门介绍罗尔斯在1971以后至90年代初的思想理
论兴趣与重心的转变和发展。《浙江学刊》2000年的第6 期上,同期登载了4 篇以罗尔
斯为题的文章。另外,国内其它学术刊物上也不时地刊登有关研究罗尔斯思想的文章。
2001年," 世纪中国" 网站为此ภ专门开设了" 纪念罗尔斯诞辰80周年纪念专栏" ,收录
了大陆、港台及海外几位资深罗尔斯专家们所译、写的8 篇文章。[20]
罗尔斯几周前的谢世更引起了人们对这位思想的关注。国内的几家著名学术期刊或
网站,如《世界哲学》(原《哲学译丛》、《二十一世纪》、《开放时代》等,都将在
三、" 火热" 背后的" 冰冷"
不过,在罗尔斯" 热" 的表面下也隐藏着一种难以让人满意的" 冰冷".这种" 冰冷
" 一方面体现在研究重心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体现在研究的深度以及译文的" 质量" 上。
首先看研究重心的不平衡。目前,国外学者对罗尔斯思想的研究大多都集中在他的
前两部著作。据此,也把罗尔斯的思想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以《正义论》为代表的前
期思想和以《政治自由主义》为代表的后期思想。如果说前者偏重于对社会、伦理哲学
的探究,那么,后者则聚焦于政治哲学。用罗尔斯本人的述语来说,前者仍隶属于" 综
合性学说" (comprehensive doctrine)[21]的伦理学说,而后者则谋求建立和完善自
由宪政民主的政治观念(political conception)。前面提到的《约翰?罗尔斯和社会
正义的宣言》和《政治自由主义的观念》所收录的文章,无一不是围绕" 公平正义" 去
讨论《政治自由主义》或《正义论》与《政治自由主义》之间关系的。五卷本的《罗尔
斯哲学》收录的论文也只涉及与反映在《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中的思想有关的
文章。
与人们对《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的研究相比,对罗尔斯在继其《政治自由
主义》之后完成的《万民法》及其前身" 万民法" (1993年发表的论文)所做的研究很
不多。美国学者对《万民法》的开始于2000年7 月出版的《伦理学》第110 号(Ethics
110 )上刊载的两篇专题论文:" 罗尔斯的万民法" 和" 罗尔斯的万民法:消失的威斯
特伐利亚世界".[22]但美国评论界及学者们普遍对罗尔斯的《人民法》所表达的思想和
观点并不看好,总的态度和趋势是," 贬" 多" 褒" 少、" 毁" 强" 赞" 弱。
《经济学家》对它的评论是:
" 许多热衷于罗尔斯早期作品的哲学家对这本书(《人民法》)的反应只有失望和
沮丧,原因很简单,他们发现,罗尔斯在这里似乎彻底告别了他30年前(即在《正义论
》中所表现的)思想中所具有的那股韧劲。""他的论证似乎难以再令人振奋。他明显在
努力去设计和建构一种实用的(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政治途径".[23]
Ethics刊载的评论认为:
" 罗尔斯的人民法是对其自由主义的背叛,因为它为极不平等的政权,包括那些剥
夺了妇女权利(如教育权、平等就业权)的政权赢得合法性敞开了大门。"[24]
受此影响,国内研究罗尔斯的学者也似乎仍未走出这种模式。前文提到《浙江学刊
》所刊登的4 篇文章和2001年" 世纪中国" 网站的纪念专栏里出现的文章,无一涉及《
万民法》或与" 万民法" 有关的文章。[25]为此,笔者曾在2002年第1 期的《华侨大学
学报》上撰文对《万民法》核心思想作了介绍,又在同年的《复旦学报》第6 期上的一
篇文章中,对 "the law of people"的理解与翻译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次,国内罗尔斯作品的进行翻译的时候急功近利,为了抢翻译时间,在很大程度
上牺牲了译文的质量。我接触的许多读者抱怨,自己的母语在这里变得拗口嚼舌,理解
起来如坠云中雾里。读过罗尔斯英文原版的同志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他使用的语言原
本非常简洁、流畅,尤其是《政治自由主义》和《人民法》是用适合于演讲用的、偏重
于口语化的文字写成的,完全不象普通的哲学著作那么玄虚、那么高深莫测。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对罗尔斯的研究在深度上还远远不够,基本
上贪停留在表层的介绍与解释上,真正称得上研究性质的文章和专著还少得可怜。
在2002年里,继诺齐克、布迪厄之后,又一颗自由思想者的心脏停止跳动了。但对
我们来说,罗尔斯著作才只是一部刚刚打开的书本,等待着我们去认真、仔细地阅读;
罗尔斯的" 正义理论" 和" 现实乌托邦" 思想,更有待于我们地去品味、去实践。
注释:[1] John Rawls, Collect Papers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3] John Rawls , 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2001. [4]转引自
张文显:《二十世级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第68页。
[5] H. S. Richardson, "Introduction" , Philosophy of Rawls: Development
and Main Outlines in Rawl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