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分析-综合新能源论文(1)

时间:2024-12-28 12:45:34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论文摘要: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经过三年工作,已初步完成,目前成果正在征求高层专家意见。本☁次规划在第二次水资源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了浅层地下水功能区的划分,按两级划分为三大区八大类,以集中水源地与重点地区控制方案为管理重点,建立监测监督有效体系:地下水开采总量规划目标,消除污染与水质保护,埋深水位控制;深层承压水与浅层水概念区别,岩溶水、傍河井、泉水、矿坑水利用与地表水的利用重复量计算;浅层超采区以压采为主,深层承压水限量使用并主要用于应急与战略储备为主,未超采区以采补平衡增采。

工作路线以水规总院技术负责,省区基础工作,流域机构汇总、全国汇总,充分协调与平衡,在坚持大原则下省区保留差异性;规划成果批复实施必将我国地下水综合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紧追世界先进管理水平。 关键词 地下水规划;浅层水功能区;深层承压水;总量控制;监测管理体系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既是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专项规划也是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专项规划。

本次规划是在水利部领导下,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作为技术总负责单位,会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项目承担单位共同完成的。2009年11月《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高层专家咨询会。

具体工作中采取“从下到上”与“从上到下”多次协调协商与平衡,采取坚持基本原则下省区保留差异性、“求大同存小异”灵活的工作方式,某些数据上可以省区与全国(流域)存在差异,不影响整体规划成果;两本账更反映客观现状,因地制宜会利于地方工作的开展。结合规划工作中技术问题与《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高层专家的意见,作者特归纳总结部分规划相关的问题,提出肤浅认识。

1. 功能区1.1功能区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中的重点也是亮点。根据《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利用与保护工作的基础平台。

按照《关于开展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水资源[2005]386号)文件的要求,全国开展了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工作,明确了浅层地下水的功能定位。对于深层承压水,按照储备为主的原则,不再划分功能区。

以地下水主导功能为基础,划分全国地下水功能区;根据地下水功能区的主导功能,兼顾其他功能要求,确定各功能区维系供水安全的水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水质保护目标。本次规划在第二次水资源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了浅层地下水功能区的划分,按两级划分为三大区八大类。

地下水功能区按两级划分。一级功能区: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划分为开发区、保护区、保留区共3类,主要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体现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部署。

二级功能区:在地下水一级功能区的框架内,根据地下水的主导功能,划分为8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其中,开发区划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和分散式开发利用区共两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保护区划分为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共3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保留区划分为不宜开采区、储备区和应急水源区共3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

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主要协调地区之间、用水部门之间和不同地下水功能❦之间的关系。我国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呈山丘区以保护区为主、平原区以开发区为主的☿显著特点。

地下水二级功能区界线ฃ不能跨水资源二级区,基本规划单元面积太小时,根据情况可进行适当归并。在地下水功能区划工作的基础上,水利部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07]409号),要求编ษ制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

1.2地下水功能区与地表水功能区的差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涉及到各个方面,其中有水功能区和地下水功能区关系密切。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是针对流域面上的地下水,是编制浅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的基础,规划编制主要以地下水功能区为单元,根据其功能状况,提出分区分类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规划方案。

地下水功能区以流域的地下水资源量与可开采量和水质功能定义,水功能区划分地表水水资源状况来定义。地下水功能区区划采用水资源评价地表水资源评价的面积和分区一致,即采用流域全覆盖的方式进行,包括不透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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