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时间:2024-12-26 02:40:5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 要 公众参与不但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中规定的内容。本文浅析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分析当前公众参与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公众参与;问题与对策

0 引言

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是法律赋予公众的权利,让公众通过适当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应贯穿环评工作的全

过程。

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渐提高,环评过程中的公众参与让项目涉及区域的公众有条件了解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文化环境,通过公众对于自身利益及环境的关注点,可促使项目决策者能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掌握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从而制定合理的决策和措施,避免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效的公众参与,可以促进项目决策者与™公众的沟通,可使建设项目在选址选线,工艺和技术路线选择,环境保护措施选择,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提供帮助。

2 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2.1 信息公开不充分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于2006年发布,暂行办法中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但在实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多数时候建设单位仅简单介绍了项目的基本信息,但在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污染程度及区域环境问题等方面存在不足,有的环评单位为了使环评能顺利通过,甚至对有些问题进行刻意隐瞒,因此公众了解相关项目的信息不全面,从而影响了公众参与的效果。

2.2 参与对象代表性和广泛性有待提高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环评工作期间,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和企业。但实际公众参与调查时,主要采用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要求填写的公众参与调查表达到目标份数即可,而大多公众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对环保的认知程度不足,从受影响的环境利益角度看,参与对象缺乏代表性和广泛性。

2.3 征求公众意见方式与内容针对性不强

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征求公众意见方式主要有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及其他形式在内的一种或多种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发放调查表同时结合网上公示的方式,其他方式极少采用。调查表征求意见的内容大多是问答或判断题,由于表格中设计内容的缺陷,调查表格中对环境的影响并不能准确展现,调查方式与内容均缺乏针对性,公众对于此类调查,虽能回答调查问题,公众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就大打折扣了[1]。

2.4 公众的参与意识仍不够

尽管公众环保意识有所提高,但部分民众由于自身环境权益并没有真正有直接体现,日常生活中并不十分关注环境问题,因此在公众参与调查时,多数人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只要对自家没有什么影响,对公众参与也就敷衍了事了[2]。也有部分民众甚至在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存在过激反应,对建设项目不分青红皂白,无论环评单位如何解释说明,完全以项目建设作为要挟的工具,拒绝发表任何意见,给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2.5 公众参与反馈机制缺陷

信息反馈是根据获得的环境影响方面的公众参与信息,采取适当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行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这是公众、建设者及评价单位之间双向互动交流的一种重要手段[3]。

《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环评文件中要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环评法对编制单位将是否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及其理由、依据公开并不明确,但编制单位往往不会主动公开。公众对自己的意见被环评编制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采纳与否及采⌛纳/不采纳的理由和依据基本无从知晓,上述原因导致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降低,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就会有较大的影响。

3 提高公众参与环评制度的有效性的建议

3.1 提高公众环境素质 ✔

首先应该提高公众参与制度的主体的能力。公众环境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也愿意参与环境保护、维护自己环境权益,由于我国公民目前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环境保护意识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大多数处在低级阶段。有时候,部分公众是为了经济利益而参与。因此,在环评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时,项目涉及的公众从个人利益出发,ธ毫无理由的反对,做出缺乏理智和公正的评价,企图通过公众参与来获得经济利益。公众的环境权利意识和素质的提升,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多方面的努力。

3.2 扩展环评公众参与对象范围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环评公众参与的对象主要为环境权益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而对诸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等,却尚未在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内。对于这些组织,其意见更具有代表性和专业性,因此项目所在地区如有这类组织,也应将其列入公众参与的对象并充分考虑其意见[4]。

3.3 完善公众参与的方式

1)为公众提供多种参与途径如微信、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鼓励公众主动参与,及时提出意见。

2)在向公众征求意见时,应在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影响强度、范围、时间长短、是否可逆的基础上,再核实需要调查的公众范围,并调查了解环境权益有影响的公众的意见。

3)完善听证制度。在项目的计划之初和环评编制过程中,应及时组织项目环境影响的宣讲,告知公众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项目拟采取的相关环保措施,让公众明确项目最终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从而能更加公正地反馈信息。

3.4 建立对公众信息的反馈机制

1)为了让公众能明确自己的意见是否被采纳,可以在环评文本中明确给予解释。随着环评文本的网上公开,公众通过查看环评公示文本,可以了解自己的意见是否被采纳,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

2)召开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解释建议采纳/不采纳的理由和依据,充分尊重公众意见。

4 结论

公众参与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贯穿环评工作的全过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公众参与工作的有效开展,能保障民众的环境权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重视公众参与工作的开展,提高项目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接受性。

参考文献

[2]孙宏瑞,康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若干问题.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5(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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