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旅游环境保护的对策
本文阐述了我国旅游环境的现状和旅游环境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我国旅游环境保护的对策思考,以期使旅游业得以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进入新常态,国内旅游行业也得到了迅速扩张和发展,同时也成为了我国的支柱产业。保证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以保护环境为根本,以天然健康的自然风光为依托。目前在我国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系统性、艰巨性的工程,只有努力把环境保护利用好,旅游资源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快速的发展,从而使旅游业可以得到永续的经营。鉴于我国旅游环境质量日益下降的严峻趋势,非常有必要进一步研判我国当今旅游环境的现状,进而提出我国旅游环境保护的一些思考和对策
一、我国当前旅游环境的现状
旅游环境概括说包含了社会人文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旅游资源本身和旅游气氛环境。具体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特定的某个区域或范围内各种不同因素的存在状况和作用的综合结果。
而我国旅游行业现今面临的诸多环境问题中,主要包括了:旅游活动全过程中形成的环境问题,工业生产对旅游环境的破坏,制度不完善和管理不健全,环保经费严重不足,资源过度开发和重复建设破坏旅游区环境,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旅游活动全过程中形成的环境问题。旅游者在游览景区活动的过程☢中无意或者故意的损坏性行为直接导致旅游环境的破坏,尤其是知名度较高、名声在外的热门景点,旅游旺季时,短时期内涌入大量人群,国内许多的景点景区,这种超容量超负荷运转的现象十分突出,导致景区内植被受到不可恢复性的破坏,野生动物受到了永久性的伤害,环境受到了极大的污染,缩短了其寿命,大大的降低了景区景点的吸引力。
(二)工业生产对旅游环境的破坏。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工业生产带来的一系列污染严重破坏了之前的自然生态环境,对景区的影响是最为持久的。在我国,由于工业化水平非常落后,工业生产技术含量低,“三废”的污染造成了很多以旅游业著称的城市总体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十世纪初,江苏省太湖就爆发了一场蓝藻诱发的生态灾难,让无锡市民哄抢纯净水饮用。除了太湖,还有滇池、巢湖、淮河、海河等,都是因为工业生产对水体污染日益严重。
(三)制度不完善和管理不健全。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管理不健全。我国关于在环境保护上虽然在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制定了一定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但却没有一套集完整性、系统性、专门性的旅游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加之长期以来,旅游景区没有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一个旅游景区往往分属不同的几个部门主管,形成了旅游部门、环保部门、住建部门多头领导,互相扯皮,各自为政的现象,对旅游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延续和开展非常的不利于。
(四)环保经费严重不足。一直以来我国财政拨给的环保业务费用和环保专项经费严重短缺,非常多按规定需要交纳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实如时如数的加以征收,再加上过去环境污染治理太多工作不到位,导致很多的的专项没有资金保证,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导致了恶性循环。例如,许多景区的业务部门,只有有为数不多且陈旧的监控测量设施以外,多数没有闲置的资金购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景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势预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五)资源过度开发和重复建设破坏旅游区环境。当前,许多地方人民政府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片面的、盲目追求高利润,再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与建设,盲目扩大旅游区、修建旅游设施,使许多地方的旅游资源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造成了旅游设施建设与旅游景区整天不协调,破坏了旅游环境。
二、旅游环境保护的对策与分析
根据前文对造成旅游资源质量和旅游环境不断下滑诸多因素的深入分析,持续加强旅游保护已经到了势在必行的阶段。但是,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系统性、专门性的工程,是旅游业得以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与保证。持续保护和着力恢复旅游环境的高品质,防止旅游环境不断恶化,需要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应采取以下几方面对策:
(一)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实现全员参与管理。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专门性的工程,需要政府部门、主管的业务部门、景区所在地常住居民和旅行者的共同参与;因此,⌚通过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可持续观念教育以及可持续观念教育,来提高全民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可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的旅游环保意识,向全体旅客、从业者和景区所在地常住居民或附近居民深入宣传旅游环境保护知识也日益重要。
(二)增强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能力及管理能力。旅游环保工作点多、面广、线宽,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坚持“防患于未然”,努力避免不断进行“综合治理”,把“防胜于治,防优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贯彻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使旅游环境保护得以工作全面地、宏观地、系统地贯穿于旅游规划、开发,发展和巩固等每个阶段当中,规划的同时,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环测和ฆ评估,对环保的点、面、线可能造成的破坏程度和范围以及景区承载能力有效调控,努ห力规避在旅游开发和发展过程中重产值、重利润,轻环境、轻质量的短时行为,争取避免粗放式的管理模式。
(三)建立健全旅游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加强补齐旅游环境立法。旅游环保工作的根本前提是日益完善和齐备的法律制度,通过对旅游者和旅游业者制定日常行为规范,对破坏行为实行强制性的惩罚与干涉。截至到目前,经过前期的努力我们国家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但这项工作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更为专业,因素也更复杂,因此,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和颁布《旅游法》、《旅游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便和已有的制度进行配套完善。
(四)持续不断的增加环保经费。环境保护是事关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在目前我国各级财政资金紧缺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应采取多方法、多渠道、多途径筹措环保资金,以保证经费充足。如,收好、管好、用好各种排污费,对排污费的收取形成制度化;对部分热门景区可收取资源维护费。此外,各级地方政府要努力发展旅游业及相关的其他产业,不断加强地方的经济建设,以保证逐年增加旅游环境保护的经费投资。
(五)做好规划,加强旅游环保额科学研究。旅游科学是一门交叉新型学科,旅游环境保护涉及到的学科面也非常的广泛,因此,在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保护的过程中,以维护旅游区环境质量和合理利ฟ用旅游资源的角度为着眼点,应该不断开展深层次、交叉型、多学科的深入的调查研究,以便更全面地对旅游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使旅游得以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