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的三重要求
〔摘要〕 坚持实事求是要满足三重要求:道德层面要求讲真话,这是实事求是的应有之义,讲真话必须勇于纠错,要有制度保证,落实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讲真话的责任;规范层面要求讲证据,就是用证据说话,这是甄别真理和谬误的规范和方法,讲证据具有过程性,人民群众的实践就是活生生的证据;事实层面要求重实践,尊重实践效果对人的批判,重实践要以人民群众的实践为基础,实践必须理解为持续的,是以生存发展为目的的对象性活动。
〔关键词〕 实事求是,真话,证据,实践
正确把握实事求是的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前提。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有时候我们党在坚持实事求是方面做得比较好,有时候做得不够好,这固然与所处的特定历史条件有关,但同时也与对实事求是的理解把握有关。工作实际中,有些领导干部以实事求是之名行违背实事求是之实,有些领导干部的出发点是实事求是,但最终结果却背离了实事求是,有些领导干部在坚持实事求是方面过于自信,拒斥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这都是把握实事求是要求不到位的具体表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背景为我们党正确把握实事求是提供了新的视野和高度,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应做到在道德层面讲真话,在规范层面讲证据,在事实层面重实践。只有做到这三点,才能发挥好♚实事求是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的思想威力。
一、道德层面:讲真话
讲真话是实事求是的应有之义。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唯物主义,而讲真话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人类认识具有社会性,个人的认识有赖社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只有在信息真实的基础上,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党和国家对社会的认识尤其是如此,因此讲真话是其生命线,在真话的基础上,党和国家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讲真话也是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中庸》认为,“不诚无物”,孟子认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是客观实在性,是世界的基本规律;思诚是尊重客观实在性,是意识的基本价值。王夫之说,“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 〔1 〕 (P995 )从而把诚提高为哲学的最高范畴。
讲真话作为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是我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和根据现实需要逐步提出的。早在党的七大,毛泽东就对讲真话作了专门论述:“要讲真话,不偷、不装、不吹……讲真话,每个普通的人都应该如此,每个共产党人更应该如此。”接着提出,关于要讲真话,我们现在发一个通令,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党的作风就可以更切实了 〔2 〕 (P349 )。毛泽东这句话虽然还没有把讲真话和实事求是联系起来,但是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开始明确其联系,在20世纪50年代他强调,“按照实事求是精神,有则说有,无则说无,是则是,非则非” 〔3 〕 (P57 ),“是缺点就说是缺点,缺点有多少就说多少。这就叫做实事求是” 〔3 〕 (P498 )。有了“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的教训,这一要求愈加凸显。毛泽东说:“提倡实事求是,不要谎报,不要把别人的猪报成自己的,不要把三百斤麦子报成四百斤。” 〔4 〕 (P434 )其他领导人也纷纷这样解释,周恩来反复强调“最重要的是毛泽东同志讲的实事求是,也就是说真话,鼓真劲,做实事,收实效” 〔5 〕 (P349 )。刘少奇也说,“应该说老实话。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真理” 〔6 〕 (P440 )。显然,讲真话作为实事求是的一项要求已成党内共识。
我们党有讲真话的优良传统,也有不讲真话的惨痛教训。解放以后,骄傲自满的情绪在我党逐渐滋生,讲真话的传统一度被严重削弱。“大跃进”的失误固然与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不足有关,但是浮夸风也是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教训仍有发生,2003年的“非典”一度在全国范围内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疫情蔓延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隐瞒真相。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9年“甲流”肆虐全球,政府以“依靠科学,公开透明”的方针,干净利落地控制了疫情。当前,我国发展任务依然艰巨,只有切实发扬讲真话的优良传统,党和人民才能掌握实情而避免陷于盲目被动。
讲真话在逻辑上蕴含着讲真心话。有些真话是对事实的剪裁,孤立地看谈话内容,因为符合事实而具有真值,但是从整体看,则是对事实结构的ฒ扭曲,从而成为不真的“真”话。但是相对于具体事实,真心话也可能不具有真值,因此必须和讲真话结合起来。从历史教训看,能不能讲真心话也是关键,陈云反思“大跃进”时说,“这几年我们党内生活不正常。‘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7 〕 (P198 )。所谓“三分话”,就是一种“真”话,但不是真心话。提倡讲真心话意味着不求全责备,允许人们讲错话,也就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过则勿惮改”,“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讲真话必须勇于纠错,这是无产阶级立场和党性的重要表现。共产党人随时准备殉“道”而吝惜改正错误,担心纠错而丢掉面子,是毫无道理的。陈云这样描写战争年代共产党人的气概:在两个人谈话中可以承认错误,在小组会上可以承认错误,在大一点的会上可以承认错误,在千万人面前也可以承认错误 〔8 〕 (P344 )。我党就是凭借这样的英雄主义赢得革命胜利,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更需要这种精神。
讲真话是一种品质要求,但不能停留于空洞说教,而要有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就是讲真话的保证,独裁专制则自古到今有“指鹿为马”之类的谎言在伴随。民主就是保障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发表意见,延安时期有位农民骂“雷劈了毛泽东!”毛泽东知道后没有生气,而且趁机进行社会调查,精兵简政和“大生产”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解放之后一段时期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和发展,讲真话的氛围也遭到破坏。毛泽东说:“为了坚持真理,为了实事求是,为了说老实话,应该有‘五不怕’,这就是不怕撤职、不怕开除党籍、不怕老婆离婚、不怕坐牢、不怕杀头。” 〔6 〕 (P440 )共产党人应该做到“五不怕”,但是这一说法也表明当时党内民主被严重削弱,讲真话也越来越难得。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我们党重申了“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改革开放以来,民主集中制得到恢复和发展。总结抗击“非典”的成功经验,党中央提出尊重人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意味着讲真话成了各级党政机关的庄严义务、公民个人的神圣权利。 落实知情权的关键是落实广大党น员和领导干部讲真话的责任。当前有些干部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讲假话问题仍然突出。有些干部不是不了解情况,也不是看不到问题,而是不愿正视现实,报喜不报忧。有些地方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那里的领导干部还在满嘴“太平无事”,欺党欺国欺民欺自己,莫过于此。有的干部善于察言观色,准备了几个口袋,揣摩上面或领导的意图来说话。这些现象都是违背实事求是原则的。能不能、敢不敢实事求是,不只是认识问题,而且是党性问题,因此必须把讲真话作为党员成为党员、干部成为干部的第一要求,并且通过制度建设,保证讲真话的人不吃亏,不讲真话的人被追责。
二、规范层面:讲证据
有些干部用说空话的方法来避免说错话,表面上空话都是真话,但是它缺乏证伪性,不能提供新的知识,本身就是一种错话。我们应当禁绝一切空话,方法只能是要求人们说话言之有物。人们往往声称自己讲的是真话,在意见相左时尤其是如此,但是到底是不是真话,要靠一定的规范,而不是靠“自认为”。此外,鼓励和保护人们讲真心话,必须宽容错话,但是我们不能满足于此,而必须努力甄别真理和谬误,为此,必须运用科学的规范和方法。这些规范和方法就是讲证据,或用证据说话。
讲证据是古人对学术和认识活动提出的一种要求。西汉文景之治时期,中央和诸侯都致力于文献挖掘形式的文化建设,以补秦始皇焚书造成的破坏,成绩卓著者有淮南王刘安等。河间献王刘德的贡献和中央相当,《汉书》评价他“修学好古,实事求是”,还把他和刘安进行对比:“是时,淮南王安亦好书,所招致率多浮辩。”因此,除了文字训诂,还可以从上下文理解实事求是的含义。浮辩与实证相对,就是议论繁复而缺乏证据;实事求是与之相反,就是讲证据。
清朝乾嘉时期出现大规模文献整理,类似汉初文献挖掘,被称为“汉学”,自然在方法上复活了实事求是。在清代,实事求是从考据学方法发展为史学方法,直至一般的认识论原则,并且风靡一时,学者大多以实事求是自许,也有学者用它概括清一代的学风。实事求是作为方法,运用于不同的场域而含义不尽相同,但是精神实质是相通的,就是讲证据。梁启超对这一点有非常自觉的理解,他评价清学:“其治学根本方法,在‘实事求是’‘无征不信’。” 〔9 〕 (P5 )征,就是证据。可以说,清学就是证据学。“无征不信”作为同位语,起着解释的功能,因此实事求是就是讲证据。梁启超总结十条清学方法,证据方面的明明白白地占了五条,其余各条也与证据靡不相关,而总的原则是:“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摒。” 〔9 〕 (P46 )这些原则是对清学方法的总结,也是对实事求是的阐释。
晚清学者用实事求是对应西方的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科学的特点是重证据而被称为实证之学。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也用实事求是表示科学的态度,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说到底是科学精神。《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ช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 〔10 〕 (P73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共产党人应当树立讲证据的精神,了解证据的一般原理。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前者对于命题真假的判定具有确定性,例如虎克用显微镜观察到植物细胞,对于细胞学说就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的意义是使事物本质成为现象直观。基于二者的区别,有论证与证实的分野,论证是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利用间接证据对预设之立场进行申述;证实与此不同,是在掌握直接证据的基础上对客观真理的揭示。三内角之和等于180°,以及勾股定理,就是证实的命题。人们往往混淆论证与证实,以为自己讲得头头是道,就是占有真理,其实只要我们还没有抓到直接证据,一切思想终究属于“空想”或假设。海德格尔说过“科学不思想”,不是说科学家不思想,而是说科学知识的基础是证据,而不是思辨。当然全盘否定论证和间接证据的价值也是不妥的。爱因斯坦认为“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论证不等于想象,但是在自由联想这一点上二者是相似的,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向导,论证是证实的先兆。基于两种证据的统一性,知识的发展史可以视为证据显现的历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如何坚持实事求是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我们掌握讲证据的思维方式,做到坚持实事求是要看得见,摸得着。如有些干部也进行调研,但是由于没有充分重视证据,看起来是实事求是,实际上违背了实事求是。对现实生活缺乏实际经验,也没有最低限度的现场考察和物证检验,单凭座谈会上空对空的言说,在此基础上的决策实质上是盲目的。有的调研接触了一些现实,但是只是个别的局部的现实,在此基础上以偏概全,也是不讲证据的表现。根据法治精神,决策就要像法官办案一样,对证据的判定要经得起推敲,对事实的认定要有充分证据。重证据要认识到证据的复杂性,这是由我们的认识对象是社会和历史而非孤立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所决定的。首先,证据的产生与发现是一个历史过程,因此讲证据具有过程性。其次,人民群众是讲证据的主体,他们的实践就是活生生的证据。在调研中,要鼓励人民群众发表意见,保证它们提出证据的渠道畅通无阻,当然,事实优于言说的证据原则在这一场合也是适用的。这样做是集思广益,也是在全社会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也体现程序正义的法治精神。
三、事实层面:重实践
从现实出发,重实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人民群众的实践是基础。治党治国有其特殊规律,但终究要为人民的实践服务,因此成功与否必须汲取基层经验,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以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准则。常见的问题是有些干部代替人民表达意见,实际是以自己的主观想象作为真理的标准。其次,历史是开放的,实践必须理解为持续的。片段性的实践往往和历史潮流相悖,因而实践作为真理标准具有相对性。历史上常有人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成为世界的主宰,就以为自己是历史的主人,于是作出错误的判断和行动,结果身败名裂,根本原因不是他们完全无视经验,而是把历史片段当作历史,把历史的转折和具体路径当作历史的目的和规律。第三,准确理解实践的含义,实践是以生存发展为目的的对象性活动。随着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的自由意志也在发展,其消极面是使人们忘记实践的本性而走上异化,包括为生产而生产,为消费而消费,为发展而发展,实质是为“实践”而“实践”。食品安全、雾霾等问题使人民重新陷入生存危机,反思实践具有的为人的属性已是当务之急。或者说,对实践的理解不能离开人,实践而离开人,是没有主体内涵的实践,是一座没有神的圣殿。
“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文化和制度因素无疑也是难的原因,但是实事求是作为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党的思想路线,其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其内涵必然具有丰富性、深刻性和体系性,把握其科学内涵和体系本身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习近平同志说,“我们要自觉坚定实事求是的信念、增强实事求是的本领”,如果不通过思考和研究,靠背诵口诀就可以掌握,实事求是也就算不上什么本领了!当然,难易是相对的,当我们承认实事求是也是一个问题,它将不再是一个问题,将要成为我们切实掌握的一项本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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