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革命军人的历史担当

时间:2024-12-26 02:39:1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习主席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能够担当;要讲实话、干实事、敢作敢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等。作为革命军人,要在实现强军目标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历史重任,强化历史担当。

当代革命军人历史担当

一、担当集中体现革命军人的崇高追求

(一)担当体现了听党指挥的坚定立场

强烈的使命担当,是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精髓要义。主要体现在:一是胸怀天下、忧国忧党的责任意识,要通过解决当自☣身存在的问题,化解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二是强国强军、戮力复兴的进取精神。三是直面矛盾、敢于斗争的胆识魄力。习主席指出“大家都要负起责任、挑起重担,坚持原则不退缩,敢作敢为不推诿,尽心竭力不懈怠,让组织放心、信任”。新一届党中央从自身做起,从改作风抓起,以敢啃硬骨头、涉险滩的精神积极推进各领域改革,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因此,“担当”是蕴涵习主席系列讲话之中的世界观方法论。有担当,就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直接表现,坚定政治信念就有了牢固根基。

(二)担当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政治品格

我军自从诞生以来,就把“担当”作为了自己的政治标记。革命战争年代,我军之所以能够克服重重困难、战胜强大对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培养了一批批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的革命军人。新中国成立后,无论是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或者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中,还是在历次抢险救灾中,我军都以无所畏惧的勇气担当起历史的重任。人民军队的担当,已经成为一种政治自觉、使命自觉、行动自觉和文化自觉,融入灵魂血脉,彰显在每个重要关头。

(三)担当体现了富国强军的坚强决心

习主席指出“对于军队来说,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强军梦。中国梦蕴含强军梦,实现强军梦,是我们每名军人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是军人最大的时代担当!”勇于担当,就等于喊出了“一切看我的”响亮口号,体现了舍我其谁的高度自信,体现了富国强军的坚强决心。

二、革命军人要敢于担当强军的历史责任

(一)担好矢志不移的政治之责

当今时代,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但世界格局发展态势仍然暗流涌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更趋激烈。习主席指出的“三个危险”显著上升。颠覆一个国家政权必须先从军队打开缺口,敌对势力鼓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的险恶用心就是想把军队从党的旗帜下拉出去,为颠覆党的执政地位,颠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扫除障碍。因此,革命军人要时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坚定,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担好能打胜仗的使命之责

执金戈以卫社稷,是军人与生俱来的使命;舞干戚而定河山,是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亚太地区正成为国际战略竞争和博弈的一个焦点。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加大对我战略遏制和围堵。日本政治持续右倾,威胁地区安全稳定;印度妄图称霸南亚,中印边境交锋不断;一些国家觊觎南海利益,南海主权纠纷加剧。另外,中亚地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活动猖獗,给我国安全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革命军人要“不断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使命意识”,“牢固确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三)担好弘扬正气的作风之责

军人,承载了当代中国人更多的英雄情结,人民群众因军队的贡献而支持和赞美,也因军队既成的道德形象而提出更高要求。习主席强调“军队要有军队的样子”。80多年来,我军历来在精神文明建设上走在全社会前列,树立了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解放上海,官兵露宿街头不扰民;辽沈战役,战士不摘老百姓一个苹果,这就是军队的样子。每一名军人都要以更高标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做文明示范者、精神传递者,引领社会风尚,让军人的道德高地成为社会价值观的中流砥柱。

三、锤炼革命军人能够担当的过硬本领

(一)岗位,担当的平台

首先,岗位连着战位。在实现强军目标的宏伟征程中,每个岗位都连着伟大事业,每名军人都承担着重要责任。每个岗位、每名官兵都是体系中的作战“单元”,都是打赢必不可少的“螺丝钉”。只有每个岗位过得硬才能打得赢,强军兴军才会有坚强基石。其次,岗位历练才干。在部队这所大学校里,军人除了学知识、学技术外,还学政治、学军事、学管理。接受的每一项教育、参加的每一次训练,不仅使军人掌握了各种知识和技能,而且锤炼出甘于吃苦、英勇顽强的作风意志,这些都是人生的宝贵财富。第三,岗位成就人生。古今中外许多有大成就者,或是在某一方面技艺超群的大家,都是从小岗位做起,从简单的事情练起,靠不懈努力走向成功。近年来,部队涌现出一大批立足本职岗位、实现人生价值、献身强军实践的杰出代表,都证明了要想有所作为,就要把本职工作当作实现梦想的舞台,在本职岗位上实现人生出彩。

(二)能力,担当的保证

担当,既需要勇气,更要具备能够担当的能力素质。一要不怕苦。“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人的成长和成功只有奋斗一条路,没有捷径,不付出,就没收获。二要不怕烦。邓小平说:“不干,半点马列主义也没有”。军人面临的各项任务繁重,千头万绪,更需要不厌不烦地坚持,脚踏实地,扎实细致的状态。三要不怕难。面对困难,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豪气,不退却、不绕道、不低头,当先锋、打头阵,斗志昂扬、锐意进取。

(三)实干,担当的关键

有了担当的勇气、担当的能力,还需要从实干做起。第一,要有务实作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养成摒弃空谈、脚踏实地的良好习惯。第二,要有过硬标准。我国与世界强国在军事领域存在的差距,注定强军之路是一个追赶跨越的过程,各项建设和工作必须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无论从事什么工作、身在哪个岗位,都要努力做到“我的工作无差错、我的岗位请放心”。第三,要有创新精神。革命军人要敢于冲破抱残守缺的思想,强化开拓创新的观念;敢于冲破缩手缩脚的思想,强化知难而进的观念;敢于冲破鼠目寸光的思想,强化勇攀高峰的观念。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实际,争做本领域、本专业的领跑者。 马克思主义和谐观与新农村建设理论关系研究

许京霞(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在党的十八大上,我们党围绕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吹响了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号角,其决心之大、变革之深、影响之广前所未有。因此研究和谐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一个重要课题。

马克思主义和谐观新农村建设理论关系

一、马克思主义和谐观概述

自人类产生以后,自然界总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以新的形式,延续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在某种意义上讲,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就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唯物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第一次对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重视和科学解释,认为人类社会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生成和发展的,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在全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辩证关系。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和谐观,在本质上就是以实践中的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通过研究实践这个人类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运用科学的实践观去考察人与世界关系的各个方面,深入探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之间的联系和作用,以及如何不断创造ศ条件促使其由对立逐渐向统一转化,最终在发展中达到和谐状态。

二、新农村建设内涵

新农村建设的概念在从初步提出一直到今天,其内涵也在随着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而不断丰富、不断明确。在“十一五”规划中,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这20个字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其中,生产发展是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和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各方面发展的最终目的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乡风文明为新农村的各方面发展提供支持,村容整洁为新农村的各方面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管理民主为新农村的各方面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对此,学者也有着丰富的见解:“温铁军认为是一个全面、综合、科学的范畴,而不是单纯强调经济发展;郑新立认为既包括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也包括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既包括农村的经济基础,也包括农村的上层建筑,涵盖了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李国祥认为既包括物质和精神文明,也包括农村政治发展;陈锡文认为是一个涵盖整个农村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宏伟目标,包括产业、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村庄环境的整治,农民文明程度的提高,村一级组织的加强。”

三、马克思主义和谐观与新农村建设理论间的关系

1.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的符合马克思主义和谐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其中最重要的是以农民为本,以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为最终目的。事实上,这与马克思主义和谐观中的一些重要论断,总体上是一脉相承的。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和谐观立足于实践,详细阐述了“人的本质”,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辩证统一的理论,以及如何实现和谐发展,都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全面探讨。这一切,为我们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可以说,目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就是马克思主义和谐观的一次具体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发展。

2.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进程需要马克思主义和谐观

一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尊重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和谐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马克思主义和谐观所提出的“人的本质”,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以人为本”的重要的理论来源,为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撑。其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也为新农村经济发展、政治建设以及乡村文明建设指明了道路。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和谐观为各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现实指导意义。重点可以从三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一是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出路,引导农村居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二是把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保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倡导“服务农民、以农民为本”的理念,促进和谐农村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三是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关键,大力培育“技术水平较高、经营水平较高”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3.马克思主义和谐观对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好、落实好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主体。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情况下,人民群众都是实践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都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同样的道理,村民的全面发展程度,就是新农村建设成效的判断标准。离开了村民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就是一场空。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将村民的全面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另一方ภ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基本准则。公平正义是和谐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和谐稳定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和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人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齐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李克强总理在回答新一届政府首先解决的主要问题时提出,“公正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也是提高人民满意度的一杆秤,政府理应是社会公正的守护者。”这些重要论断和指示精神,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思想,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和共同愿望,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仅为提供了新思路,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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