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杀菌剂的种类及高效施用

时间:2024-12-27 04:13:3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1.农用杀菌剂的种类 农用杀菌剂是用来防治植物病害的药剂,有两种类型――保护性杀菌剂和内吸性杀菌剂。

(1)保护性杀菌剂防止病害侵入。它在植物体外或体表直接与病原菌接触,杀死或抑制病原菌,使之无法进入植物,从而保护植物免受病原菌的危害。主要有硫及无机硫化合物,如硫磺悬浮剂,固体石硫合剂等;铜制剂,主要有波尔多液,铜氨合剂等;有机硫化合物,如福美双、代森锌、代森铵、代森锰锌等;酞酰亚铵类,如克菌丹、敌菌丹和灭菌丹等;抗生素类,如井冈霉素、灭瘟素、多氧霉素等;其他类,如叶枯灵、叶枯净、百菌清、禾穗宁等。

(2)内吸性杀菌剂杀灭已侵入的病害。它施用于植物体的某一部位后能被植物吸收,并在体内运输到其他部位发生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类:苯并咪唑类,如苯菌灵、多菌灵、噻菌灵、硫菌灵与甲基硫菌灵等;二甲酰亚胺类,如异菌脲、乙烯菌核利等;有机磷类,如稻瘟净、异稻瘟净、三乙膦酸铝等;苯基酰胺类,如甲霜灵等;甾醇生物合成抑制剂类,包括十三吗啉、嗪氨灵、丁赛特、甲菌啶和乙菌啶、抑霉唑和咪酰胺、三唑醇和三唑酮等。甾醇合成抑制剂类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杀菌谱较广。

2.农用杀菌剂的高效施用方法

(1)选准施药时间。杀菌与杀虫杀螨不同。杀虫杀∞螨的原则是见虫杀虫,见螨杀螨,即只有当虫口或螨虫在单位面积内达到一定数量时进行防治才能取得比较满意的效果。而杀菌则不然,杀菌的原则是以预防为主,防治为辅,即在病菌发生危害之前或发生危害初期,就应进行积极防治。如大量病菌已经侵入寄主或造成危害时再进行防治,即使使用最好的杀菌药剂,效果也不会令人满意。因此,使用杀菌剂时应根据作物不同病害的发生规律和预测预报以及病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及时用药。杀菌剂的用药时间均应掌握在发病前(保护用药)或发病初期(防患于未然)为佳。

(2)使用适宜浓度。使用杀菌剂(包括水剂和可湿性粉剂)喷雾时,需要用水将药剂配成或稀释成适当的浓度。不同的杀菌剂其使用浓度都有其特殊要求,配置浓度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ツ作,不可随意加大或减小。如果浓度过高就极易造成药害,而浓度过低则达不到用药防治病害的效果。

(4)提高用药质量。杀菌剂的喷药质量包括用药数量和喷药质量。用药数量要适宜,用药过多,既增大成本,又极易造成药害。而用药过少则无法达到用药目的。用药质量要ฌ讲究,喷药时要求雾点细密,喷药均匀,要喷遍植株茎干和叶片正反面,力求做到不漏喷。

(5)谨慎混用药物。人们往往将杀菌杀虫药液混在一起使用,以达到综合防治、省工省时的目的。但杀菌剂与杀虫剂、杀螨剂或其他杀菌剂混合使用时,要看这几种药剂的理化性能,是否会发生化学反应,以免影响药效。杀菌剂不少为碱性农药,故不能与遇碱性物质易分解失效的杀虫剂混用,如碱性杀菌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不能和1605、乐果、敌敌畏等混合使用,否则会产生化学反应,造成“两败俱伤”。还有一些杀菌剂如多菌灵、白僵菌等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托布津等杀菌剂混用,同样会造成杀虫(菌)微生物丧失生理活性和杀虫(菌)能力而失效。另外,一些混合后产生化学反应并致药害的也不能混用。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杀菌剂都不能与其他农药混用,有少数杀菌剂与农药混合后还能起到增效的作用。例如,乐果与酸性杀菌性如代森锌或可湿性硫磺或胶体硫等混用,有提高药效的作用。

(6)注意规避抗药性。长期使用单一的药剂(主要是内吸杀菌剂),就会导致病原物产生抗药性,使药剂常规用药量无效。为了避免抗药性的产生,要做好不ค同类型的药剂的交替(轮换)使用,不要长期ก单独使用一种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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