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长笛在室内乐演奏中的音色变化
一个优秀的长笛演奏者的音乐中充满着诗情画意,仿若晨间的森林里,那些朝气蓬勃的露珠和婉转悦耳的鸟鸣,当我们期望和它们一同享受晨间的欢快时光时,却发现曲调中又充满了低沉的哀伤,如夕阳下的碧波,遥远而又宁静,那些情感由一个个音符组成,丝丝入扣,没有一个多余,引领着聆听者们融入作曲者的内心。但要想成为一个好的长笛演奏者,就需要我们付出努力,不断的探索掌握音色变化的方法,在练习之余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艺术修养,在演奏技巧上精益求精,不满足自身已有的水平。同时也可借鉴一些优秀长笛演奏家的音频资料,在学习中总结出自身的不足之处,促进自我的不断进步与完善。本文通过对长笛在室内乐演奏的音色变化的论述,希望能对长笛学习者起到一个总结的作用。
1. 长笛演奏简介
1.1 长笛的起源
长笛是现代管弦乐和室内乐中主要的高音旋律吹孔气鸣乐器,早期的长笛是由乌木或椰木制成,因此长笛属于木管乐。随着历史的不断进化,长笛的材质也得到了进步,现代的长笛普遍用金属制成,相较于传统长笛的音色圆润、音量较小,金属长笛的音色显得更加明朗宽广,穿透力强。长笛的发声原理较其它乐器特殊一点,它是以高压气流循管壁绕出时与后续气流撞击而振动发声的,因此吹奏音色的好坏与入气端的外形曲度和吹口孔内缘所形成的角度有一定的影响。长笛的每个音孔都有其固定的音调,演奏技巧华丽多样,演奏者在演奏时根据指法吹奏出不同的优美旋律,中、高音区清晰明朗如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低音区域悦耳清澈如溪边的潺潺流水。长笛的音色与其它木管乐器相比,其音色缺乏谐音,因此长笛通常不用来模仿人声,而多用于表现自然界的万物,如田野、森林、溪水、小鸟等。
1.2 室内乐的起源
室内乐,顾名思义,是在室内演奏或演唱的音乐。最初是指西方皇宫贵族中由少数人演奏、演唱且为少数听众演出的世俗音乐,它有别于当时的戏剧音乐和教堂音乐。现在的室内乐则是指由一件或几件乐器合作演奏的小型器乐曲,它与管弦乐队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每一声部由一人演奏,后者每一声部则由多人演奏。室内乐重奏的每一声部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个性化,因此它的技法通常比较复杂细致,偏向多样化。和交响乐队相比,室内乐演奏的作品显得感情细腻,更加注重☁每一乐器的技巧掌握和表现能力,对各个声部的乐器的组合搭配上也更加精雕细琢,因此,这就要求室内乐演奏者之间必须有默契的配合,聆听者也要用心融入音乐,才能深刻领会作品的妙处。
2. 与长笛有关的几种重奏形式
长笛以音色柔美又不失明朗著称,在交响乐中常担任主要旋律。除此之外,长笛也常常出现在室内乐中,并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由于室内乐对各个声部的乐器组合要求很高,因此长笛在室内乐中的组合也是丰富多样化的,以下列出几种常见的组合形式;
ก2.1 长笛重奏
重奏即是指每个声部均由一人演奏的多声部器乐曲,长笛的重奏形式有多支长笛、长笛与短笛、长笛与中音长笛、长笛与低音长笛的组合形式。长笛的重奏强调整体的匀称、均衡和统一,要求在起调、协调以及音调的细微变化上都能达到协调统一,这也要求演奏者之间要保持高度的默契性和统一♛性,以团体协作为中心,避免个人的炫技。代表作品为多普勒阿尔伯特弗朗兹的长笛二重奏《行板与回旋曲》
2.2 长笛同其它管乐器的配合
除长笛重奏外,长笛与其他乐器的室内乐组合形式最重要的当属木管五重奏。所谓木管五重奏即是指由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五种管乐器组合在一起合奏的音乐表现形式。这种音乐表现形式的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作曲家们为之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因此木管五重奏也是室内乐演奏中难度最大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五种乐器的材质、音色、音高的各不相同,协调发声的难度也极高,因此就需要演奏者们在音色的统一上多下些功夫,这种难度极高的组合一旦得到恰当组合,便会发生很奇妙的化学反应,使整首曲子变得更加多样化。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有里盖蒂的《木管五重奏》、柏林爱乐乐团的《室内音乐小品》管乐小重奏等。
2.3 长笛与弦乐器的配合
现代长笛的材质主要为金属,而弦乐器则多为木质,由于材质的不同,造成了二者在音色、音调上也有很大的差异。而在弦乐器中,小提琴的发声最为洪亮明朗,其音色与长笛十分相似,因此在长笛与弦乐器的组合形式中,长笛和小提琴经常轮流扮演主角的角色。譬如莫扎特的《D 大调长笛与弦乐四重奏》op.285,在优美的弦乐背景上铺展开长笛明朗清亮的声音,多种声部乐器的组合相互交织呼应,别具特色。这样的曲目比较少,难度系数也较高,需要长笛演奏者迎合其它弦乐器的音调,适当控制自身的呼吸,不能过于突兀、尖锐;演奏时演奏者要控制好腹腔的力量保证气息平稳,吐气要缓慢平和,以保持整首曲子的平衡和谐,使长笛能彻底的融入弦乐器的演奏中。
2.4 长笛与其它乐器的组合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形式外,长笛也可以与其它乐器组合重奏。譬如长笛与吉他,这两件乐器不论从音色上还是表现手法上都有很多相似之处,更重要的是它们都呈现了历史悠久的传统,代表作品有朱利亚尼的《A 大调大奏鸣曲》等。随着音乐形式的逐渐完善,长笛与其它乐器的组合形式也越来越多,甚至以往看起来完全不搭边的乐器现在也能组合在一起,譬如长笛与中国古典乐器的组合等。这样看来,长笛在室内乐演奏中的地位就变得更加重要了。
3. 心理因素对长笛音色的影响
音色又名音品,是指声音的感觉特性。音调的高低取决于发生体振动的频率,不同的发声体由于材料、结构的不同发出的音色也就不同,即便是同一音调和同一声音强度下,我们也可以通过一定的特点区分出不同的乐器和人。所以同一乐器下音色的不同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演奏者的主观性。
3.1 真实性
真实性即是指最初的、自己的。在音乐上则被诠释为对音乐原作品的忠实再现,每一部作品都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和音乐风格,在体裁手法和表现内涵上也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因此,演奏者在演奏曲子前要充分了解作曲家的时代背景和音乐风格,切实把握作曲者在谱曲时的心境及心理变化,只有在深刻了解音乐作品内涵的情况下,演奏者才有可能将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感情以更加细腻的形式演奏出来。
3.2 创造性
创造力是指和别人看同样的东西,却能想出和别人不同的事物。在漫长的音乐历史演变中,扎实的音乐功底固然重要,但想常人所不敢想的创造精神才是推动音乐作品不断进步的根本动力。艺术强调的是个性,作为演奏者在把握音乐作品时,要敢于揣摩,总结出自己的独到经验。譬如在长笛的音色演绎中,节奏、音高、节拍等都是谱面上所看到的,而音色的不同则需要演奏者自己来把握。演奏过程中,演奏者要通过自身的审美特点对作品中的人文景观进行理解、揣摩,再通过演绎这首曲子将其中的情感传达给聆听者,这种演绎既要表达出原作者的深刻内涵,又要体现演奏者的创造性。
4.时代背景与音色变化的关系
正如不同时代背景下诗人的诗歌基调不同,不同时代背景下的音乐作品对长笛的音色也有不同的要求。
4.1 古典主义音乐时期
古典主义音乐时期大约在 1750 年1827 年,它形成于维也纳的一种乐派,所以也称为维也纳古典乐派。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强调理智与情感的高度统一,音乐语言精炼、朴素,形式结构清晰匀称,曲风上更倾向于市民舞蹈及民间音调。常用的乐器组合表现形式有奏鸣曲、协奏曲、交响曲和四重奏等。由于古典主义音乐时期的长笛尚未得到进步,依然是木质长笛,因此要求演奏者在演奏这一时代作品时,要尽量注意遵循长笛的原有音色,注意吐气的匀称,保证声音的柔美细腻,营造出木质长笛演奏的氛围。
4.2 浪漫主义音乐时期
浪漫主义音乐是在古典主义音乐之后的一个新的音乐流派,它起源于 19 世纪初,这一时期的艺术家推崇主观感情的表达,对人文景观的热爱以及对未来的期许。与古典主义音乐不同的是,浪漫主义时期的人们思想更加开化,他们在继续古典主义特点的同时,又在其基础上有了新的探索,譬如强调多♂种音乐形式的交流和组合,推崇个人主观情感的表达。在音乐形式上,它突破了古典音乐高度统一的形式结构,给♡予了演奏者更大的发挥性,如即兴曲、练习曲、幻想曲、夜曲等。演奏者在用长笛演奏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时,要将自身融入其中,用心揣摩作品的时代背景及深刻内涵,尽量保持这一时期长笛应有的柔美、婉约的音色。
4.3 现代主义音乐时期
现代主义音乐泛指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印象主义音乐以后,在经济、政治的不断进步下,人们的思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西方传统音乐的基本法则被相继一一打破,和以上两种时代背景相比,现代音乐的风格变得更加多样化,作曲家的创作手段也更多、更丰富。长笛的音色也产生了和古典主义、浪漫主义时期完全不同的变化,从单一的柔美变得温和而不失明朗,这一时期的音乐作品显然更符合现代人的心理,演奏者也更好把握一些。
结束语:
长笛的音色柔美又不失明亮,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其音色优美动听,音域宽广,演奏技巧多样繁杂,表现力强,因此一直被广大西方作曲家所青睐,也在室内乐演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个好的长笛演奏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修养和精神素质追求,更好的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及所要表达的情感,在演奏技巧上精雕细琢,在音乐道路上勇于探索,使自己的演奏更富于感染力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