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与跨界演化机理

时间:2024-11-10 15:56:3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 伴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文化上市公司已占文化类上市公司总量的25%以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企业生命周期来看,新兴互联网行业的文化类上市公司正值青春年少的成长期,传统文化行业的文化类上市公司则处于成熟期,生命周期开始缩短 ت且走向衰退化。不同发展阶段的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呈现正向老化与逆向重生的结合,技术成为牵引其生命周期演化的重要助推器。在此背景下,“互联网+”时代的文化类上市公司朝着跨界发展模式演进:传统文化上市公司与移动互联网无缝对接,互联网将文化上市公司界限与文化产业价值链全部打通,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进行着融合式增量创新,并且因为互联网的嵌入引发了传统文化制造企业的衰落与高端文化制造企业的崛起。

〔关键词〕 “互联网+”;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生命周期;跨界;机理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h上正式提出制订“互联网+”计划,强调“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互联网+”由此上升为国家战略,互联网行业成为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关键。所谓“互联网+”,即利用互联网平台与信息通信技术,将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1〕这意味着互联网不再仅仅是一种技术工具或者营销渠道,而是一种变革、重构、整合方方面面的思维方式与结构方式。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将致力于实现文化产业结构的多元化、文化经济活动的泛数据化、社会文化生活的物联网化以及文化企业能力的衍生化〔2〕;同时,互联网成为发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新引擎”的基础资源与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一方面,互联网给文化上市公司带来迥然不同的命运,即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传统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开始缩短且走向衰退化;互联网类文化上市公司则正值生命周期的青春期,且崛起快速,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标杆企业和业界、学界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文化上市公司受“互联网化”主导的跨界发展时代到来的影响,已有超过25%的文化类上市公司直接聚焦在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领域,超过90%的文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进入互联网领域,引领着文化产业走向真正的多元跨界发展时代。追根溯源,“互联网+”带来了文化上市公司怎样的繁荣?互联网基因是如何推动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此消彼长的?其跨界演化机理与混业经营逻辑是什么?本文接下来将探讨这些现实问题与理论命题。

二、“互联网+”时代文化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特点

按照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中国7亿庞大的网民规模(CNNIC,2016)不但给中国互联网经济带来无限想像空间和价值,也伴随互联网平台推动着巨量信息的流动与大数据的整合,不断产生着全球性的经济价值。〔3〕在文化产业领域,“互联网+”时代带来的转型红利正在逐渐体现。统计数据指出,互联网文化产业公司的市值将占中国文化产业总市值的七成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文化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少峰教授经过研究于2015年7月在第六届中国文化产业前沿论坛上提出的。,如此,文化产业的互联网时代便真正到来。一方面互联网对传统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市场带来创造性破坏,另一方面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深深地刻上了互联网基因的烙印。特别是以BAT为首的互联网公司相继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后,更是颠覆了传统文化龙头企业的市场地位。互联网已不再是“第四媒体”与“互联网技术”的角色那么简单,而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创造、互联网经营模式、互联网营销等多元角色,合力变革着现有文化企业的竞争结构与价值创造模式。

根据我们的统计,截至2016年9月我国文化类上市公司数量(含境外上市)达346家,其中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图1),高达92家,占总量的26.4%,超过1/4。数据来自笔者整理的2014-2016年在境内、境外上市的346家文化产业公司,并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十大行业分类(按照产业分类第二层)标准对346家公司进行了行业归类。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属于新兴领域,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增值电信服务业(文化部分)、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等。从近3年的变迁情况看,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正在成为各类资本竞相投资的热点行业,上市公司数量逐年高速增加,特别是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与增值电信服务领域带来无限商机,而且国家层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吸引了大批风险投资的进入,反映出近年文化类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攀升很大程度上是“互联网+”嵌入文化产业领域所带来的。

与此同时,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的优势还体现在总营收与总利润上,2014年的营业收入均值高达197.3亿元,利润均值20.9亿元,均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互联网信息传播服务行业的营业总收入均值是传统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的21倍,是文化专用设备生产行业的11倍;互联网信息传播服务业的净利润均值则是文化专用设备生产行业的52倍、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的12倍,表现出互联网信息传播服务行业上市公司的绝对优势与崛起态势。图2是2014年文化类上市公司行业总营收与净利润均值比较。数据来自笔者整理的2014年305家文化上市公司年报,从中分别提取了关于总营收与净利润的数据。

即使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第三层的50个细分行业来看,自2010年以来,文化类上市公司仅分布在32个细分行业里,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上市公司总量位居第一位(拥有65家上市公司),占文化类上市公司总量的18.79%,约为1/5;且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平均增长速度最快,这与近年网络游戏公司、网络视频企业、手机游戏公司纷纷登陆资本市场的发展态势是吻合的。与此同时,文化软件服务行业居第二位,有30家上市公司,约占文化类上市公司总量的8.67%,且增长迅速,既反映了文化软件服务作为技术应用典范的新兴行业优势,也凸显出文化软件服务行业因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动漫、网络游戏、多媒体等数字内容行业的内嵌式发展关系。

三、互联网时代不同行业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的演化轨迹

W络社会的崛起与互联网经济的繁荣相得益彰。“互联网+”时代的“互联网+文化产业”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巩固其战略支柱产业地位的重要支撑,不仅创造了全新的经济形态,变革了商业模式,还加速着互联网技术、文化创意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跨界融合,推动着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生命周期演化的加速。

美国学者伊查克・爱迪思早在1998年出版的《企业生命周期》一书中便详细地论述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提出了“十阶段说”,即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内耗期(官僚化早期)、官僚期、衰亡期等。〔4〕文化企业同样具有类似于生命体的周期演化特征,会经历企业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衰亡过程。对于文化上市公司而言,目前学界达成的共识是,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主要包含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三个阶段(赵蒲、孙爱英,2005)。〔5〕按照三个阶段的划分方法,我们将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再细分为七个阶段,具体见下表。

1.新兴互联网行业与传统文化行业上市公司生命周期的差异性

不同行业的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处于不同阶段。首先,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文化软件服务(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与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等行业的文化上市公司正处于成长期,其在营业收入、总资产及技术与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等方面都处于旺盛的增长阶段,企业年龄也相对较轻;文化企业的总体实力与公司治理能力呈现大幅度提升,开始谋求企业运营自控力与灵活性的平衡。

其次,新闻业、出版业、电视电影、娱乐休闲服务等行业的文化上市公司处于成熟期。成长期的高增长指标大部分回归正常增速,文化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业务模式、盈利能力、治理机制等趋于稳定,但企业内部官僚气息日益加重、组织效率开始降低、创新动力被大大削弱,组织老化征兆开始出现;同时,稳定而成熟的业务为文化企业带来较为充裕的资金回报,产生了兼并收购的欲望以期获取新的市场和业务板块,尽管成熟的业务模式和营销渠道由于惯性作用仍然能够为文化企业带来盈利,但内部耗损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新变化、新需求的及时适应性被层层的官僚体系和复杂的响应流程所搁置。

再次,传统出版发行、广播等行业的文化企业处于衰退期。文化企业的主要业务明显下滑,退货、滞销开始频繁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新的竞争对手正在加速吞噬原本属于自己的市场份额,企业高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大力采取措施谋求变革,但大量的精力耗散于部门间的推诿与内斗,集体离职现象与负面媒体报道频频出现,整个文化企业发展到后期甚至开始大规模裁员,或者大幅收缩业务线,或者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或者开始粉饰包装以谋求被收购。

2.不同发展阶段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形成正向老化与逆向重生的双重结合体

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总体看实际上包含了正向老化和逆向重生两条循环路径。正向循环是一个逐步走向衰亡的老化过程。然而在实践中,当文化上市公司发现自身处于不断老化的生命周期循环过程中时,会主动采用防御和改善措施,做出“拯救行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正向循环速度减慢,甚至重新进入逆向循环。而一旦文化上市公司开始沿着生命周期曲线逆向循环,则意味着开启了逐步走向“青春”的重生过程。例如,很多传统媒体上市企业的重生过程中,平台/生态型互联网企业与O2O的商业模式起着关键的助推作用。

具体来看,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的演化趋势围绕正向老化与逆向重生展开。文化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与传统的文化行业处于正向老化的居多;而以粤传媒、号百控股、黄山旅游、长城电脑等传统传媒行业与文化制造业企业为代表的文化上市公司则表现出严重老化的发展趋势。此外,乐视网、网宿科技、生意宝、广电网络、鹏博士等网络文化企业主要以正逆均衡为主,而这个阶段的华策影视、华侨城A等传统文化产业则与新媒体、新技术积极进行跨行业、跨产品融合,实现了重生。

3.互联网技术成为牵引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演化的助推器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不再单是技术代名词,也不单指互联网思维的介入,而是像水电煤等基础设施一样开始全方位融合与嵌入各个行业的创新发展过程中。〔6〕就文化产业而言,互联网+”是助推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企业深度融合、互相影响、互相进入与促成转型的战略。不单是传统文化企业需要寻求与互联网的优势互补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创新力,互联网企业也需要进入传统行业挖掘生存机遇,提升生产力。

文化产业的创意过程正被数字技术不断重塑。〔7〕从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来看,凭借技术创新崛起并持续被高新技术牵引的新兴文化行业类上市公司正处于典型成长期(青春期)。例如乐视网、掌趣科技等,这些企业聚集于移动互联网、网络文化等新兴领域,其营业收入、总资产及技术与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等都表现出明显优势,具有创业时间短、增长迅速的特点;而传统的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少的文化上市公司大都处于成熟期后期或衰退期,其中,处于成熟后期的文化上市公司主要以粤传媒、中视传媒等传统文化行业的上市公司为代表。这些文化企业的业务增长缓慢,内部管理问题频出,难以快速适应文化市场的新需求与新变革,唯有诉诸于企业技术创新、内容创新与管理模式创新的变革是出路。此外,大多数传统的文化制造业处于衰退期(官僚期),例如*ST彩虹、深康佳A、同州电子、汉王科技等主要从事相关传统文化产品制造的企业,其经营业务出现明显下滑,在文化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也不断下降,虽然企业开始致力于变革,但受官僚体制的耗散效应影响大,执行效果甚微。因此,如何拥抱“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向高端文化制造业转型成为延长生命周期的重要抓手。

4.文化上市公司的生命周期应属成长期与成熟前期

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整体而言处于生命周期的成熟前期――是一个管理规范、发展模式较为成熟且运作稳定、充满发展机遇与挑战的阶段,需要特别注意防止企业内部官僚化倾向的扩大化与企业组织效率的下降,确保文化企业创新力的维持与提升,并防止其进入老化过程。鉴于此,文化上市公司应抓住“互联网+”战略带来的发展契机,利用国家现有文化产业政策作为制度保障,构建科学、规范的现代管理模式,提升组织运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将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与营销作为主营业务,积极融入创客/网民大众创新要素〔8〕,秉承技术创新与内容创新理念并贯穿于文化生产与运作环节,构建起文化上市企业独特的盈利模式与经营能力,防止企业出现老化征兆。对于政府而言,应深谙目前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所处阶段的发展规律与发展趋势,针对不同行业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出台具体的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等相关文化产业配套政策。

特别是要认识到,文化上市公司正处于不断老化的生命周期循环过程中,主动进行变革,以开放的国际化思维,着力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快引入创新流程与创新思维。管理高层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现金字塔式官僚体系的扁平化,提高企业组织应对复杂多变文化市场的响应效率;创造一个充满和谐、推崇团队协作、鼓励创新的文化生态环境;留住文化科技人才,用好文化创意人才,激励与释放文化人才致力于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文化企业沿着生命周期曲线逆向循环,重新走向充满活力、充满创新力、快速成长的“青春”成长期。

四、“互联网+”时代文化上市公司跨界发展的机理

技术的跨界性是其天性使然。互联网已从技术的跨界性延伸至思维的跨界性,并演变成一场全方位生态式的互联网革命,直接助推了文化企业的变革与生命周期的演化,加速了文化类上市公司跨行业并购、跨界发展。被赋予了互联网基因的文化企业也开始对传统文化产业价值链进行差异化需求的一一解构,再与契合互联网精神与互联网发展模式的价值链重新组合,从而呈现出文化上市公司跨领域、跨行业、跨产品进行协作整合,聚焦价值链各环节再造的全新生产跨界模式、盈利跨界模式与营销跨界模式。

1.传统文化上市公司与移动互联网无缝对接

传统文化产业与移动互联网的无缝对接迎来“数与网”的时代,引领文化上市公司朝着“微市场”化发展。〔9〕特别是传统文化上市公司纷纷围绕移动互联网布局创业生态,通过入股、并购与收购等最简单快捷的方式进入手机游戏领域,争夺移动互联网入口。华谊兄弟就是“去电影化”进军手游行业的典范之一。早在2013年便斥资6.7亿元收购了手游企业银汉科技50.88%的股权,再通过影视作品与手机游戏的互补协同效应挖掘“影游互动”模式的潜在价值〔10〕,而且,华谊兄©弟在2014年其游戏收入已经占到企业总营收的3成,打造了一个跨界发展、混业经营的新格局。同样,光线传媒通过收购妙趣横生(1.6亿元收购26%的股权)、仙海网络(2.3亿元收购20%的股权)等手机游戏企业积极布局“游戏+影视”产业链,朝着包括电影、电视、演出、动漫、手机游戏、主题公园,衍生品开发等多个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发展。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移动智能终端与阅读、视听相结合带来的传统媒体生存危机事件频频呈现。2014年初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新闻晚报》停刊、上海文广集团主管主办的《天天新报》停刊、南方报业集团旗下的《风尚周报》停刊……意味着传统媒体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刻不容缓。又如博瑞传播,早在2009年收购成都梦工厂后便进入游戏领域,与久游、百度等合作,并于2014年重点向移动游戏转型,成为传统媒体向手游新媒体成功转型的典范。此外,浙报传媒也进入移动游戏行业,通过成功收购杭州边锋和上海浩方两家游戏公司以及入股2亿元进入电竞游戏公司,进而从原来的报刊发行、广告、印刷与网络新闻等主营业务跨界至互联网游戏研发与运营领域〔11〕,谋求实现手游、电子竞技游戏、网页游戏联合运营及竞技赛事等资源优势的整合,形成协同发展效应。

2.互联网将文化上市公司的界限与文化产业价值链全部打通

互联网实现了传统模式的革新,其平台式模式通过分权与能力衍生将所有受众统一到平台上,将文化创意内容资源反复在开放的网络空间里进行多元有序组合与延伸使用〔12〕,并进行跨界、跨屏、跨网与跨业发展,不断形成新的价值增值。对于文化上市公司而言,“互联网+”带来的无所不在的创新所催生的文化产业数字化、虚拟化、体验式,不仅将传统文化产业链全部打通,还对“源头创意、互联网金融、内容制作、互联网宣介、精准营销、衍生品周边”等环节进行重新组合排序,从而建立起由互联网无缝介入的一种全新、无界、高效联通的文化产业链。互联网文化上市公司成为真正的“大文化、泛娱乐”集成者。传统的电影、新闻出版、休闲娱乐、动漫与新兴的网络游戏、网络动漫、手游、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等开始在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搜狐等互联网上市公司的主导下成功融合,意味着更多互联网巨头已通过并购方式成功跨界至文化产业领域,进行产业整合与开辟新价值空间。〔13〕例如,腾讯凭借网络平台与掌控互联网端口的优势,积极落实“泛娱乐”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创意内容、文化产品发行销售、衍生品等产业链的上下游〔14〕,其既协作又竞争的博弈关系向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上市公司释放了一个信号:互联网时代没有哪个文化企业可以唱独角戏、独霸天下,只有追求互惠互利的竞合才是共赢的根本。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的业态裂变与融合进一步加剧,诱发了新的游戏规则〔15〕,特别是当内容入口与场景入口被成功打通以后,IP(Intellectual property)显得尤为重要。网络版权保护理念与保护制度的建构因此亟须提速,它决定了文化产业链各环节间协同效应的达成与产业链、价值链拓展的效益。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内容,而内容的创新与创意来自于源源不断的创作者,但创作者权益的维护与利益的获得需要完善的版权保护制度以及龙头文化企业的示范效应。文化上市公司应将网络版权保护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发挥引导行业尊重网络版权、保护网络版权的领头羊作用。对此,主流媒体应发挥正向的积极引导作用,呼吁数字版权与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与及时出场。〔16〕网民也应建构正确的版权消费意识。网民对网络侵权与盗版的漠视,将直接影响文化原创者的权益与创新的主动性,影响致力于原创的文化上市公司的积极性,从而破坏文化产业链的上端环节,长期来看最终将导致整个产业链条无法顺利循环与健康运转。

3.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式增量创新

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以互联网为先锋的新媒体的出现在使其遭遇毁灭性打击的同时,也带来裂变性改革――在个性化定制时代及阅读碎片化与在线化时代,须立足顶层设计重建媒体生产方式与传播流程,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真正交融构建不同于以往的新的生存模式。一方面,推动传统媒体进入互联网不断进行增量的微创新――互联网逻辑主导下的传统媒体发展理念更加开放、传播模式更加多元,致力于全力释放全民参与、大众体验与去中心化的亮点;同时鼓励传统媒☁体进入与互联网巨头重组、重构与重建大潮,形成文化上市公司混业经营的繁荣现状。另一方面,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的精准魅力与多元化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掌控文化传媒市场的最新现实动态需求,挖掘传统纸媒与新兴网媒受技术牵引的内容差异性〔17〕,着手细分市场并利用长尾理论挖掘小众市场。换言之,真正实现将交互式媒介内容与全业务内容集成嵌入互联网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基因,并进行个性化定制与精准营销,推动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主导的视听新媒体的完美融合。〔18〕

具体来看,新旧媒体的共生融合表现在去中心化、跨媒体、全渠道、多向互印⒁贫化与全媒体化等特点中。一方面,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等传统媒体进入了门户网站、视听网站、社交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领域诉求合作协同、共荣共生的发展阶段。例如,2015年6月东方明珠与百视通跨界合并成立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原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A股市场首家千亿市值的文化传媒航母,并通过与华谊兄弟的版权战略合作,实现新兴的IPTV、数字电视与传统的媒体、影视企业之间多渠道的资源整合,打造一个互联网全媒体与全内容的生态系统。另一方面,文化类上市公司跨区域合作、跨领域发展、跨行业转型的跨界特点,不但将传统媒体的生死大权直接递交给互联网,也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界限变得模糊,使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变成一个相对性概念。就第四媒体“互联网”而言,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属于传统媒介,但在互联网媒介里,门户网站相对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也成为“过去时态”。新技术的层出不穷及其在媒体生态圈里的应用不断革新着信息传播的载体,丰富着新媒体的内涵与外延。在此背景下,传统媒体上市公司应积极利用互联网展开跨界经营,基于居前、想象与虚拟的现实文化需求不断地革新着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推动传统文化生产模式转型升级。2015年,上海文广集团(SMG)旗下第一财经与阿里巴巴实现战略合作;国内报业领头羊博瑞传播旗下的成都先锋文化传媒则通过搭建“互联网+”创意联盟进军移动互联网与网络游戏业♥。与此同时,传媒上市公司境外扩张势头也呈现上升趋势。2015年6月,凤凰出版集团整体并购了主营电子有声读物的美国PIL公司,实现儿童益智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全球市场第一;而乐视网旗下的乐视影业与狮门影业、派拉蒙等好莱坞电影公司也在积极开展合作。

4.互联网基因引发传统文化制造企业衰落与高端文化制造企业崛起

在“互联网+”开始全方位介入制造业领域的大背景下,传统文化制造企业的发展速度放缓,特别是面对技术含量低、缺乏自主品牌、低利润文化相关产品生产与制造环节的瓶颈,有些文化制造企业呈现出明显衰退曲线。而互联网便成为破解传统文化制造业发展困局的关键。互联网技术与可便携/移动终端设备的结合,为用户带来了全新的网络文化体验方式与数字化展示载体。〔19〕在此背景下,对于从事文化制造业的上市公司而言,在微观层面,需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致力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加大企业对文化产品的研发投入与科技人员投入力度,特别是应根据所处发展阶段与经营特点合理安排研发投入结构,高效利用研发资金,重视创新性强的研发项目〔20〕,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文化产品。例如,关于大型舞台剧目的数字化与虚拟可视化终端、关于传统美术作品的数字化设备终端、关于博物馆文物遗产的数字化转化产品等,实现传统文化制造业的重生。在宏观层面,应积极利用互联网实现文化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合作,推动价值链的开发与共享,鼓励充分利用新技术、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开发新产品、创新传统文化制造品的内容与形式,赋予传统文化制造品智能化与数字化内涵。

互联网基因的注入将高端文化制造业推上全新的发展舞台。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智能化、高附加值与物联网特点的高端文化制造业成为传统文化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的必然方向。首先,从行业布局来看,一是文化生产设备集中于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物联网设备、智能硬件设备与数字化文化生产设备方面;二是文化用品设备围绕着移动互联网设备、移动智能终端、用户远程操控设备、可穿戴设备、VR与CR设备以及数据自动采集设备进行。其次,从发展重心来看,一方面,从事高端文化制造业的企业应将主营业务的重心放在研发与设计、营销和服务两个层面,既要利用高新技术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又需要利用“互联网+”带来的全新的价值创造、个性化定制与网络协同模式,积极开发支持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终端的产品,逐渐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占据产业链的有利生态位。例如,传统的印刷企业、印刷设备耗材企业应利用互联网技术与云平台实现大整合,全力打造数字印刷与云印刷、精准按需出版,提高设计、生产、营销/交易、物流、服务、终端产业链增值与价值变现能力。另一方面,应把脉国际文化市场最新走势,及时掌握国际新情况、新问题与新动向,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机遇带来的政策推力与政策红利,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有文化制造品牌,利用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抓住一切契机实现高端文化制造企业的崛起。

五、结语

“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新信息基础设施、新组织体系、新文♋化分工体系与新制度体系,对文化上市公司生命周期的演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传统文化上市公司而言,其生命周期是持续走向衰退还是实现重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拥抱互联网以及与互联网融合的深度;对于新兴行业文化上市公司而言,则是利用互联网整合现有新旧优秀文化资源,致力于累积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并行推动文化生产率跃升,并以稳健的增长速度不断行进在典型成长期阶段。虽然“互联网+”时代不同行业的文化上市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但却有着共同与共通的演化轨迹,即纷纷开始迈向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跨界融合发展”。鉴于此,在当前“互联网+”“文化+”融合的新阶段,政府应积极探索更加合理的预见性制度安排与治理体系,为文化产业全方位跨界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生态;而文化上市企业则应加快科技创新(特别是赋能性技术创新)、内容创意(开发IP)、产品创新与模式创新,以更加积极、主动、开放的姿态拥抱新时代。

〔参考文献〕

〔1〕陈力丹,史一棋.重构媒体与用户关系:国际媒体同行的互联网思维经验〔J〕.新闻界,2014(24):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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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anyika J,Lund S,Bughin J.Soaring Flows of Data and Information Now Generate More Economic Value than the Global Goods Trade〔EB/OL〕.Report 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http://www.mckinsey.com/business-functions/digital-mckinsey/our-insights/digital-globalization-the-new-era-of-global-flows,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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