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治理“小金库”刍议
我国经济改革的新时期,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扼制和治理“小金库”的有效手段,可以让“小金库”无处藏身,起到源头治腐的良好效果。在此笔者就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治理“ฟ小金库”做一浅谈。
一、“小金库”存在的原因
一是有的村干部自律意识差,法纪淡化。有些村干部无责任心,私心重,不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不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一个人说了算,认为为群众办了事,只要办事方便不贪污、不受贿、不进个人腰包就不会犯经济错误,致使某些资金长期循环在账外即“小金库”,直到问题暴露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二是有些村干部素质不高,权利驱动。由于村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不稳定,业务水平低,政治素质差,尽管各级禁止私设“小金库”,也制定了具体的惩处办法,有些村干部党性不强、意志不坚定,经受不住权欲和名利的考验,通过隐瞒收入、虚报冒领骗取资金、虚列支出等手段,利用“小金库”隐蔽性强的特点,瞒天过海,将资金长期置于帐外,为小集体或少数人谋取非法利益。
三是管理机制自身的漏洞,疏于管理。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后✈,农村财务实行“村账镇管”,村级收支实行报账制,票据规范化、手续完备才能报账,否则不予核准报销入账,就餐招待、请客送礼等违规开支就无法报账支出,久而久之,有的村就形成了账外账“小金库”。乡镇农村“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实情无从知晓,全凭村报账员提供的原始单据记账,明知有“小金库”的存ฅ在,却无法制止,为了不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失去审核监管职能。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有机可乘。由于一些村村民集体观念差,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分开监督小组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致使一些村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现象,造成财务公开内容与实际不符,加之乡镇对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使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较大随意性,长此以往,这些体外循环资金就变成了“小金库”。
五是违规违纪处理从宽,后患无穷。“小金库”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监督不到位,处理不疼不痒,对人不对事,避重就轻,姑息迁就,对责任人进行象征性处罚,力度小、威慑力不大,造成违法成本低,使违规者重利忘本、甘冒风险、一犯再犯,无视法纪,形成恶性循环。
二、“小金库”的危害性
一是滋生腐败,腐蚀干部。“小金库”看起来小,危害性却很大,为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土壤,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一般“小金库”由少数人掌握,都存在公款私存、收支混乱、无据无帐等现象,就象私人的钱袋子,为福利补贴、送礼招待、私分公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不仅严重损害了村级干部队伍形象,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同时也将党员干部拖☁入违法违纪甚至犯罪的深渊。
二是背离群众,激化矛盾。“小金库”导致一些村村务公开不真实、不规范,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引发上访。有些党员干部利用“小金库”进行 ヅ请客送礼、侵占私分、贪污挪用、拉票贿选等不法行为,在群众中会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群众对村委会的种种猜测、议论和不信任,甚至破坏了干群关系、激化了社会矛盾。
三是资产流失,得不偿失。“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对各种收入的截留转移、虚列支出等,致使村集体收益缩水,有的村干部基于相互利用、集体资产管理不严,仅凭个人一句话就将村里的资产拱手相送,给村集体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四是管理无序,影响决策。“小金库”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账外账,甚至假帐,“小金库”资金游离于财务、审计监督之外,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财务管理秩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影响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干扰了村级工作的正常展开,村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导致群众心不平气不顺,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治理“小金库”对策
“小金库”具有严重的危害性,造成资产流失、滋生贪污腐败、败坏社会风气、障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要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力度采取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等措施,坚持事前制约、事中监督、事后把关,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行为,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努力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坚决打击遏制其滋长蔓延。
第
一、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和培训,重点是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财经法规知识和反腐倡廉规定的学习,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正确认识私设“小金库”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一般违规违纪行为,自觉抵制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加强乡镇农村“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工作力量,把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村财会人员的配备,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推选,经乡镇政府考核后任用,必须保证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性,没有特殊情况,村不得擅自调整财务人员,坚决避免任人唯亲的现象。要注重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各种形式,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素质优良、敢于负责的财会人员队伍。
第
二、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监管措施。
镇村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发挥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监督职能,规范村干部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大财务检查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控制力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堵塞管理环节漏洞,从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生存空间。
实行及时全面、规范真实的财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了解真实情况,避免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现象,让“小金库”无处藏身。
第
三、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票据使用。乡镇农村“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必须坚持财务收支票据规范化,收支分类细化管理,及时督查备用金、应收款、现金结算,实行报账款直达当事人账户。在规范管理农村财务的同时,加大审核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和责任人,提高威慑力。
从严审查农村发包的建设项目、经济承包项目、资产处置项目等,严禁干部及其亲友参与,督促村级经济项目进行规范的公开招标程序,加强合同管理力度,杜绝搭车支出、虚设项目、虚高造价、低价发包等套取资金现象。
第
四、坚持疏导结合,严肃惩处追究。
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照顾和解决好村干部的切身利益问题,有情操作,坚持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招待费用、烟酒礼品等必须在合理的前提下,经上级组织或领导批准后,核定一定的数额正常列支,使村干部不愿再去冒“小金库”这个风险。
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制度的尊严,查处“小金库”问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按照财经法规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处理到位,使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和风险远远大于既得利益,特别是对个人,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处分的要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只有这样,“小金库”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法律尊严才能得到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才能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