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背景下的武汉法制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武汉市系全国七大中心城市之一,湖北乃至华中地区的最大的工业城市,是武汉城市圈的中心城市,素有九省通衢的美誉,其历史地位、经济地位、未来发展地位均不可小觑。
一、中部崛起背景下的武汉法制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中部崛起背景下的武汉法制建设目的
根据国务院2009 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到2015 年,湖北、湖南、山西、河南、安徽、江西等中部地区实现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的目标,实现中部崛起。迈入2015 年,武汉法制建设应该在如下四个方面大有作为:
1.为武汉发展经济提供法制保障。如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制保障,保护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激发科技研发人员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
2.为武汉增强发展活力提供法制保障。如为武汉大型基建工程提供法制保障,加快武汉公路、地铁、铁路、机场、管道建设,提高运输能力,从而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强化武汉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
3.为武汉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法制保障。比如为武汉环保提升法制保障,为全面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提供法制支持。
4.为武汉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为武汉教育体育事业提供法制保障,优先发展武汉教育,繁荣武汉文化体育事业。为武汉社会保障提供➳法制保障,千方百计扩大武汉人民就业,完善武汉社会保障体系。
中部崛起背景下的武汉法制建设的意义
1.中部崛起背景下的武汉法制建设对武汉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比如为武汉教育提供法制保障。武汉拥有国内排名前5 位的教育资源,既可以优先发展教育,又可以让科教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比如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法制保障,推动区域高科技产业优化整合。比如为大型基建工程提供法制保障,加快武汉地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比如为社会保险提供法制保障,推动武汉城市群基本工作。比如为连锁经营提供法制保障,推动武汉城乡市场共同发展。比如为武汉环保提供法制保障,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
2.中部崛起背景下的武汉法制建设对依法治汉,建设法治武汉具有重大意义。依法治汉就是依照体现全体市民的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武汉,而不是依照某个人意志、主张治理武汉;要求武汉ฐ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不受人为破坏、阻碍。依法治汉是武汉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武汉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武汉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武汉,是武汉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
二、中部崛起背景下的武汉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武汉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现有的数量少。截至今年,武汉市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有《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品流通领域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武汉市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示范商场认定管理办法》《武汉市商业企业专利商品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等,而由湖北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无相关涉及。而且这些规章仅涉及专利,没有涉及商标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以奖励为主,少有涉及处罚或者没有任何相关处罚,因此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是微乎其微;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相对薄弱,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原因是立法者担心保护知识产权有碍技术知识的传播,阻碍经济的发展,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立法者立法技术落后,如果只有鼓励措施而没有☢有效的惩罚措施,就不能成为打击侵权者的利器,法律如果只有天平,没有利剑是没有用的。武汉市知识产权部门还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原因是分头管理,责权不清,沟通不畅。武汉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有武汉市专利局、知识产权局、武汉市工商管理局等部门,消费者管理协会也在参与知识产权的监管。因缺少有效的沟通,执法不能形成合力,导致谁都管,谁也不管。消费者遇到的问题不知道找谁维权、如何维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如果遇到利益相关的案件,多部门争相受理和管辖,遇无利可图的案件则常常选择性执法。
武汉基础设施建设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复建设问题。武汉重复建设的现象相当严重,比如鲁巷光谷大转盘,建成不久,现在又开挖,建地铁站;比如刚建好的道路因安装天然气重新破土,下水道改造又破一遍,埋设通信光缆再次挖开道路,形成拉链式重复建设,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交通拥挤、影响人民的正常生活等,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其次是对古旧建筑损害严重。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市政府不惜把古老的建筑或者建成不久的各种建筑设施或者住宅拆掉重建,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和资金的浪费,原因很简单,拆一次创造一次GDP,再建一次又创造一次GDP。欧美等发达国家城市里古老建筑到处都是,可以发展旅游业。反观武汉旅游景点少就是大量古建筑被拆所致,比如1995 年价值6 亿的武汉展览馆炸毁重建,武汉展览馆是20 世纪50 年代苏联在武汉市建设的重要标志性的建筑,非常漂亮,如果留下来应该是武汉旅游必去的景点之一。最后是经济开发区重复建设。目前,武汉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多个经济开发区缺乏合理规划布局,重复建设占用大量的土地、资金,造成巨大浪费,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能源透支消耗。
武汉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环保投资小。武汉市环保投入仅占GDP 的2%左右,不足防止环境恶化的最低标准3%。环保投入的不足导致城市污染웃综合治理能力薄弱,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跟不上武汉城市现代化的步伐。其次环境保护监控力度不足。武汉城市开发、新建工业园区的环保评价不够全面,部分建设项目缺乏全方位的环境保护指标评估,部分重点污染企业缺乏环保监控手段。最后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武汉市第二产业特别是电力、钢铁、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比重较大,比如武汉阳逻发电厂到2015 年仍然坚持煤炭发电,造成大量污染物排放,也是造成武汉雾霾天气的主要因素。同时象光谷软件园这样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相对较低。
武汉教育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是公办学校收择校生。公办学校不能择校,否则会造成公办学校领导寻租。择校应该交给民办学校,他们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让市场决定学费。另一方面是武汉大多数老百姓不读书问题。现在武汉民众每年的阅读量还不到有些发达地区人均的十分之一,说明武汉老百姓不喜欢读书,有时间就去打麻将、斗地主。但是人类不仅要追求物质财富的增加,而且希望有更丰富的精神生活。2015 年3 月15 日李克强在回答中外记者问时说道:书籍和阅读可以说是人类文明传承的主要载体,我希望我们国家全民的阅读量能够逐年增加,这也是我们社会进步、文明程度提高的十分重要的标志。说明阅读普及度是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武汉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武汉人不阅读是说不过去的。一定要让武汉市民减少打麻将、斗地主的时间,回到书桌上来。
三、中部崛起背景下的武汉法制建设诸问题之对策
武汉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中的问题之对策
首先增加立法数量和质量,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制定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所有者合法利益的赔偿性制度。武汉市人大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次,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单一化,产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执法统一交由工商行政部门全权负责。最后,加大执法经费支出,严格执法。严厉惩罚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把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的官员清理出执法队伍。
武汉基础设施建设法制建设中的问题之对策
首先完善投资法制建设。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政府投资,扩大民间投资。完善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机制,取消对民间投资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民间资本介入基础设施建设的种种壁垒。基础设施建设要吸引外资参与,外国专家可以参与资金运用的决策活动,为避免重复建设把关。其次完善财政预算法制建设。防止重复建设对策是使投资决策者对投资经营后果负责,尤其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在各种项目的建设中,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润收益和风险责任统一起来。最后完善贷款法制建设,建立健全银行信贷管理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银行贷款审查机制,让责任人为因为重复建设而出现的呆账、坏账负责,对贷款经营过程实行全面的微观监督管理。
武汉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中的问题之对策
首先是立法加大环境保护投资。比如鼓励民间资本入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入股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比如加大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系统的投资;比如加大医疗、放射性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全程监管系统的投资;比如大幅度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等。其次是立法规范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的拆除过程。拆除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是为了优化产业结构,部分工业企业已不适应武汉城区功能定位,马上拆除高污染企业,还武汉干净的天空,让武汉人也可以看看蓝天白云。然后要立法为高新技术产业降低准入门槛,降低费用支出。让武汉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把武汉打造成高新技术制造业中心。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培育环保节能型产业。接着立法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比如制定重点项目的环境监管制度;比如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制度;比如重点污染源网络监控制度等。然后立法保护节能减排等知识产权。政府在立项中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加快科技成果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转化应用,用免费试用,政府补贴方式推广节能减排的新产品,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达到节能减排目的。最后是司法上鼓励老百姓对环保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比如2015 年3 月24 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被告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行为,索赔近3000 万元,这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国内第一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武汉的法院和环保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为治理环境污染贡献自己的力量。
武汉教育法制建设中的问题之对策
一方面要立法规范中小学招生,严格区分公办和民办。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借读生。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中小学按就近对口入学原则接受新生,严禁以考试办法录取新生。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政策,不得高收费。公办学校取消调节性招生计划,禁止招收借读生。招生要求按照湖北省定标准,并公示于众,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市民要择校要借读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就近登记入学制度,报名数超额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过程透明公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市场定价。另一方面是在武汉通过立法的形式推进全武汉人民阅读,共同打造书香武汉,在武汉市营造让阅读成为一种享受的浓郁氛围,并倡议每个人每周读一本书,撰写读书报告,对读书报告优秀者提供物资和精神奖励。打造书香铁路、书香地铁、书香公交等书香交通线,在交通便利处设立自助图书馆,各类图书资源逐步免费向武汉市民免费开放。加大电子图书的普及力度,推广如KINDLE 电子阅读器的持有量等。